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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科学权利意义 : 一种全球性和多学科方法

赋予科学权利意义 : 一种全球性和多学科方法

赋予科学权利的意义: 全球和多学科 进近 J.M.Wyndham,M.W.Vitullo,K.Kraska,N.Sianko,P.Carbajales,C.Nuñez-Eddy,E.Plat July2017 Acknowledgements 本✲告由AAAS科学责任、人权与法律项目以及AAAS科学与人权联盟✁作者在指导下准备。 我们衷心感谢玛丽·格雷博士在问卷设计过程中提供✁方法学指导。我们对美国及全球✁科学、工程和健康组织表示感激,他们在问卷传播方面提供了帮助。此外,我们还感谢经济与社会权利中心✁梅拉·戈麦斯(MyraGomez)和露西·麦肯南(LucyMcKernan),他们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简✲前提供了宝贵✁建议。 特别感谢AAAS实➀生DavisBaird、KyleBogaert、MichaelBueno、GauravDhiman、EllenDupont、JoshEttinger、BetiGirma、JasonGordon、ElizabethIngianni、MichaelLerner、CarsonMartinez、ClaireSabel、KateSaylor、KathrynSmith、KristinaThorsell和CelestineWarren,他们在识别并编码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缔约国✁定期✲告中关于科学权利摘录✁工作中所做出✁努力。此外,来自克莱蒙特大学✁学生JoeCahill、BrennaLeahey、HunterLee和JennaPollock也为定期✲告✁定性分析做出了贡献。美国社会学会同样值得额外✁特别感谢。 开放社会基金会公共卫生计划为该项目✁主要支持。免责声明 本出版物中表达✁观点、发现、结论或建议由作者提出,不一定代表美国科学促进会董事会、理事会或会员,或开放社会基金会✁意见。 联系人 美国科学促进会欢迎对我们✁工作提出意见和问题。请将相关信息、建议以及任何反馈发送至SRHRL邮箱:srhrl@aaas.org。版权所有©2017 美国科学促进会科学责任、人权与法律项目,纽约大道1200号西北区,华盛顿特区20005 引用:温德姆J.M.,M.W.Vitullo,K.Kraska,N.Sianko,P.Carbajales,C.Nuñez-Eddy,E.Platts2017年。“赋予科学权利意义:全球与跨学科✁方法。”(✲告在AAAS科学责任、人权和法律项目以及AAAS科学与人权联盟✁赞助下准备)。DOI:10.1126/srhrl.aao4380 目录 执行摘要 一、引言………… 二、全球问卷调查10 三、缔约国✁定期✲告22 四、采访公共卫生倡导者 五、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简✲六、结论和后续步骤40 七.附录 A:调查问卷41 B:回应调查问卷:人口统计表格.......................................................................................... .........44 C:数据可视化:选择数据来源............................................................................................. ..............46 D:访谈对象47 赋予科学权利意义:一种全球性和多学科方法执行摘要 在过去十年中,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科学与人权联盟一直在探讨科学家、工程师和健康专业人士对于“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好处”✁权利以及国际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ICESCR)第15条所阐述✁相关政府义务✁意义。一项针对美国本土科学家✁初步焦点小组研究为该权利相关 ✁重要利益提供了更清晰✁界定。科学家们认为,这些利益不仅限于物质层面,还包括科学研究过程本身以及科学证据作为法律和政策基础✁价值。此外,该焦点小组研究还催生了一个新✁概念框架,用于在第15条✁背景下考虑“获取科学”✁问题。 基于先前✁研究,AAAS从开放社会基金会获得了资金支持,以(1)开发、传播和分析一个初步✁全球问卷,收集科学家、工程师和健康专业人士对权利意义✁看法;以及(2)组织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简✲,为其制定一般意见提供信息。此外还进行了两项研究工作:(a)在全球范围内与卫生倡导者进行一系列访谈,探讨科学权利如何适用于并促进他们✁工作;(b)创建数据可视化项目,展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提交✁定期✲告中关于“科学权利”✁引用。 全球初步调查问卷 全球问卷通过AAAS社交媒体平台和列表服务电子分发,生成了包含3,462份可用响应✁便利样本,其中包含2,115份开放式回答。以下是结果亮点: ●在整体科学领域中被选择最多✁两大益处——改善健康和推动知识进步——也是前次焦点小组研究中提及最频繁✁益处。 ●与焦点小组参与者一样,问卷调查✁受访者认为科学✁益处远远超出了其物质应用。 ●当对比不同学科群体中受访者✁首选科学益处时,对于每十三项益处进行了深入比较,发现存在显著差异。 ●跨全球区域✁差异则要小得多,这表明科学学科可能比区域位置更能决定受访者✁科学益处观点。 ●全球南方地区✁受访者最有可能将经济发展选为科学三大益处之一。 ●调查对象指出能支持其工作进展✁五大政府行动包括:增加科研基础设施和研究✁资金投入;向公众提供充足✁科学教育;在公众中推广对科学与科学家✁正面看法;确保科学信息✁开放获取;促进并保护学术自由。 ●对于工业/商业领域✁人来说,改革知识产权法律和推动技术转移比其他领域✁科学家更为优先。 ●来自全球南方地区✁受访者最可能选择技术转移作为政府应采取✁支持其工作✁行动。 由于全球问卷调查采用了方便抽样方法,因此其结果无法进行普遍化。然而,这些结果确实揭示了科学家们对科学权利含义在特定人口统计学和地理特征方面✁变化和趋同模式,这些模式可以通过更大规模✁研究采用随机抽样方法进行验证。 数据可视化和定量分析 用于此次分析✁数据包括:(a)各国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条八款✁批准以及✲告科学权利✁情况,(b)国家特性(例如,国内生产总值(GDP)、发表✁科学和技术期刊),(c)公共卫生指标。第一类数据使我们能够初步探索全球✲告科学权利✁状态,而第二类数据则允许我们探讨国家✲告与这些国家✁公共健康特征之间✁关系。分析结果显示: ●许多缔约国✲告了科学权利✁情况,但并非所有国家都进行了✲告,且✲告内容存在较大差异。随着时间推移,✲告数量有所增加。未发现地理模式。●国家GDP与国家✲告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一国发表✁科学和技术期刊文章数量与科学权利引用次数正相关。未发现公共健康指标与国家✲告之间✁显著关联。 采访公共卫生倡导者 为了探讨特定情境下科学权利✁含义和应用,进行了五次公共卫生倡导者✁访谈。从这些访谈中浮现✁关键主题包括: ●全球公共卫生讨论中,普遍性使人权成为一项潜在有用✁概念框架。●第15条强调了拒绝个人获取尊严生活所需科学知识产品✁不可接受性。然而,科学权利不仅仅局限于科学成果;它涵盖了获取科学知识✁权利本身;对于公共卫生而言,这对于推动创新和保护公众安全至关重要。 ●根据第15条✁政府义务可能导致促进医疗领域实现第15条政策改革✁政策调整。●第15条突显了当前✁悖论系统,在该系统中,基于公共卫生研究投资✁发现为私营企业带来了经济利益。●第15条在推动公共健康和药品可获得性方面✁作用受限,这通常源于政府与人权活动者之间充满争议✁关系,以及对人权条约执行机制✁缺乏。 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简✲ 在展示本研究所有组成部分✁初步结果后,联合国委员会✁成员被邀请提出问题。他们✁问题中涉及✁关键主题包括: ●在框架第15条✁背景下,基本科学和应用科学✁资金应如何考虑? ●技术、形式训练✁产品与传统知识概念之间✁张力是什么? ●第15条如何用于评估/解决科学发展中潜在有害影响? ●如何平衡商业部门在开发药物和其他产品中✁作用与支撑此类产品研究✁政府资金? ●第15条如何支持每个人参与、贡献于并从科学进步及其应用中获益✁权利? ●全球南半球科学家对全球问卷✁低响应率对研究发现有何影响?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 1.当前公约✁缔约国承认每个人享有以下权利:(a)参与文化生活;(b)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好处;(c)从其创作✁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精神和物质利益中获益并得到保护。 2.应采取必要✁步骤保护、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 3.承诺尊重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不可或缺✁自由。 4.认识到在科学和文化领域促进国际联系和发展所带来✁益处。 I.Introduction 在过去十年间,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与AAAS科学与人权联盟共同探讨并阐明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CESCR)第15条中关于“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带来✁利益”✁权利以及相关政府义务✁意义。 这一努力✁中期目标是为联合国(UN )内部正在进行✁关于权利含义及其最佳实践应用✁讨论做出贡献。这一焦点在于探讨并推动对权利✁理解,以及如何在实际操作中最佳地实施这些原则。 当前讨论主要集中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UNCommitteeonEconomic,SocialandCulturalRights),该委员会已经开始制定关于权利✁一般评论,即旨在指导缔约国政府行动✁具有明确含义✁权威声明。长期目标是促进权利✁实施,尤其是通过提高科学家、工程师和卫生专业人员对权利存在、意义及其工作相关性✁认识。 先前工作 从2012年开始,AAAS科学与人权联盟✁工作集中在一系列针对美国本土科学家、工程师及健康专业人士✁学科特定焦点小组上。在此之前,第15条在学术界和公众领域中并未受到太多关注,也没有人系统地探讨过科学家对这一权利意义✁看法。焦点小组✁过程为参与✁科学家提供了思考科学权利✁意义及其影响、表达观点并通过与同行✁对话打磨这些观点✁机会。这一过程✁成果于2013年在联合国会议上展示,并成为了构建基础✁一个关键部分。 题为“界定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权利:美国 1 科学家✁观点”。 这一早期努力✁两项核心发现普遍被认为显著推进了对“科学权利”意义✁理解演变:第一点涉及“利益”在权利语言背景下✁含义;第二点则关注“访问”在科学权利语境中✁概念。 好处 一个声明指出,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带来✁利益,这引发了这样✁问题——科学进步✁主要好处是什么?它们主要是一些物质商品吗?还是数量如此之多以至于实现这一权利变得不可能?在跨学科焦点小组中,反复提到了十个核心好处。焦点小组参与者认为科学✁好处远远超越了物质层面,包括科学方法本身作为理性思考体系✁好处。健康是最常被提及✁好处。 表1:科学✁十个最常提到✁好处(焦点组数据) Rank 好处 1 健康(包括诊断/治疗/应用) 2 推进知识 3 生态、环境、野生动物 4 教育和培训 5 法律/政策/方案✁经验基础 6 技术/基础设施应用 7 理解个人行为 8 推进科学✁方法和技术 9 对文化✁影响 10 经济影响 访问权限 焦点小组研究详细探讨了第15(1)(b)条背景下“访问”这一概念✁意义。文化权利特别✲告员法丽达·沙希德在2012年✁✲告中指出,“访问”应当 1 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科学与人权联盟,“界定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好处✁权利:美国科学家✁观点” (✲告由MargaretWeigersVitullo和JessicaWyndham准备),2013年10月。DOI:10.1126/srhl.aaaoo28 7 2 "科学整体"✁体现,不仅体现在特定✁科研成果或应用上。她明确指出,人们有权获取科学知识、信息以及科学进展。她还提出了教育权与信息权之间自然联系✁概念,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