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页次 2中期业绩摘要 3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8股息 9权益披露 11企业管治 12其他资料 13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14简明综合损益表 15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16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18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 19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20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0公司资料 中期业绩摘要 利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 财务表现摘要 每股权益**增加百分比 2% 权益 2,417,000,000港元 每股权益 1.95港元 集团收入 6,472,000,000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148,000,000港元 每股中期股息 3港仙 **权益指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中期股息 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港仙(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4港仙)。 业务回顾及展望 业绩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期间(“本期度”),本集团录得收入为6,500,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6,000,000,000港元增加8%。该增加主要由于本期度楼宇建筑的营业额由1,800,000,000港元增至2,600,000,000港元。 本期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148,000,000港元,较去年同期的溢利250,000,000港元减少41%。该减少主要由于本集团的毛利减少。由于本集团的一个土木工程项目将于二零二四年七月竣工,而其营业额及溢利将逐渐减少而导致本期度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由11%减少至8%。 业务回顾 香港 本集团于香港提供全方位的建筑服务,从楼宇建筑及土木工程到地基、机电、室内翻新及装修工程。本期度之建筑合约所得收入总额为6,400,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5,900,000,000港元)。经扣除直接应占开支后,分部溢利减少至207,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452,000,000港元)。分部溢利减少主要由于土木工程的盈利能力下降及解除土地共享工程交易(定义见下文)产生亏损拨备36,000,000港元。 自年初以来,本集团已取得的新建筑合约应占合约值约为8,200,000,000港元。截至本报告日期,尚未完成之合约值约为 33,000,000,000港元,其中土木工程的合约值为22,000,000,000港元,而楼宇建筑的合约值为11,000,000,000港元。 本集团目前所拥有合约总值已累计达33,000,000,000港元,有望能确保本集团未来一年或两年的收入,并于本集团应对全球经济持续放缓及本地建筑行业竞争加剧所带来的挑战时提供缓冲。 国内 本集团在无锡经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及工业废水,并在甘肃及湖北经营蒸汽供应厂,为工业园区工厂提供蒸汽。本期度内,自国内环境项目所得收入总额为109,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103,000,000港元)。该收入增加主要由于本集团蒸汽厂的营运能力有所提高。于本期度内,本集团的四家营运蒸汽厂平均每小时供应91吨蒸汽,较去年同期每小时79吨蒸汽增加15%。扣除直接应占开支后,分部亏损缩减至14,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27,000,000港元)。相关提升主要由于收入增加及人民币折旧放缓,部分被本集团于德州合营投资成本计提之减值拨备7,000,000港元抵销。 主要投资 (i)诚如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公布所披露,本集团解除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的买卖协议(经修订及补充,“经修订协议”),内容有关收购位于香港新界将军澳百胜角路的两幅土地(“土地共享工程交易”),该地块计划根据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变更为开发之用途。 根据经修订协议,卖方须促使本集团归还目前由卖方律师代管之部分付款31,100,000港元。本集团目前预计解除经修订协议将产生亏损36,000,000港元,且已于本期度作出全数亏损拨备。 本集团正与卖方及彼等的律师就解除交易进行磋商,并将于解除交易完成后通知股东。 (ii)本集团持有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盐田区海涛路58号海涛花园的一个名为海涛花园的城市重建项目20%的权益,该项目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兴建。此项目将重建作住宅及商业用途(“深圳项目”)。截至本报告日期,深圳项目发展商 (本集团持股20%的联营公司)已就安置目的与该地块上1,281名业主中98%以上的业主(覆盖总建筑面积的98%以上)订立合约。本集团目前正在进行拆除海涛花园工程及注销被拆除物业的所有权及土地业权。除非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否则收购该地块余下权益的工作预计可于短期内完成,为于二零二五年第二季度开始施工铺路。联营公司余下80%的权益由路劲基建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为本公司关连人士)持有。 根据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月六日的投资协议,本集团有权要求联营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偿还联营公司应付本集团的股东贷款。就本集团而言,该权利构成一项金融资产,其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该资产的专业估值为772,000,000港元,本期度录得公平值收益37,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公平值亏损41,000,000港元)。 (iii)诚如二零二一年财年年报所披露,由于与供暖商的合约纠纷,本集团已终止其拥有49%向德州供暖的合营业务(“德州合营”)。本集团已对供暖商采取法律行动,以收回根据供暖协议支付的按金人民币34,000,000元(“按金”),并就违反协议索偿。法律程序仍在进行中。鉴于供暖商似乎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本集团于本期度就按金的可收回性作出全数拨备并将亏损反映为本期度之“摊占合营企业之业绩”。 德州合营的资产已于二零二一年移交德州地区政府,本集团正就移交资产的价值寻求人民币50,000,000元的赔偿。与地区政府的磋商仍在进行中。鉴于结果不明朗,本集团评估本集团于合营企业的权益极有可能全面减值,并就本集团于德州合营的余下权益作出全数拨备。于本期度,有关本集团投资成本的亏损部分列作“其他亏损”,而有关于合营企业的余下资产之亏损部分列作“摊占合营企业之业绩”。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3,693名雇员(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01名雇员)。本期度的雇员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其他雇员成本及退休福利计划供款939,000,000港元(二零二三年:832,000,000港元)。 本集团除按个人职责、资历、经验及表现设计一套具竞争之薪酬待遇外,亦按本集团业绩及员工表现分派酌情花红予员工。 财务回顾 流动资金及财政资源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变现资产为1,950,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90,000,000港元),包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818,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54,000,000港元)、存放时到期日不少于三个月之定期存款1,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36,000,000港元)及银行结存及现金1,131,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300,000,000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有计息借贷合共178,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8,000,000港元),包括银行贷款155,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5,000,000港元)及其他应付账款23,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000,000港元)。该两段期间的计息债务到期情况如下。 于二零二四年 于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百万港元 百万港元 按要求或一年内 143 215 第二年内 24 23 第三至第五年内(包括首尾两年) 11 — 178 238 本集团之借贷、银行结存及现金以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主要以港元列值,故并无外汇波动之风险。于本期度内,本集团并无用作对冲之金融工具。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固定利率借贷合共为13,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1,000,000港元)。 资本架构及资本负债水平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权益总额为2,439,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402,000,000港元),当中包括普通股股本124,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4,000,000港元),储备2,293,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252,000,000港元)及非控股权益22,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6,0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8.0港仙,合共约99,000,000港元,已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获本公司股东批准,并反映为本期度的储备分派。除上述股息派付及呈报之中期溢利外,本集团于本期度的储备并无其他重大变动。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资本负债比率(即计息借贷总额占权益总额之百分比)为7%(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银行存款82,000,000港元(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0,000,000港元)经已抵押予银行,以取得本集团获授之银行融资。 股息 中期股息 董事会宣布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港仙(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4港仙)予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星期二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股东。 预期中期股息将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四派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星期一至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星期二(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登记。为符合获派中期股息之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时前送达本公司于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广进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权益披露 董事之权益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本公司股份(“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及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记录于本公司备存之登记册内,或须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如下: (I)本公司 股份权益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权益性质 好仓 淡仓 持股百分比 (附注) (%) 单伟彪 个人 122,775,228 — 9.89 吕友进 个人 1,683,092 — 0.14 徐伟添 个人 1,150,000 — 0.09 DavidHowardGem 个人 900,000 — 0.07 张锦泉 个人 1,500,000 — 0.12 附注: 于股份(根据认股权、认股权证或可换股债券等股本衍生工具者除外)之好仓。 (II)相联法团 股份权益 持有之股份数目 董事姓名 公司名称 权益性质 好仓 淡仓 持股百分比 (附注1) (%) 单伟彪 惠记集团有限公司(“惠记”) 个人 254,680,078 — 32.11 保证权益 40,127,000 — 5.06 利基(单氏)工程有限公司(附注2) 个人 2,000,000 — 10.00 惠联石业有限公司 个人 30,000 — 37.50 吕友进 惠记 个人 200,000 — 0.03 附注: 1.于股份(根据认股权、认股权证或可换股债券等股本衍生工具者除外)之好仓。 2.前称惠记(单氏)建筑运输有限公司。 权益披露 董事之权益(续) 除上文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