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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源集团控股2024年中期报告

2024-09-26港股财报邵***
绿源集团控股2024年中期报告

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 LuyuanGroupHolding(Cayman)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51 2024 中期报告 *仅供识别 目录 公司资料 2 释义 4 财务概要 7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8 其他资料 25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收益表 39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40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 41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43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45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7 公司资料 注册办事处 P.O.Box309,UglandHouseGrandCayman,KY1-1104CaymanIslands 总部 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开发区石城街168号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1楼 公司网站 www.luyuan.cn 股份代号 2451 董事会执行董事 倪捷先生(主席)胡继红女士陈郭胜先生倪博原女士(于2024年6月26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DavidRossDingman先生(别名DavidR.Dingman先生) (于2024年3月18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吴小亚先生彭海涛先生刘伯斌先生陈志峰先生 联席公司秘书 朱卓婷女士(ACG、HKACG)陈郭胜先生 授权代表 倪捷先生朱卓婷女士(ACG、HKACG) 审核委员会 吴小亚先生(主席)刘伯斌先生彭海涛先生 薪酬委员会 刘伯斌先生(主席)胡继红女士吴小亚先生 公司资料 提名委员会 刘伯斌先生(主席)胡继红女士吴小亚先生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 倪捷先生(主席)胡继红女士彭海涛先生 香港法律顾问 汉坤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香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43楼4301–10室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太子大厦22楼 合规顾问 隽汇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香港上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16楼01–02室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MaplesFundServices(Cayman)LimitedPOBox1093,BoundaryHallCricketSquareGrandCaymanKY1-1102CaymanIslands 香港证券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街216号 释义 “ApexMarine” 指 ApexMarineInvestmentsLimited,一家于2010年3月9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胡女士全资拥有;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细则; “审计委员会” 指 本公司之审计委员会; “核数师” 指 本公司之核数师; “BestExpand” 指 BestExpandHoldingsLimited,一家于2010年3月16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倪先生与胡女士拥有相等数目的股份;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资本化发行” 指 如招股章程附录四“A.有关本集团的进一步资料–4.本公司股东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分节所述,将本公司股份溢价账的若干进账金额资本化后发行288,000,000股股份; “企业管治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 “重庆工厂” 指 本集团位于中国重庆市大足高新区万古镇的生产设施; “本公司” 指 LuyuanGroupHolding(Cayman)Limited(绿源集团控股(开曼)有限公司*),一家于2009年2月1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DragoInvestments” 指 DragoInvestmentsLimited,一家于2010年1月28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倪先生全资拥有; “全球发售” 指 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股份;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不时的附属公司,或(倘文义所指),于本公司成为其现有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之前期间,则指该等附属公司(犹如该等附属公司于相关期间已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或由该等附属公司或其前身公司经营的业务(视情况而定); 释义 “港元” 指 港元及港仙,香港的法定货币;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 指 股份于2023年10月12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上市日期” 指 股份在联交所上市及获准开始在联交所买卖的日期,即2023年10月12日;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主板” 指 联交所运营的证券市场(不包括期权市场),独立于联交所GEM并与其并行运作; “中国内地”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标准守则” 指 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倪先生” 指 倪捷先生,本集团联合创办人、执行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及胡女士的配偶; “胡女士” 指 胡继红女士,本集团联合创办人、执行董事、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倪先生的配偶; “所得款项净额” 指 扣除本公司就全球发售已付及应付的包销费用及佣金以及其他估计开支后,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约706.4百万港元; “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计划” 指 本公司根据股东于2023年8月21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采纳的股份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招股章程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D.股份奖励计划—2.首次公开发售后股份计划”;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释义 “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计划” 指 本公司根据董事会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采纳的股份计划,其主要条款载于招股章程附录四“法定及一般资料—D.股份奖励计划—1.首次公开发售前股份计划”;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之招股章程; “报告期间” 指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或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土、其属地及所有受其司法管辖权管辖的地区; “美元” 指 美元,美国目前的法定货币; “%” 指 百分比。 于本报告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联系人”、“控股股东”、“附属公司”及“主要股东”等词汇应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 *仅供识别 财务概要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24年 2023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收入 2,533,904 2,454,910 除所得税前溢利 66,704 64,270 期内溢利 65,988 60,204 期内综合收益总额 66,876 60,422 于2024年6月30日 于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 非流动资产 1,421,909 1,231,795 流动资产 3,156,015 2,630,686 资产总额 4,577,924 3,862,481 权益及负债 1,562,495 1,527,56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权益总额 1,562,495 1,527,565 非流动负债 549,280 505,833 流动负债 2,466,149 1,829,083 负债总额 3,015,429 2,334,916 权益及负债总额 4,577,924 3,862,481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在新国标政策、自然更换周期、以旧换新政策以及智慧技术进步等因素的推动下,电动两轮车市场将稳定成长。按需配送和共享出行服务等商业应用的快速扩张也加速了车辆购买和更换周期,创造了更多的市场需求。随着行业发展日趋成熟,市场竞争亦已由价格竞争转向品质竞争,领先品牌利用产品创新和独特设计来推动销售增长并提升品牌价值。 在不断变化的情况下,本集团于2024年上半年继续取得稳健的财务及营运表现。本集团的收入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454.9百万元增长约3.2%至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2,533.9百万元,主要由于销量持续增长所致。本集团的净利亦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0.2百万元稳定增长约9.6%至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66.0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基于先进技术及终端用户的洞察新推出或升级的产品的销量提升,规模经济增加及本集团的分销网络扩大。 研发 本集团始终致力于走在电动两轮车行业技术进步的前沿。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共拥有623项专利,在发明专利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本集团的研发工作扎根于满足用户不断增长的需求,重点关注车辆耐用性、安全性、电池寿命以及智能功能。为了满足这些需求,本集团持续投入五个核心系统,即液冷电机系统、固态电气系统、数字电池维护系统、安全驾驶系统、智能互联系统。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持续投资研发电动两轮车核心系统,进一步夯实液冷电动车的技术壁垒,提升耐用性。本集团的研发成本由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7.3百万元增加约19.0%至2024年同期的人民币92.0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新增专利申请38项,新增专利授权76项。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产品 为应对不断变化的客户偏好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本集团持续强化多元化的产品矩阵。凭藉强大的产品开发能力和外部合作资源,本集团根据不同人群偏好创建了多方位的产品组合,满足各种使用情境的需求。本集团产品线全面覆盖低、中、高阶车型,策略重点聚焦中高端市场。 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推出20多款新产品,其中包括S90、Moda8、Cola10等业界领先车型。这些产品以其卓越的品质、时尚的设计认可度和具有竞争力的价格赢得了市场的热烈追捧,从而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和客户美誉度。 本集团持续推动产品技术创新。本集团于2024年1月推出的全新旗舰产品S90,配备数字电池技术,广受好评。随后,于2024年5月,本集团逐步推出更多采用此数字化电池技术的产品系列。 生产 本集团致力于提高生产及品质控制能力。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在浙江(金华)、广西(贵港)及山东 (临沂)经营三个地理位置优越且高度自动化的生产工厂,各工厂均拥有先进的制造能力和强大的产能。 2023年实施的IPD(综合产品开发)系统对本集团的生产能力产生了重大影响。透过标准化零件以及车架和动力系统的平台化,本集团不仅降低了生产流程的复杂性,而且提高了整体效率。生产组装效率提升约30%,使本集团能更满足市场需求,降低成本,为本集团报告期间强劲的财务表现做出贡献。 为了巩固在中国电动两轮车产业的领先地位,本集团致力于扩大产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产品需求。具体而言,本集团已计划在公认供应链及配套资源成熟的城市—重庆市战略性建造新的生产设施,即重庆工厂。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之公告披露,本公司就此已收购中国重庆市大足区一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本报告日期,重庆工厂已开始建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集团的客户及销售渠道 报告期间内,本集团持续完善多维度渠道布局,加强在线线下协同,提升端对端零售能力。本集团意识到线下分销仍是现阶段国内市场电动两轮车的主要销售渠道,继续透过进一步扩大其广泛的分销网络来巩固其在中国市场的地位。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线下分销网络已覆盖中国大陆31个省级行政区的325个城市,拥有1,210家经销商及超过13,000家线下零售点。 为与线下业务相辅相成,本集团已在天猫、京东等主流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报告期间内,本集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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