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持有人应占溢利约港币17,981,000元,与2023年同期约港币22,406,000元比较,减少20%,主要由由于行政开支上升及投资物業之公允值减少所致。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益约為港币109,452,000元,与2023年同期约港币100,020,000元相比,增加约9%。该增幅主要来自售后回租安排服务业务分部收益增加。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毛利约港币57,723,000元,与2023年同期约港币53,743,000元比较增加约7%。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毛利率约53%,与2023年同期约54%比较保持稳定。本集团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每股基本盈利为0.45港仙(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每股基本盈利0.56港仙)。
本集团继续全力推进以供应链管理及金融科技业务、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思路,致力打造成为产融结合特色的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型服务商,以助力产业升级。本集团坚持稳中求进、挖掘自身潜力并不断改进提升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业绩保持平稳。
售后回租安排服务分部主要从事抵押融资活动。物业租赁服务从事物业租赁。供应链管理及金融科技业务从事供应链管理及金融科技服务。本集团之估值程序为所有本集团持作赚取租金之物業權益使用公允值模式计量,并分类及入账列為投资物業。本集团投資物業於2024年6月30日及2023年12月31日之公允值乃按与本集团并无关联之独立合资格專業估值師漢華評值有限公司於该等日期进行估值之基准计算。
本集团将供应链管理及金融科技业务视为未来重心业务,将继续提升供应链金融平台(「首钢供金平台」)智能化建设水平,结合供应链金融实际业务,发挥高新技术的优势特性,创新设计及为本集团其他业务创造协同效应。
本集团一直专注于维持稳定的资金来源,融资安排将尽可能配合业务特点及现金流量情况。本集团于2024年6月30日,对比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负债比率列表如下: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约為港币430,886,000元(2023年12月31日:港币319,054,000元)主要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定值。该增加主要由由于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约港币120,207,000元。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之借款约达港币9,741,000元,须于2024年6月30日起计十二个月后偿还。于回顾期间,本集团没有取得任何新增借款用于集团营运流动资金。所有贷款均按固定利率计算利息。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人应佔股本及储备约港币1,406,475,000元(2023年12月31日:港币1,415,922,000元)。该跌幅主要由期内换算产生之汇率差額共约港币10,428,000元所致。本公司在回顾期间并无发行任何新股。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本约為港币39,726,000元(已发行普通股约3,972,576,000股)。
除上文披露外,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出售及重要投资事项。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资产抵押。本集团主要于香港及中国经营日常业务及投资,而收支乃以港币及人民币定值。董事相信,本集团并无重大外汇风险。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于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有员工62名(2023年12月31日:59名)全职员工(不包括本集团联营公司之员工)。本集团主要乃参照现行市场惯例、个人表现及工作经验而厘定其员工之薪酬。本集团向员工提供之其他福利包括医疗保险、保险计划、强制性公积金及酌情花红。薪酬组合乃按年或个别检讨。
董事会不宣派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2023年:无)。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公司于联交所回购合共7,093,000股股份,总代价(扣除开支前)为港币1,110,374。全部回购股份已于回顾期间注销。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之股东权益及淡仓,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并无接获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通知,表示其于本公司股份及/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已列入本公司须予备存之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没有购股权计划。本集团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治理守则的守则条文。董事于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内已遵守《标准守则》及本公司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為守则所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