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在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包括之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1)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2)本报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报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及(3)本报告所表达的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并建基于公平和合理的基准及假设。 本报告将自其刊发日期起计至少七日刊登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及在本公司网站www.ruiyuanhk.com刊登。 二零二四年中期业绩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报告期”)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三年同期的未经审核比较数字如下: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收益 4 13,067 11,777 销售成本 (11,827) (11,059 毛利 1,240 718 其他收入 4 2 1 销售费用 (176) (94 行政费用 (1,311) (935 融资成本 6 – (2,280 除税前亏损 7 (245) (2,590 所得税开支 8 (4) – 期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249) (2,590 每股亏损 (0.05) (0.52 —基本(每股人民币分) 10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 ) ) ) )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经审核)(经审核)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131 144 厂房及设备流动资产存货 – 29 应收贸易账款 11 1,110 371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 45 4 可收回税款 1 1 银行结余及现金 3,726 12,768 4,882 13,173 流动负债应付贸易账款 12 5,490 4,095 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 596 729 合约负债 143 410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一名股东款项 740 7,790 应付一名主要股东款项 46,000 46,000 银行借款 – 2,000 应付股息 4,440 4,440 (57,409) (65,464 流动负债净额 (52,527) (52,291 净负债 (52,396) (52,147 资本及储备股本 50,000 50,000 储备 (102,396) (102,147 资本亏绌 (52,396) (52,147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 ) ) ) 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 资本储备 其他储备 法定盈余公积金 累计亏损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465 (455,866) (48,633) 期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 – – – (2,590) (2,590)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465 (458,456) (51,223)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465 (459,380) (52,147) 期内亏损及全面亏损总额 – – – – (249) (249)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50,000 40,449 291,319 25,465 (459,629) (52,396)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未经审核)(未经审核)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7 (1,203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 1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9,050) (7,000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减少净额 (9,042) (8,202 于期初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12,768 14,661 于期末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3,726 6,459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结余分析: 3,726 6,459 银行结余及现金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 )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财务报表附注 1.一般资料 浙江瑞远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上市。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在中国制造及销售电脑数值控制 (“数控”)机床光机产品,销售电子设备及电子元件的控制器系统及电子用品部件。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列值,其亦为本公司的功能货币。 2.编制基准 本集团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统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公认会计准则、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及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编制。 持续经营 期内,本集团录得期内净亏损约人民币249,000元。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约人民币52,527,000元及资本亏绌约人民币52,396,000元。该等情况显示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对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质疑,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在日常营业过程中将其资产变现,亦无法清偿其负债。然而,董事已对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及现金流量进行评估,当中计及以下相关事项: (i)董事将加强实施旨在增加本集团营运资金及现金流量的措施,包括密切监控一般行政费用及营运成本; (ii)本公司一名主要股东和最终控股公司的一名股东已确认在必要时向本集团提供足够的财务支持,以确保本集团能够自本报告日期至少十二个月内持续运营; (iii)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应付最终控股公司一名股东款项约人民币740,000元,须按要求偿还。最终控股公司股东确认于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得到改善前,彼将不会要求还款;及 (iv)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应付一名主要股东款项约人民币46,000,000元为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该名本公司股东确认于本集团流动资金状况得到改善前,彼将不会要求还款。 董事认为,经计及上述融资计划及主要股东的财务支持,本集团将具备充足的营运资金以履行其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起计至少未来十二个月的现时需求。因此,综合财务报表乃基于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倘本集团不能以持续经营基准继续营业,有必要将综合财务报表中之资产价值分别撇减至可收回金额、为可能产生之其他负债计提拨备以及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该等调整之影响并未于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编制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时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惟附注3所述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动除外。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业绩未经审核,但已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已颁布但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准则的修订本。 3.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编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时所采纳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依循者一致,惟采纳截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生效的新订准则除外。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 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财务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售后回租的租赁负债 于报告期间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对于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汇报的金额及╱或于该等简明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4.收益及其他收入 (未经审核)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收益货物类型 销售电子设备及电子元件的 控制器系统及电子用品部件 8,019 8,798 销售数控机床光机产品 5,048 2,979 收益确认时间 13,067 11,777 某时点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1 1 其他 1 – 2 1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分部资料 经营分部乃按有关本集团各部分的内部报告(由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即本公司执行董事定期审阅)予以识别,以向各分部分配资源及评估其表现。并无由主要营运决策者识别的经营分部合计至本集团可呈报分部。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开始于中国从事制造及销售数控机床光机产品,主要营运决策者视之为新业务及可呈报分部。因此,本集团的经营及可呈报分部为:(i)销售电子产品的控制器系统;及(ii)销售光机产品。主要营运决策者认为,根据内部组织及呈报结构,本集团有两个经营及可呈报分部。此乃本集团组织的基准。 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按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销售电子产品的 控制器系统销售光机产品综合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 收益 8,019 8,798 5,048 2,979 13,067 11,777 —对外销售 分部业绩 (348) (229) 434 196 86 (33 未分配收入其他收入 2 1 厂房及设备折旧 – (11 融资成本 – (2,280 其他开支 (333) (267 除税前亏损 (245) (2,590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 ) ) ) ) `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按可呈报分部呈列的本集团资产及负债的分析: 销售电子产品的 控制器系统销售光机产品综合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 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六月三十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分部资产 1,112 404 167 133 1,279 537 未分配企业资产 3,732 3,685 1,901 819 3,734 12,780 总资产 5,013 13,317 分部负债 5,633 4,504 未分配企业负债 51,776 60,960 总负债 57,409 65,464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为监管分部的表现及在各分部间分配资源: •所有资产均分配予经营分部,惟银行结余及现金及可回收税款除外。可呈报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按个别可呈报分部所赚取的收益进行分配;及 •所有负债均分配予经营分部,惟其他应付款项和应计款项、应付股息及应付一名主要股东╱最终控股公司一名股东款项除外。可呈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按分部资产比例进行分配。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 销售电子产品的 控制器系统销售光机产品未分配综合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