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可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载有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提供有关泰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董事(“董事”)愿共同及个别就此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报告中任何陈述或本报告有所误导。 目录 页次 2 公司资料 3 财务摘要 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6其他资料 10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未经审核) 11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未经审核) 12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01泰锦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徐子花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辞任) (主席兼行政总裁) 郎俊豪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 (主席)刘潭影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罗智勇先生李懿轩女士刘宏立先生 合规主任 徐子花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辞任)郎俊豪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 授权代表 许志刚先生 徐子花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辞任)郎俊豪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 刘宏立先生(主席)罗智勇先生 李懿轩女士 提名委员会 徐子花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辞任) (主席) 郎俊豪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 (主席)李懿轩女士刘宏立先生 薪酬委员会 罗智勇先生(主席) 徐子花女士(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辞任)郎俊豪先生(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八日获委任)刘宏立先生 公司秘书 许志刚先生 核数师 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主要往来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事处CliftonHouse75FortStreet POBox1350 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OcorianTrust(Cayman)LimitedCliftonHouse 75FortStreet POBox1350 GrandCaymanKY1-1108Cayman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北角 电气道148号 21楼2103B室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德辅道中317-319号启德商业大厦 11楼1104A室 第一季度业绩报告202302 财务摘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报告期间”),收益约为12.1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约24.7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0.8%。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为1.6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约3.5百万港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53.5%。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约为0.66港仙(二零二二年: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约1.48港仙)。 董事会(“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03泰锦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季度业绩报告2023 0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及展望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建筑业务,主要为地盘平整工程及翻新工程。地盘平整工程一般包括为改善或保持斜坡及╱或挡土墙稳定性而进行的打桩工程、防止山泥倾泻及修补工程。翻新工程指对香港物业进行装修的工程。 疫情受控后,政府于二零二三至二零二四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承诺致力发展香港建造业。 每年的基本工程开支将超过1,000亿港元,而香港建造业的整体建筑量将猛增至每年约3,000亿港元。展望未来,政策刺激或可改善市场气氛,为香港建造业带来更多资金。 本集团一直面临经营成本(包括直接劳工成本及分包费用)日益增加以及市场竞争激烈的压力。尽管环境充满挑战,本集团将进一步扩展业务及为本公司股东带来可观回报,董事正积极采取措施于亚太地区其他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日本、泰国及新加坡)发展业务。董事亦致力于凭藉我们现有的经验及业务而丰富本公司的业务范围,例如物业发展设计及建造,投资潜在物业以从资本增值中获益及产生稳定的租金收入,或任何其他业务或投资。 同时,本集团仍将专注于香港建筑业的地盘平整工程及香港的翻新工程。本集团将继续加强本集团较建筑业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并扩大业务以增加股东回报。 财务回顾 收益 收益指在香港承建地盘平整工程及翻新工程中提供建筑服务收到的款项。地盘平整工程一般指为改善或保持斜坡及╱或挡土墙稳定性而进行的打桩工程、防止山泥倾泻及修补工程。翻新工程指对香港物业进行装修的工程。 本集团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24.7百万港元减少约12.5百万港元或约50.8%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12.1百万港元。收益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香港的翻新工程减少。 执行董事将本集团于香港的建筑业务视为单一经营分部,并审阅本集团整体业绩,以就资源分配作出决策。因此,并无呈报分部分析资料。 由于本集团的收益及非流动资产主要属于单一地理区域(即香港),故并无呈报按地理分部划分的分部资料独立分析。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0.6百万港元减少约0.4百万港元或约61.0%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0.2百万港元,而本集团的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约2.3%减少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1.9%。毛利减少及毛利率减少主要由于利润较低之合约收益增加。 本集团的直接成本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24.1百万港元减少约12.2百万港元或约50.5%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11.9百万港元。直接成本减少主要是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收益减少,以及该等项目的分包费用减少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由截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5.0百万港元减少约4.2百万港元或约83.9%至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约0.8百万港元。行政开支主要包括员工成本、专业费用及其他行政开支。本集团行政开支减少主要是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行政员工成本及专业费用减少。 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损益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其他收入以及其他损益为亏损约1.0百万港元(二零二二年:收益约1.0百万港元),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亏损约0.6百万港元及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确认的减值亏损约0.4百万港元所致。 净亏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净亏约1.6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则为凈亏约3.5百万港元。净亏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员工成本及专业费用减少,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变动亏损增加之部分抵销所致。 05泰锦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资料 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存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iii)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好仓董事姓名 本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相关股份数目个人权益 总计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百分比 刘潭影女士 -普通股 1,600,000 -未上市购股权 1,600,000 1,600,000 0.65% 刘宏立先生 -未上市购股权 1,600,000 1,600,000 0.65% 李懿轩女士 -未上市购股权 1,600,000 1,600,000 0.65%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作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i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存于该条所指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iii)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概无任何人士已经知会本公司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而有关权益或淡仓须记存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而将予以披露。 第一季度业绩报告202306 竞争利益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我们的董事及其各自紧密联系人确认,除本集团业务外,其各自于与本集团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概无任何权益,而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1.04条予以披露。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达至及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因为董事会认为,良好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对取得及维持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持份者的信任尤其关键,并为鼓励问责性及透明度的重要元素,以持续本集团的成功及为本公司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本公司已应用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原则。 董事会认为,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操守准则 本集团已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条款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至5.67条所规定交易要求的操守准则(“操守准则”)条文。经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及直至本报告日期一直遵守操守准则载列的规定准则。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无)。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该计划”)。该计划条款乃遵循GEM上市规则第二十三章的条文规定。 07泰锦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季度业绩报告2023 08 截至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的尚未行使购股权详情如下: 计入购股权的股份数目 承授人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一日(i) 于期内授出于期内行使 于期内失效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期内的授出日期 每股行使价 行使期 执行董事刘潭影女士 1,600,000 –– – 1,600,000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 0.12港元 授出日期起计十年 刘宏立先生 1,600,000 –– – 1,600,000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 0.12港元 授出日期起计十年 李懿轩女士 1,600,000 –– – 1,600,000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 0.12港元 授出日期起计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