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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气象数据价值系列白皮书之四-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2024-09-03韩朱旸、潘伟杰、陈蔚普华永道y***
2024年气象数据价值系列白皮书之四-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气象数据价值系列白皮书之四 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 贵州新气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目录 前言03 一.当前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进程简析06 二.基于气象数据开发利用形式的收益分配模式分析06 1.气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形式简析06 2.对于公共数据收益分配原则的一般性讨论08 3.气象数据资源在不同开发利用模式下的09 收益分配机制分析 三.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机制新探索13 四.结语15 联系我们17 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2 前言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要求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企业登记、交通运输、气象等公共数据开放和数据资源有效流动。次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规划)要求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共享,鼓励以授权运营方式实现其价值释放。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中,要求针对公共数据建立确权授权机制、全流程合规与监管体系以及价值收益分配机制。由此可见,作为数据要素的核心组成部分,对气象数据等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是当下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 年)》(“《行动计划》”),其中关于数据要素 ×气象服务,《行动计划》提出了应用气象数据支持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创新气象产品服务等举措。同时,《行动计划》也指出,需要从提升数据供给水平、优化数据流通环境等方面强化保障支撑,对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此前的气象数据价值系列白皮书中,为进一步促使气象数据市场健康发展,构建气象数据合规获取、使用、服务的良好生态,我们曾就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的生态顶层设计、安全技术和交易定价这三大维度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基于“数据二十条”所倡导的“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原则,对其收益分配模式展开过初步探讨。但鉴于实务中生态链条参与主体众多,且不同开发形式下的气象数据资源各参与主体贡献程度不一,为更好布局气象数据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厘清整个生态链条上的收益分配机制,本次研究,我们将从气象数据资源持有权主体开展数据加工使用和产品经营授权为出发点,对气象数据资源生态链上的市场层级划分、主体规范和收益分配作出相应的分析和思考。以期在“数据二十条”的框架范围内,明确生态链上各个环节的参与主体角色分工,各司其职,发挥专长,获取相应回报,从而为有效推进气象数据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更好激活和释放气象数据资源价值作出积极贡献。 3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一、当前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进程简析 近年来,国家和各省气象部门一直致力于从多维度推进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进程。 2024年1月18日,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设工作方案(2024—2025年)》(“《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基础制度基本建立,气象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和流通监管平台基本建成,气象数据授权运营、众创利用、气象数据身份证管理等关键流程基本打通,为进一步在更大范围推进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奠定基础。气象部门将以维护气象数据安全为前提,以提高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气象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着力打通制约气象数据安全流通、高效利用的机制性障碍,按照“基础制度先行、发展安全并重、分类分步推进”的原则,有序稳妥构建覆盖气象数据供给直至消费利用全链条的中国特色气象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为加快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在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建设中,试点工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探索和示范作用。中国气象局精心选择了在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治理前期探索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果的地区,重点围绕授权运营、众创利用、气象数据身份证等三个关键方面开展综合或专项试点。在授权运营方面,探索如何合理合法地赋予相关企业或机构使用气象数据的权限,明确权利和责任,保障数据的安全和有效利用。例如,授权特定的企业开发基于气象数据的精细化服务产品,为特定行业提供专业的气象解决方案。在众创利用方面,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气象数据的创新应用开发。比如举办气象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吸引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企业等共同挖掘气象数据的潜在价值,开发出更多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应用。在气象数据身份证方面,建立一套完善的标识和认证体系,确保气象数据的来源可追溯、质量可保障、使用可监管。通过为每一份气象数据赋予独特的“身份证”,实现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数据的可信度和可用性。 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4 贵州省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在2023—2024年期间大力推动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通过设定统一的数据出口、统一的运营品牌、统一的业务流程、统一的管理体系、统一的定价机制的“五个统一”的工作目标,并通过探索高质量的数据供给、优化提升数据内控管理、挖掘问题导向破解难题、多方协力治理市场、开放合作共筑生态的“五位一体”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气象数据市场化配置改革。包括在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创新建立全国首个官方“气象数据专区”,为气象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优质的交易环境和载体,规范气象数据统一出口、统一流程,实现合规交易。截至2023年底,已实现气象数据交易额超4,000万元。并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气象数据流通交易的基础制度体系。这意味着要构建一套完善的规则和框架,确保气象数据在流通和交易过程中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在建设数字中国的整体布局下,公共数据通过市场化配置实现高效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价值释放的社会共识愈发增强,包括气象数据在内的各类公共数据价值释放的模式和载体也愈发多元。近日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也在公报中明确指出,要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和构建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国家数据局也表示,今年将陆续推出数据产权、数据流通、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企业数据开发利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等8项制度文件。这也将为促进气象数据等公共数据有序流通使用建立制度保障。这其中,收益分配无疑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发挥经济价值的关键一环。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着重保护数据要素各参与方的投入产出收益,能让数据价值的创造者获得合理回报,从而使数据之上的多元利益主体“各得其所”,助力实现“业者有其数、数者有其得”。 5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二、基于气象数据开发利用形式的收益分配模式分析 2.1气象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形式简析 目前我国气象数据主要由国家气象局主导采集和汇交,各级气象部门和企业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开发使用。有关气象部门或企业在获得授权后,可对气象数据进行一系列加工处理。通过有效的数据治理,促进数据的整合和分析,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要素,生成分析型数据,以满足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加工后的气象数据产品最终会形成各种市场化产品,如天气预报、环境监测模型、灾害预警系统等,并被进一步广泛应用于农业、交通、能源等行业领域。气象数据的形态从开发利用形式角度,可分为资源型数据和服务产品型数据。 其中,资源型数据具有实时性强、客观性强、复用性强、可塑性强、连续性好、信息密度大、生产主体单一等特征,主要包括通过气象观测采集形成的数据,例如基础气象观测数据、探空气球采集的廓线数据、及气象遥测设备直接采集的单站云水、大气层结等信息。此类数据主要适用于完全公益场景及应急场景,如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重大活动保障等,通过实时监测气象数据,提前预测并预警自然灾害的发生,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且在灾害发生时也能够迅速提供 事发地区及周边区域的气象条件、环境变化等信息,为应急管理部门制定救援方案、调配救援资源提供关键支持。 现阶段,资源型公共气象数据的采集主要由国家气象局及其下属机构负责,气象局通过其下属的各级气象部门,组织开展气象数据的收集、汇交、加工处理、保存使用和共享服务工作。根据 《气象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我国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统一对气象数据的收集、分类编目、存储管理、归档保存等工作进行管理,国家级直属单位及省级及以下气象部门将收集的气象数据统一汇交到国家级气象信息中心。国家级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下气象部门对气象数据的收集方式较为多样,主要收集方式不仅包括本单位在气象探测活动、气象业务技术工作中获得的原始气象数据及产品数据、依托中国气象局观测站和野外科学实验基地的形成的气象数据,同时也可有效利用气象公共资源、财政性预算资金、数据交换等获得国内外气象数据、使用财政性预算资金资助各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形成的气象数据。 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6 服务产品型数据则是基于资源型数据进行加工后形成,主要是面向具体业务与场景需要,经过主观分析、多源数据融合、主客观算法、大模型技术分析计算后,形成新的数据资产。随着气象数据的使用场景日益丰富,对高附加值气象数据产品和数据业务也随之呈现多样化、定制化程度高、针对性强的需求。根据《管理办法》,鼓励各级气象部门联合部门内外有关单位、机构、组织和个人充分利用气象数据以及社会数据资源开展应用技术研究和产品数据开发,以提升气象数据价值。对于经营性活动的气象数据下游使用场景,可由开展气象数据服务的单位提供。这类数据具有主观性强、参与加工方多、复用性偏弱、信息针对性强等特征,主要适用于满足特定行业场景的个性化需求而提供的气象服务。加工后的数据最终将形成商业化产品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例如用于实况业务的实况格点产品,包括中国气象局研制的多源数据融合实况分析产品、欧洲中期天气预报中心ERA5全球大气再分析数据预报业务的数值预报数据等、面向新能源建设气候资源评估形成的风能、太阳能资源评估产品、面向水利、发电和防汛形成的面雨量和来水量产品等。 开展气象数据服务的商业主体目前主要基于资源型数据进行加工,从而形成气象数据服务或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气象数据服务机构主要通过向中国气象局、当地气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提出具体产品开发需求,从而通过签订协议等形式获得相应授权,获取所需的原始数据或产品数据,在此基础上,进而通过进一步的数据清洗、治理、产品开发等环节的工作,形成气象数据服务或产品。有别于采集资源型气象数据主要依赖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气象数据产品形成的过程的成本和工作主要依赖于面向市场和应用的商业主体、部分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自身投入。 综上,不同数据类型具有特定的应用场景需求、特性,从而衍生出多样化的气象数据资产开发模式,针对特定的开发模式需遵循“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的基本原则,在激活各方在气象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积极性的前提下,最大化释放气象数据潜在价值。 7探索气象数据收益分配新机制 2.2对于公共数据收益分配原则的一般性讨论 在研究气象数据的收益分配原则过程中,我们发现,当前市场在研究这些公共数据如何合理进行分配收益时,学术界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第一,市场和政府之间的收益分配。成本投入论认为运营单位在保障数据安全、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投入了成本,理应享有公共数据产品与服务的收益权;国有资产论则强调授权运营下的公共数据本质上属于国有资产,运营单位需要将取得的部分经济收益返还给政府,从而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第二,政府内部的收益分配。有学者指出,当运营收益从运营单位回流至政府财政部门后,还需进一步分配至政府内部的各个数据提供部门,用以补贴这些部门在公共数据汇聚与治理中付出的成本、激励其继续提供高质量数据。 第三,政府与数据关联主体之间的收益分配。部分学者从数据原发者理论出发,认为尽管政府是数据资源的持有者,但个人、企业等数据关联主体是“数据得以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