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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煤澳大利亚2024 中期报告

2024-09-19港股财报L***
兖煤澳大利亚2024 中期报告

新南威尔士州辛格尔顿沃克山矿 凝心聚力共创佳绩 庆祝在澳20载 2024中期报告 新南威尔士州猎人谷艾诗顿矿 1.业绩公布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 6月30日 百万澳元 百万澳元变动百分比 一般经营业务收入 3,138 3,976(21%) 所得税前利润(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前) 571 1,388(59%) 所得税前利润(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后) 571 1,388(59%) 股东应占所得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前) 420 973(57%) 股东应占所得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后) 420 973(57%) 2.每股收益 2024年 6月30日 2023年 6月30日 澳分澳分变动百分比 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前)-基本 31.9 73.7(57%) -稀释 31.8 73.4(57%) 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项目后)-基本 31.9 73.7(57%) -稀释 31.8 73.4(57%) 3.每股证券的有形资产净值 2024年 6月30日 2023年 6月30日 澳元澳元变动百分比 每股有形资产净值 6.29 6.015% 4.利润分配 2024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总计总计 普通股利润分配每股澳分 百万澳元每股澳分 百万澳元 2023年期末股息(于2024年4月30日支付)2022年期末股息(于2023年4月28日支付) 32.50429 —— 70.00924 总分配 429 924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半年度,未提议或宣布任何中期股息。 在2024年2月23日,董事宣布派发2023年期末股息4.29亿澳元,每股0.3250澳元(全额免税),登记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支付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在2023年2月27日,董事会宣布派发2022年度期末股息924百万澳元,每股0.7000澳元,全额免税。登记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支付日期为 2023年4月28日。 5.报告期间获得或失去控制权的实体 本报告期间并未注册成立、收购、出售或注销任何实体。 6.联营公司和合资企业实体的详细信息 2024年6月30日 2023年6月30日 持股比例所得税后利润贡献%百万澳元 持股比例所得税后利润贡献%百万澳元 合营企业实体莫拉本合营企业(非法团) 95%315 95%437 沃克沃斯合营企业(非法团) 84.472%81 84.472%409 索利山合营企业(非法团) 80%89 80%143 HunterValleyOperations合营企业(非法团) 51%45 51%331 中山合营企业 49.9997%— 49.9997%6 HVO实体(a) 51%— 51%— Boonal合营企业(非法团) 50%不重大 50%不重大 NewcastleCoalInfrastructureGroupPtyLtd 27%— 27%— 2024年6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持股比例 所得税后利润贡献 持股比例 所得税后利润贡献 % 百万澳元 % 百万澳元 联营实体PortWaratahCoalServicesPtyLtd 30% 4 30% 10 WICETHoldingsPtyLtd 33% — 33% — (a)HVO实体包括下列实体:HVOperationsPtyLtdHVOCoalSalesPtyLtdHVOServicesPtyLtd 除另有指明外,否则本报告所载所有财务业绩均以澳元列示。所有其他资料可从随附财务报表、随附附注及董事会报告中获取。 董事会报告 董事谨此呈交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所控制实体组成的合并集团(“兖煤澳洲”或“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或截至该日止六个月(“报告期内”)的报告。 董事 报告期内及截至到本报告日期,以下人士为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长 •茹刚(于2023年5月31日成为董事并于2023年9月15日成为董事长) 联席副董事长 •岳宁(于2023年9月27日成为董事) •GregoryJamesFletcher(于2012年6月26日成为董事) 董事 •GeoffreyWilliamRaby(于2012年6月26日成为董事) •肖耀猛(于2022年5月30日成为董事) •张长意(于2023年4月20日成为董事) •黄霄龙(于2023年5月31日成为董事) •DebraAnneBakker(于2024年3月1日成为董事) 于年内退任之董事 •HelenJaneGillies(于2018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9日担任董事) 公司秘书 于报告期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现任公司秘书为张凌。 商业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兖煤澳洲或其任何附属公司都无购买、出售或赎回兖煤澳洲的上市证券(包括香港上市规则中定义的库存股)。但是,如2023年财务报告提到的,兖煤澳洲指示CPUSharePlansPtyLtd作为兖煤澳大利亚有限公司员工股份信托的受托人通过证券市场股份交易收购及持有本公司证券市场已缴足的普通股。 本报告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部分提供了对该期间内营运及财务表现的评论。 本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事项详情载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事务状况的重大变化 煤炭市场及基准煤炭价格历来具有周期性。报告期内,煤炭价格指数相对稳定,供需平衡。由于受俄罗斯遭遇进一步制裁及天气状况等变化的影响,市场出现短期波动,但已相对较快地恢复到平衡状态。本公司持续评估其产品概况及市况,力求完美符合客户要求及使经营利润率最大化。 与2023年上半年相比,兖煤澳洲于2024年上半年的权益商品煤产量增加18%。与2023年一样,本公司预期2024年下半年的生产表现将更为强劲。有关事务状况、经营及财务表现的重大变动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报告的管理层讨论及分析部分。 股息及股息政策 本公司股息政策载于兖煤澳洲公司章程的第4.1条,当中规定了本公司股息分配的框架。有关全文详情,请参阅公司网站上的公司章程。 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半年度,未提议或宣布任何中期股息。 目前,本公司没有持有任何库存股(无论是持有于香港联交所中央结算系统,或以其他方式持有)。 遵守香港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香港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的条文,作为其于2018年12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香港上市)后生效的企业管治政策的一部分。 本公司认为在报告期内已遵守香港守则的守则条文。 股份的权益及仓位 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的权益 在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及债权证及于本公司任何关联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或债权证中持有(1)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的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如适用)(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或淡仓(如适用)),(2)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加载该条所指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如适用)或(3)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如适用)载列如下: 本公司 最高行政人员或董事姓名 股份及相关股份数目 权益性质 大约百分比 岳宁(董事) 16,541 实益拥有人 0.00125% GregoryJamesFletcher(董事) 2,100 实益拥有人 0.00016% DavidJamesMoult(首席执行官) 5,859,701 实益拥有人 0.44377% 本公司的关联公司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 股份及相关股份数目 权益性质 大约百分比 黄霄龙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40,000 实益拥有人 0.0031% 肖耀猛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5,000 实益拥有人 0.0068%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在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并未于本公司股份或债权证或于本公司任何关联公司(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或债权证中持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的规定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如适用)(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加载该条所指登记册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如适用)或(iii)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任何权益及╱或淡仓(如适用)。 股份交易政策 本公司的股份交易政策包括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证券交易的模式守则》中的要求,以规范董事的证券交易。本集团董事、本公司所有高级职员及其他有关员工及本集团承包商及其紧密关联人士在每年规定的禁售期及掌握“内幕消息”时,禁止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兖矿能源证券。同时,本集团董事、本公司所有高级职员及其紧密关联人士如掌握某间上市公司证券的内幕消息,则禁止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证券。在符合本公司股份交易政策的情况下,员工可在其未掌握内幕消息的禁售期以外时间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兖矿能源证券,但需要遵守额外批准规定。 股份交易政策不允许相关员工订立与根据激励计划授予他们的未归属购股权或股份权利以及根据这类计划受持有锁定或交易限制规限的证券有关的任何对冲或衍生工具交易。同时亦对孖展贷款安排、本公司证券的对冲及短期交易实施限制。本公司各董事须于各财政年度结束时提交声明,证明他们(及他们的紧密关联人士)于该财政年度期间已遵守股份交易政策。就本期间而言,本公司已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董事均已确认其于报告期内一直遵守本公司的股份交易政策。股份交易政策之副本可于本公司网站“企业管治”一节查阅。 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以外人士的权益 在2024年6月30日,下列实体(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在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登记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应存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如适用): 股东名称 身份 所持或拥有权益的股份数目 大约百分比(%)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益权益 822,157,715 62.26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 受控实体权益 822,157,715 62.26 CindaInternationalHGBInvestment(UK)Limited 实益权益 101,601,082 7.69 ChinaAgricultureInvestmentLimited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InternationalHighGradeFundB,L.P.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CindaInternationalGPManagementLimited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中国信达(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信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控实体权益 101,601,082 7.69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6月30日,主要股东或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并未于本公司股份及╱或相关股份中拥有任何登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应存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半年度的中期财务报表并未进行审计,但已由本公司审计及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及本公司审计师 SWAudit根据审阅委聘准则第2410号实体独立审计师审阅财务报告进行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