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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远智控: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2023-11-13港股财报L***
瑞远智控: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业绩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在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包括之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1)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2)本报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及(3)本报告所表达的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并建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基准及假设。 本报告将自其刊发日期起计至少七日刊登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及在本公司网站www.ruiyuanhk.com刊登。 二零二三年第三季度业绩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报告期”)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同期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 收益 4 4,717 4,707 16,494 19,513 销售成本 (4,390) (3,656) (15,449) (16,066 毛利 327 1,051 1,045 3,447 其他收入 4 – 6 1 13 销售费用 (108) (24) (202) (286 行政费用 (566) (537) (1,501) (1,665 融资成本 5 – (1,613) (2,280) (4,838 除税前亏损 (347) (1,117) (2,937) (3,329 所得税开支 6 (1) (17) (1) (43 期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348) (1,134) (2,938) (3,372 每股亏损 (0.07) (0.23) (0.59) (0.67 —基本(每股人民币分) 7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 ) ) ) ) ) )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资本储备 其他储备 法定盈余公积金 累计亏损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177 (450,946) (44,001) 期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 – – – (3,372) (3,372) 于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177 (454,318) (47,373)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465 (455,866) (48,633) 期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 – – – (2,938) (2,938) 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465 (458,804) (51,571)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季度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设计、制造及销售电脑数值控制(“数控”)机床光机产品,销售电子设备及电子元件的控制器系统及电子用品部件。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其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统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公认会计准则、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及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编制。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持续经营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期间,本集团录得净亏损约人民币2,938,000元。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约人民币51,729,000元及资本亏绌约人民币51,571,000元。该等情况显示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质疑,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将其资产变现,亦无法清偿其负债。然而,董事已对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进行评估,当中计及以下相关事项: (i)董事将加强实施旨在增加本集团营运资金及现金流量的措施,包括密切监控一般行政费用及营运成本;及 (ii)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及一名董事已确认在必要时向本集团提供足够的财务支持,以确保本集团能够自本报告日期至少十二个月内持续运营。 董事认为,经计及上述融资计划及主要股东的财务支持,本集团将具备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履行其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起计至少未来十二个月的现时需求。因此,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基于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倘本集团不能以持续经营基准继续营业,有必要将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之资产价值分别撇减至可收回金额、为可能产生之其他负债计提拨备以及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该等调整之影响并未于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简明综合业绩未经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已颁布但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准则的修订本。 3.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编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惟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新订准则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包括二零二零年十月及 二零二二年二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修订本) 保险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 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投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 第5号(二零二零年)的有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务声明第2号(修订本) 会计政策披露 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修订本) 会计估计的定义 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修订本) 与单一交易产生的资产及 负债有关的递延税项 于报告期间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于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汇报的金额及╱或于该等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4.收益及其他收入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益货物类型 销售电子设备及电子元件的 控制器系统及电子用品部件 1,142 3,153 9,940 16,293 销售数控机床光机产品 3,575 1,554 6,554 3,220 收益确认时间 4,717 4,707 16,494 19,513 某时点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 – 1 1 政府补助 – 4 – 7 其他 – 2 – 5 – 6 1 13 5.融资成本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融资成本约为人民币2,280,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人民币4,838,000元),主要产生自来自一名主要股东贷款的估计利息。 6.所得税开支 税项开支指: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截至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二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当期税项: 1 17 1 43 —中国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开支 1 17 1 43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及中国附属公司的税率为25%。 对符合资格的小型微利企业,自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年应课税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含人民币1,000,000元)的,按2.5%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年应课税收入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元(含人民币3,000,000元),超过人民币1,000,000元的年度应课税收入部分按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5%纳税。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已定为可在相关期间享有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 由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并未在香港产生任何应课税溢利,故并无于该期间就香港利得税计提拨备。 7.每股亏损 每股亏损乃分别按照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的股东应占亏损约人民币348,000元及人民币2,938,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人民币1,134,000元及人民币3,372,000元)以及有关期间内已发行股份500,000,000股(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500,000,000股)计算。 由于本公司于各期间并无具潜在摊薄影响的普通股,因此并无呈列每股摊薄亏损(二零二二年:无)。 8.股息 于报告期内并无派发任何股息。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派付股息(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无)。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数控机床光机产品、销售电子设备及电子元件的控制器系统及电子用品部件。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在中国营运,且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来自中国的客户。 二零二二年,本集团积极开展工业电子智能控制设备,机械设备,工业数控系统,及通用零部件加工制造等业务。目前本集团已购买一批多轴钻床一体机,磨床及摇臂钻床等设备,来进行金属铸件及金属制品(如床身、床腿、床头箱、压膜、压块、螺母等铸锻件)的加工制造及生产。本公司数控机床光机将应用于包括原材料、生产及加工等不同领域,并即将推出多种高端数控机床光机产品,来提升企业自身的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此外,本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电子设备产品也将进行加工升级,以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的产品性能,增加市场竞争力。本集团将继续购入一系列加工设备以发展新产品。 本集团已与多名代理交易商签署合作意向书,主要是金属铸锻件厂及精密机械公司,本集团供应商主要是生产制造金属铸锻件,客户包括贸易型企业及生产型公司。本公司营销团队将继续拓展在杭州、嘉兴、上海、绍兴、南京、无锡、淮安,临海,衢州等城市的业务,不断增加新的销售客户,并积极开拓更多城市的市场。 财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6,494,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人民币19,513,000元),减少约为人民币3,019,000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股东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2,938,000元(截至二零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人民币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