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ASEAN)于1967年8月8日成立。协会成员国包括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 、印度尼西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东盟秘书处位于印度尼雅加达。 有关查询,请联系:东盟秘书处 社区关系司(CRD)70AJalanSisingamangarajaJakarta12110 印度尼西亚 电话:(6221)724-3372,726-2991 传真:(6221)739-8234,724-3504 电子邮件:public@asean.org出版物目录数据 东盟宪章雅加达:东盟秘书处,2024年9月 ii,54p,10.5x15厘米 341.3759 1.东盟——组织2.东盟——条约——宪章 ISBN978-979-3496-62-7 首次发布:2007年12月1日st转载:2 08年1月2日nd转载:2008年4月3r d转载:2008年10月4日th转载:20 23rd转载:2018年4月(截至2018年2月13日更新的附件1;截至2018年3月28日的附件2)24th转载:2018年8月(截至2018年2月13日更新的附件1;截至2018年3 09年2月5日th转载:2009年4月6日th转月28日的附件2)25th转载:2018年12月(截至2018年 载:2009年9月7日th转载:2010年1月8日th转载:2010年4月9日th转载:2011年1月10日th转载:2011年 2月13日更新的附件1;截至2018年3月28日的附件2)26th转 载:2019年3月(截至2018年12月15日更新的附件1;截 至2018年8月21日的附件2)27th重印:2019年11月(附 4月11日th转载:2011年8月11日th转录1更新至2019年6月20日;附录2更新至2018年8月21日)2020 载:2011年8月12日th转载:2011年 12月13th转载:2012年8月14日th转 载:2013年4月15日th转载:2013年 年3月(附录1更新至2019年11月1日(适用于AMAG-MLAT和SOM-MLAT)及2019年12月13日(适用于ADGMIN和ADGSOM ),根据《东盟宪章》第10条第2款。)28th重印:2020年1 5月16日th转载:2013年8月17日th转1月(根据《东盟条约》第10条(2)款,附录1已于2019年11月 载:2014年7月18日th转载:2015年 2月19日th转载:2016年5月(附附件1 更新)20th转载:2016年12月(附附件2 更新)21st转载:2017年5月(附附件1更 新)22nd转载:2017年11月(更新附件1) 1日(适用于AMAG-MLAT和SOM-MLAT)及2019年12月13日(适用于ADGMIN和ADGSOM)进行了更新;附录2已于2020年5月19日进行了更新)。th重印:2023年12月(附录1更新至2023年10月30日,适用于SOMTC和DGICM;附录2更新至2023年11月23日,根据《东盟宪章》第10条第2款)th转载:2024年9月 有关东盟的一般信息在东盟网站上在线显示:www.asean.org。 本出版物可以在适当承认来源的情况下自由引用或reprint,并且需要发送包含reprint内容的复印件至东盟秘书处雅加达社区关系部门(CRD)。 东南亚国家版权协会(东盟)2024年。保留所有权利。 1.东盟外长会议(AMM)•东盟高官会议(ASEANSOM)东盟原子能监管机构网络(ASEANTOM) 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委员会(SEANWFZ委员会)•东南亚无核武器区委员会执行委员会 3.东盟国防部长会议(ADMM)•东盟国防高级官员会议 东盟军事医学中心(ACMM) 4.东盟法律部长会议(ALAWMM)东盟高级法律官员会议(ASLOM) 5.东盟各国司法部长/总检察长关于刑事事项相互法律协助的中央当局会议(AMAG-MLAT)•中央当局高级官员关于 刑事事宜司法协助(SOM-MLAT) 6.东盟跨国犯罪问题部长级会议•东盟跨国问题高级官员会议 犯罪问题(东南亚国家移民部门及外交部领事事务局主管会议 ) 7.东盟毒品问题部长级会议•东盟毒品问题高级官员(ASOD) 8.东盟区域论坛 •东盟区域论坛高级官员会议(ARFSOM) 东盟财政代表会议(AFDM) 5.东盟中央银行行长会议(ACGM) 东盟中央银行代表会议(ACDM)东盟金融一体化高级委员会(SLC) 6.东盟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会议(AFMGM) 东盟金融和中央银行代表会议(AFCDM) 7. 8. 9. 1100.. 东盟数字部长会议(ADGMIN) •东盟数字高级官员会议(ADGSOM)•东盟电信监管委员会(ATRC) 12. 13. 14. 15. 16. 东盟文化和信息委员会(信息部门) 东盟文化和信息委员会(文化部门) 注:根据东盟宪章第10条第2款,本附件1于2023年10 月30日更新 1 附件2与东盟相关的实体 I.国会法官 1.AIPA(东盟各国议会大会)2.东盟首席大法官理事会(CACJ) II.业务组织 1.东盟汽车联合会(AAF) 2.东盟银行家协会(ABA) 3.东盟商业咨询委员会(ASEAN-BAC) 4.东盟化学工业理事会(ACIC) 5.东盟化妆品协会(ACA) 6.东盟纺织工业联合会(AFTEX) 7.东盟家具工业理事会(AFIC) 8.东盟保险理事会(AIC) 9.东盟知识产权协会(ASEANIPA) 10.东盟钢铁理事会(AISC) 11.东盟港口协会(APA) 12.东盟旅游协会(ASEANTA) 13.加拿大-东盟商业委员会(CABC) 14.欧盟-东盟商业委员会 15.东盟经济协会联合会(FAEA) 16.美国-东盟商业委员会 III.ThinKTANKSANKANDACADEICINSTITIONS 1.东盟和平与和解研究所(AIPR) 2.东盟战略与国际研究学院(ASEAN-ISIS网络) 3.东南亚教师教育协会(AsTEN) 4.通往东盟之路(P2A) 四、民间社会组织 1.亚航基金会 2.东盟工程技术研究院(AAET)3.东盟放射科医师协会(AAR) 4.东盟国际象棋联合会(ACC) 5.东盟雇主联合会(ACE) 6.东盟妇女组织联合会(ACWO) 7.东盟建筑商联合会(ACF) 8.东盟日本校友理事会(ASCOJA) 9.东盟教师理事会(ACT) 10.东盟企业社会责任网络(ACN) 11.东盟残疾人论坛 12.东盟会计师联合会(AFA) 13.东盟足球联合会(AFF) 14.东盟电气工程承包商联合会(AFEEC) 15.ASEANFederationofEngineeringOrganization(AFO) 16.ASEANFederationofForwardersAssociation(AFFA) 17.东盟土地测量和地理统计联合会(东盟标志) 18.东盟矿业协会联合会(AFMA) 19.东盟林产品工业俱乐部(AFPIC) 20.东盟食品和饮料联盟(AFBA) 21.东盟手工艺促进和发展协会(AHPADA) 22.东盟健康补充联盟(AAHSA) 23.东盟风筝理事会(AKC) 24.东盟法律协会 25.东盟音乐产业协会(AMIA) 26.东盟神经外科学会(ANS) 2 27.东盟石油化学品制造商集团(AOMG) 28.东盟骨科协会(AOA)29.东盟儿科联合会(APF)30.东盟残疾人体育联合会(APSF) 31.东盟旅游研究协会(ATRA) 32.东盟地中海贫血协会(ATS) 33.东盟估价师协会(AVA) 34.东盟自闭症网络(AAN) 35.亚洲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伙伴关系(AsiaDHRRA) 36.东盟青年合作委员会(CAYC) 37.东盟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ACE) 38.东盟船东协会联合会 39.预防药物滥用非政府组织国际联合会(非政府组织联合会) 40.东南亚国家医学协会委员会(MASEAN) 41.MaybankFoundation 42.东南亚区域社区赋权倡议(SEARICE) 43.东南亚学校校长论坛(SEASPF) 44.东南亚研究区域交流项目(SEASREP)基金会 45.东南亚音乐协会(SEADOM) 46.东南亚烟草控制联盟(SEATCA) 47.东南亚传统纺织艺术学会基金会(TTASSEA) 48.东盟国家退伍军人联合会(VECONAC) 五、其他利益相关者 1.东盟各国议会联盟(ASEANAPOL) 2.东盟市长论坛(AMF) 3.东盟地区爆炸物清理中心(ARMAC) 4.东盟反腐败组织(ASEAN-PAC) 5.东盟最高审计机关网络(ASEANSAI) 6.东盟质量保证网络(AQAN) 7.东盟食品科技研究院联合会(FIFSTA) 8.成长亚洲(GrowAsia) 9.东南亚渔业发展中心(SEAFDEC) 10.东盟人权机制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