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录 公司资料 2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4 企业管治及其他资料 13 简明综合损益表 20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21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22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24 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26 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 28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韩金峰先生(主席) 袁红兵先生(行政总裁) 非执行董事 陈运伟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谢庆豪先生麦天生先生江浩先生 审核委员会 谢庆豪先生(委员会主席)麦天生先生 江浩先生 薪酬委员会 麦天生先生(委员会主席)袁红兵先生 谢庆豪先生江浩先生 提名委员会 韩金峰先生(委员会主席)谢庆豪先生 麦天生先生江浩先生 法定代表周晨先生袁红兵先生 公司秘书 周晨先生 注册办事处 CricketSquare 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总办事处及中国主要营业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 东营市 利津县城区利一路111号金凤凰大厦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湾仔 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26楼2601–2603室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SMPPartners(Cayman)LimitedRoyalBankHouse—3rdFloor24SheddenRoad,P.O.Box1586GrandCayman,KY1-1110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M楼 主要往来银行 招商银行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香港法律 萧镇邦律师行 开曼群岛法律 ConyersDill&Pearman,Cayman 股份代号 2728(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网址 www.jintaienergy.com 业务回顾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期间”),本集团主要从事三项业务:(i)能源业务(主要包括能源相关产品贸易);(ii)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营运;及(iii)钻井服务。 于本期间,本集团收益约为128.72百万港元,较2023年同期(“同期”)约 13.96百万港元大幅增加约822.25%。于本期间,毛利约为4.42百万港元 (2023年中期:毛利约12.50百万港元),大幅减少约64.61%或8.07百万港元。 能源业务 本集团考虑到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自2021年10月起暂停大部分能源业务,原因是原油及部分石化产品价格波动,以及COVID-19在全球的长期流行和乌克兰与俄罗斯的军事冲突引发的经济不确定性,使能源业务面临较高风险。 自2023年7月起,考虑到全球石油价格及部分石化产品价格相对稳定,本集团已恢复能源业务。 本集团与供应商订立采购协议生产特定的能源相关产品,并在付运前向供应商支付若干预付款,与客户订立销售协议自行销售特定的能源相关产品。 于本期间,来自能源贸易业务之收益及毛利率约为122.88百万港元(2023年中期:无)及0.49%(2023年中期:无)。收入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自2023年7月起刚恢复此项业务,而毛利率偏低是由于行业竞争激烈所致。 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运营 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营运业务自2020年下半年启动以来,不断快速扩张。本集团已经与国内16个城市/地区的多个实体签署合作协议,并且于本报告日期成功引入了至少600家企业进驻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的营运及服务业务乃透过以下各项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的收入:(1)按年度向园区企业收取固定服务费用;(2)为园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并按此收取服务费用;及(3)根据产业园营运的经济效益情况申请地方政府的税务优惠或财政补贴。 于本期间,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业务产生的收益约为5.84百万港元(2023年中期:约13.96百万港元)。本公司相信,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业务将于日后继续贡献经济利益,并为本集团的能源贸易业务带来新机会。 钻井服务 本集团已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宁夏德力恒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德力恒”)于2021年完成若干个油井的钻井服务。于2019年年底,宁夏德力恒已与北京华烨金泉石油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盐池分公司(“北京华烨”)订立SL16–5–4及SL27油井合同,据此宁夏德力恒为北京华烨提供19个油井的钻井服务,以开采SL16–5–4及SL27油井合同下的石油。钻井已于2021年6月4日前开展,并已于2021年6月完成。 于2021年下半年,本集团已与北京华烨再次签订一份新钻井服务协议,以提供 63个油井的钻井服务,合约金额超过人民币748百万元。由于若干先决条件尚未达成,本集团的63个油井的新钻井服务因而延迟,且于本报告日期尚未开展。 于本期间,钻井服务业务产生的收益为零(2023年中期:零)。 前景 展望2024下半年,预期全球经济滞胀的风险将会上升,整体市场状况将仍不明朗。本集团预计将面临各种挑战,例如俄乌军事冲突持续导致原油和若干石化产品价格波动以及COVID-19疫情持续后经济不明朗导致油价持续波动。 1.能源业务 本集团将继续探索开发能源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机会,以加强能源业务及增强业务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本集团将致力与大型国企开展业务合作以尽量减少能源业务风险。本集团也会密切关注全球油价波动。 2.数字贸易产业园运营业务 本集团成功开展了石化能源行业(“数字贸易产业园”)运营服务业务, 且自其开展以来,与国内16个城市及地区的多家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携手建设金泰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本集团已引入了至少600家企业进驻数字产业园。本集团计划实现运营30个数字产业园,引入2,000家以上企业进驻。本集团将继续扩大其数字贸易产业的客户基础,以求未来实现可持续增长。 3.拓展业务 本集团将继续探索于石油勘探及开发业务等各个领域的新投资商机。 为了应对充满挑战的环境,本集团将继续识别及评估各种业务发展机会,通过部署更多资源来增强我们的竞争优势,把握市场潜力并扩大其收益来源,从而为股东创造价值。董事会(“董事会”)深信,长远而言,我们可达致可持续增长并为股东带来更高回报。 财务回顾经营业绩收益 于本期间,本集团收益大幅增长至约128.72百万港元(2023年中期:约13.96百万港元),较同期增长约822.25%。收益增长乃主要由于能源交易业务自2021年10月起暂停,并自2023年7月起恢复,部分抵销了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收入的减少。本期间产生能源贸易业务收益约122.88百万港元,而同期并无相关收益。本期间来自经营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的收益约为5.84百万港元,较同期约13.96百万港元减少约58.18%。经营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的收入减少,主要是由于经营环境充满挑战。 亏损净额 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11.62百万港元(2023年中期:亏损净额约42.52百万港元)。本期间亏损净额乃主要由于经营能源数字贸易产业园的收益减少及分类亏损所致。 经营成本 于本期间,经营成本约为15.86百万港元(2023年中期:约16.72百万港元),较同期减少约5.18%。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固定资产及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减少所致。 融资成本 于本期间,本集团融资成本约为5.48百万港元,较同期约7.99百万港元减少约31.41%。该减少乃主要由于对应期间确认可换股票据的违约应计利息,而本期间并无此等款项。可换股票据于2022年7月到期,而第三份补充契据已由相关方签订,且批准该契据的普通决议案于2023年5月获本公司股东通过。在相应期间已确认违约利息。 每股亏损 于本期间,每股基本亏损约为0.26港仙(2023年:每股基本亏损约为0.95港仙),较同期减少约72.68%。 财务状况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约为4.57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276.61百万港元)。减少主要是由于本期间贸易应收账款其后结清及预付供应商款项其后动用所致。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282.88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25.23百万港元),主要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计值。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之流动资产净值为约208.79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为220.11百万港元)。本集团之流动比率(即流动资产总值与流动负债总额之比率)约为3.65,而于2023年12月31日则约为3.69。 本集团以人民币及港元计值之银行及其他借贷约为13.39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13.39百万港元)。上述银行及其他借贷入账列作本集团流动负债并须于一年内偿还。 于2023年3月20日,本公司就修订可换股票据的条款及条件订立第三份补充契据,并于2023年5月5日获本公司股东通过批准有关修订的普通决议案。根据第三份补充契约,可换股贷款票据将于2025年7月17日赎回,票据利息按每年8%计算,直至交割日为止。除上述者外,可换股票据的所有其他条款维持不变。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已发行可换股票据的应付本金及利息账面值为约141.40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136.22百万港元)。 本集团于2020年8月发行本金额约人民币23.48百万元的债券,作为收购利津顺通物流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代价。债券年利率为5%,到期日为2023年10月23日。于2023年10月12日,本公司与债券持有人陈秋叄先生签订补充协议,将债券到期日延长至2024年3月23日,其他条款维持不变。债券所有未偿还金额已于2024年3月23日清偿。于2023年12月31日,债券账面值约为29.85百万港元。 资本架构及资本负债比率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455,020,888股股份(于2023 年12月31日:为4,455,020,888股股份)。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分别为约5.57百万港元及约67.75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分别为约5.57百万港元及约84.76百万港元)。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之资本负债比率为约228%(于2023年12月31日:约212%),该比率乃按借贷总额约154.78百万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 179.45百万港元)除以归属于公司所有者权益约67.75百万港元(于2023年12 月31日:约84.76百万港元)计算。 本集团资产之抵押 于2024年6月30日,概无本集团资产已抵押作为本集团借贷之担保(于2023年 12月31日:无)。 重大投资以及重大收购或出售事项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本集团并无重大投资或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事项。 财务政策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资产及负债均以港元、人民币或美元计值,而该等货币之汇率于本期间相对稳定,本集团不会买卖任何具杠杆效应之产品或衍生安排。董事相信本集团面临该等货币的波动风险不会对本集团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尽管如此,本集团将密切监察外币风险,必要时会安排对冲措施。 或然负债 除本报告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于 2023年12月31日:无)。 可换股票据 于2019年5月29日,本公司已与WinWinInternationalStrategicInvestmentFundsSPC(为及代表WinWinStableNo.1FundSP)(“WinWin”)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发行本金额110,952,907港元的可换股票据。WinWin其后已于2020年5月4日将其于可换股票据的权益转让予QiluInternationalFundsSPC(为及代表ZhongtaiDingfengClassi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