本文提出了一种基于全球贫困线衡量难民自立的方法:难民通过自力获得的收入超过当地贫困线则被视为自立。研究发现,中等收入国家的难民比低收入国家的难民更有可能实现自立。城市和非营地居住的难民表现出比农村和营地环境中更高的自立水平,这反映了营外及城市地区存在更多的经济机会。研究还发现援助与自立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在难民自立受到限制的环境中,援助支出更多。研究认为,应设想不同的结果,即鼓励难民自立的政府将获得更多援助,这种做法对难民和东道国公民都有益。
具体数据如下:
- 难民贫困率:低收入国家(LICs)所有研究的国家的贫困发生率均超过60%,最高达到埃塞俄比亚的75%。中等收入国家(MICs)的贫困发生率从肯尼亚(50%)到哥斯达黎加(24%)不等。
- 东道国贫困率:往往也非常高,有些地区,难民的贫困率甚至超过了当地难民的贫困率。
- 难民获得的援助:低收入国家(LICs)的贫困难民平均获得更多的援助,但组内差异显著。例如,在肯尼亚和约旦,难民获得的帮助相当于贫困线的17%-18%;而在危地马拉和哥伦比亚,这一比例则仅为2%。
- 援助对贫困的影响:援助的提供显著减少了难民的贫困程度。在援助贡献最大的约旦,难民贫困率几乎减半,从59%降至32%。
- 自立与援助的关系:自给自足与援助呈负相关。在难民不太可能实现自力更生的环境中,援助水平较高;而在难民更加自力更生的环境中,援助水平较低。
研究结论:
- 难民的自立能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地理位置、经济环境、居住地等。
- 援助和难民自谋收入是替代关系,鼓励难民自力更生的政府将获得更多援助,这种做法对难民和东道国公民都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