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SANHOLDINGSLIMITED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7) 中期报告 2024 公司资料 30 1 中期报告2024 目录 页次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2 企业管治5 其他资料6 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表12 综合全面收益表13 综合财务状况表14 综合权益变动表16 综合现金流量表18 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附注20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录得营业额10.09亿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14.26亿港元)及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应占溢利约为1,10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亏损4,100万港元),相当于本公司每股普通股(“股份”)盈利0.32港仙(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每股股份亏损1.23港仙)。 业务回顾 地基打桩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地基打桩分类之营业额约为10.09亿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14.26亿港元),该分类录得溢利约1,900万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亏损2,200万港元)。 本集团手头之主要合约包括于九龙内地段第11273号、旺角洗衣街与亚皆老街交界、桥头围桥昌路D.D.124第4354号地段等多项商业及住宅发展项目、粉岭北第15区东第二期及东涌第42区之出租屋邨项目、葵涌2号货柜码头之仓储开发以及屯门第54区及柴湾常安街╱常平街之简约公屋。 前景 展望未来,由于现行经济环境,地基打桩行业仍将面临激烈竞争。然而,本集团的招标量仍维持稳健,我们已实施成本削减措施以保持竞争力。由于更多项目如出租屋及经济适用房、地盘平整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推出,公营部门的招标量仍保持强劲,而私营部门的招标量则相对放缓。新发展区(包括北部都会区)的土地及铁路物业发展项目将会启动,以达致政府的发展目标。该等项目将分多个阶段发展,预计将为整个建造业提供稳定的业务来源。我们将积极参与该等政府措施的投标,以确保我们在地基打桩市场的份额。 就香港的房地产市场而言,由于高利率环境、经济复苏不如预期以及私营部门供过于求,投资者仍持谨慎态度。然而,鉴于预期利率下调及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振兴本地经济,机会可能会出现。我们将密切监控经济发展,并不时调整业务策略。 本集团继续对核心地基及打桩业务持审慎乐观态度。我们稳健的资产负债表将使本集团能够进行大型投标或于机会出现时作出重大新投资。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手头现金约为6.89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7.47亿港元),而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约为17.95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15亿港元)及12.43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83亿港元)。负债总额约为5.52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6.32亿港元),其中金融负债约为3.63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4.2亿港元),余下主要为应计费用、合约负债及即期或递延税项拨备。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之附息借款约为1.17亿港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29亿港元)。 本集团之资产负债比率按负债净额(包括金融负债减手头现金)除以本集团权益总额计算,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为零,乃因本集团处于净现金水平。 融资及财务政策 本集团继续维持审慎之融资及财务政策并维持稳健良好之资本架构与充沛之现金流量。盈余资金以存款方式存放于龙头银行。借款乃以港元计值,且按浮动利率计息。本集团密切监控货币风险,并将在必要时考虑远期合约。 资本开支及资本承担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投资约2,000万港元以购买机器及设备。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与购买机器及设备相关的资本承担约为400万港元。资本开支主要由内部资源提供资金。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账面值约1.11亿港元之办公室物业以及金额约为500万港元之银行存款已质押予银行作为本集团获授分期贷款之担保。 或然负债 与本集团就发出履约保证书而向银行提供公司担保有关之或然负债由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约3.32亿港元下降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约3.24亿港元。除上述者外,本集团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或然负债。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薪酬指引及聘用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包括其位于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之附属公司)聘用约752名雇员。本集团之薪酬指引主要根据现行市场薪金水平及各业务单位及有关雇员之表现而厘定。本集团亦提供其他福利,包括公积金、医疗保险及培训等。此外,雇员亦可根据本集团经批准之购股权计划条款获授购股权。 中期股息 董事局已议决宣派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每股股份0.01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无)。中期股息须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五)向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付。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由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星期四)至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在该期间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获分派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中期股息的资格,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过户表格须不迟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四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管治 于回顾期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已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守则条文,惟下列偏离者除外: 守则条文第C.1.6条规定,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他非执行董事应出席股东大会,以对公司股东的意见有全面、公正的了解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VikramGarg先生及侯祥嘉女士因其他事务安排并无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十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然而,股东周年大会有足够人数的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故董事局(“董事局”)能对本公司股东的意见有全面、公正的了解。 审核委员会 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由四名成员组成,即李杰之先生、龙子明先生、郭敏慧女士及杨静女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杰之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审阅及监督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财务申报制度、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审阅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及合规情况,并向董事局提供意见及建议。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简明中期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会审阅。 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经作出特定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回顾期间已全面遵守标准守则载列之要求标准。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董事(“董事”)及本公司之主要行政人员(“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具有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赋予之涵义)之股份(“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记录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本公司备存之登记册中或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好仓如下: 于股份之好仓 董事姓名 间接实益拥有之 股份数目 冯潮泽先生168,380,000 于本公司购股权(“购股权”)之好仓 董事姓名 直接实益拥有之购股权数目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之权益及好仓 冯潮泽先生22,000,000 赵展鸿先生11,000,000 刘健辉先生10,000,000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各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现时运营一项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获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以向为本集团成功营运作出贡献之合资格参与者提供奖励及回报。 下表披露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尚未行使购股权之变动: 购股权数目 参与者姓名╱类别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包括: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授出,包括: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行使,包括: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取消,包括: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失效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尚未行使,包括: (i) 授出日期 (i) 授出日期 (i) 行使价 (i) 行使价 (i) 授出日期 (ii) 行使价 (ii) 行使价 (ii) 于紧接购股权获行使 (ii) 行使价 (iii)(iv) 行使期间归属期间 (iii)(iv) 行使期间归属期间 当日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 (iii)(iv) 行使期间归属期间 (v) 表现目标 (vi) 于紧接授出日期前股 份收市价 (vii) 于授出日期购股权之 董事冯潮泽 22,000,000 – – – – 22,000,000 (i) 二零二一年 五月二十五日 (i) 二零二一年 五月二十五日 (ii) 每股股份0.49港元 (ii) 每股股份0.49港元 (iii)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 (iii)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 至二零二五年 至二零二五年 五月二十四日 五月二十四日 (iv) 附注1 (iv) 附注1 赵展鸿 11,000,000 –––– 11,000,000 (i) 二零二一年 五月二十五日 (i) 二零二一年 五月二十五日 (ii) 每股股份0.49港元 (ii) 每股股份0.49港元 (iii)(iv)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注1 (iii)(iv) 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注1 刘健辉 10,000,000 –––– 10,000,000 (i) 二零二一年 五月二十五日 (i) 二零二一年 五月二十五日 (ii) 每股股份0.49港元 (ii) 每股股份0.49港元 公平值 泰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购买股份或债券之权利 (iii)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iv)附注1 (iii)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iv)附注1 购股权计划(续) 参与者姓名╱类别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购股权数目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 其他雇员参与者 尚未行使,包括: (i)授出日期 (ii)行使价 (iii)行使期间 (iv)归属期间 三十日止六个月授出,包括: (i)授出日期 (ii)行使价 (iii)行使期间 (iv)归属期间 (v)表现目标 (vi)于紧接授出日期前股份收市价 (vii)于授出日期购股权之公平值 三十日止六个月行使,包括: (i)行使价 (ii)于紧接购股权获行使 当日前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 三十日止六个月取消,包括: (i)行使价 三十日止六个月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失效 三十日尚未行使,包括: (i)授出日期 (ii)行使价 (iii)行使期间 (iv)归属期间 冯文源 (冯潮泽先生之子) 4,500,000–––(4,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