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进一步完善地方税系是当前地方政府收入占比下降、化债任务较重背景下的较好突破点。消费税改革重心已从调整税率和增加税收项目转变为后移征收环节与稳步下划地方。本文聚焦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大税种,分析其对地方财力的影响及改革方向。
增值税改革
现状
- 增值税是我国税收第一大税种,2023年收入6.93万亿元,占税收收入38.3%,占GDP比重5.5%。
- 我国增值税实行生产地原则,收入由地方征收后中央:地方5:5分成。
- 增值税征收遵循生产地原则,导致欠发达地区承担发达地区企业退税负担。
改革线索
- 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 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和规则,考虑消费地原则。
- 进一步简并税率,可能从“13%、9%、6%”简并至“9%、6%”。
对地方财力的影响
- 完善留抵退税和分担机制:减轻欠发达省份退税负担,主要影响地区间分配,对财政收入增长直接影响不大。
- 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缓解留抵退税在地区间分配不均问题,主要影响地区间分配,对财政收入增长直接影响不大。若采取消费地原则,河南、湖南、河北等人口、消费支出较高地区有望获得更高增值税收入。
- 进一步简并税率:可能引起增值税收入减少,地区间分布可能有微调。假设税率简并至“9%、6%”,地方政府增值税收入总量可能下降,北京、上海等经济生产附加值较高省份增值税收占全国比重可能略有上升。
企业所得税改革
现状
-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收第二大税种,2023年收入4.11万亿元,占税收收入26.2%,占GDP比重3.3%。
-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类似,采用生产地原则,收入除中央独享部分外,中央:地方6:4分成。
- 企业所得税收入贡献较多省份:广东、上海、浙江、江苏、山东,以及央企集中地区如北京。
改革线索
- 提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比例,激励地方政府改善营商环境与公共服务。
- 跨地区经营企业所得税可按价值创造地或来源地原则划分,先由经营活动地预征,再由总机构汇算清缴。
对地方财力的影响
假设分成比例从央地6:4改为央地5:5分成,将带动地方财政收入增长3.5%,北京、上海、浙江、天津、山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相对较高。
结论
未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改革方向可能包括完善留抵退税和分担机制、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进一步简并税率、提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比例等。这些改革将主要影响地区间分配,对财政收入增长直接影响不大。改革落地时间点暂未明确,具体方案和细则有较大未知性,地方财政收入变化可能伴随中央转移支付同步变化,对地方政府财力的影响需要综合、动态考量。
风险提示
国内宏观经济政策不及预期;测算中包含较多假设,实际情形可能有偏差;国际宏观经济贸易环境超预期走弱;财税改革节奏不及预期;信用事件集中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