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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圖控股:2023/2024 第一季度報告

2023-08-07港股财报郭***
舍圖控股:2023/2024 第一季度報告

第一季度报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的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有意投资的人士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的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一般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的市场波动风险,同时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流通量的市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交所对本报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报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的资料乃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舍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大方面乃准确完整,且无误导或欺诈成份,并概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报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目录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3 企业管治7 其他资料8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表12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3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权益变动表14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资料附注1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呈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本期间”)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二二年同期(“过往期间”)的比较数据。 业务回顾 于本期间,本集团主要从事家居用品出口,电子商务及自家品牌产品销售业务。我们的家居用品客户包括国际品牌拥有人及持牌人、连锁超市及主要于欧洲的知名百货公司。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总收益约为12.0百万港元,较过往期间约17.4百万港元减少约31.0%。 于本期间,家居用品出口业务仍为本集团的主要收益来源,为本集团总收益贡献约89.0%。家居用品出口业务的收益约为10.7百万港元,较过往期间减少约30.5%。家居用品出口销售下跌主要由于欧洲客户于本期间下达的销售订单减少。此外,家居用品出口业务的毛利率由过往期间约32.7%减少至本期间约30.3%,此乃主要由于本期间两名主要客户下达的订单的毛利率较低所致。 电子商务业务于本期间的收益约为0.8百万港元,较过往期间约1.0百万港元减少约20.0%。自家品牌产品的收益下跌至约0.5百万港元,较过往期间约0.9百万港元下跌约44.4%。于本期间,电子商务业务及自家品牌产品分别贡献本集团总收益约7.0%及4.0%。 于本期间,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1百万港元,而过往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则约为0.6百万港元。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展望 我们的家居用品出口客户包括主要位于欧洲的国际品牌拥有人及持牌人、连锁超市及知名百货公司。欧洲的长期地区军事冲突为对消费者市场(尤其是欧洲)造成压力的不利因素之一。本集团预计不利的经济状况及不稳定的消费情绪可能对家居用品出口业务造成负面影响。本集团预计二零二三年剩余时间的经营环境仍将充满挑战,并存在很大程度的不确定因素。尽管如此,本集团仍将不断推出更多种类的产品、拓展其销售网络及客户群,以尽量提高本集团的收益及盈利能力。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收益约为12.0百万港元,较过往期间约17.4百万港元下跌约31.0%。该收益减幅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家居用品出口业务的客户销售订单减少所致。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过往期间约11.5百万港元减少约28.7%至本期间约8.2百万港元,与本期间的收益减幅相符。 毛利 毛利由过往期间约5.9百万港元减少约35.6%至本期间约3.8百万港元。毛利率由过往期间约33.9%下跌至本期间约31.7%,此乃主要由于本期间两名家居用品出口业务的主要客户下达的订单的毛利率较低所致。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其他收入及净收益 本集团的其他收入及净收益由过往期间约260,000港元减少约29,000港元至本期间约231,000港元。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本期间并无保就业计划项下的非经常性政府补贴。 销售及分销开支 于本期间,本集团的销售及分销开支增加至约3.0百万港元,较过往期间约2.5百万港元增加约20.0%,此乃主要由于本期间的广告成本增加。 行政开支 本集团的行政开支于本期间及过往期间分别维持于约3.1百万港元。 财务成本 财务成本由过往期间约4,000港元增加约10,000港元或增加约2.5倍至本期间约 14,000港元。该增加乃主要由于本期间的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增加。 所得税开支 本集团于本期间的所得税开支约为4,000港元,较过往期间约8,000港元减少约 4,000港元,其乃主要由于本期间的应课税溢利减少。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期内(亏损)╱溢利 经计及上述各项后,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2.1百万港元,而过往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则约为0.6百万港元。于本期间转盈为亏乃主要由于本期间的收益及毛利减少。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采纳日期”)根据本公司当时股东的决议案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让本公司能够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为本集团作出贡献的激励及回报。于采纳日期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概无购股权已授出或同意授出、失效、行使或注销,而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购股权计划项下亦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股息 董事会考虑宣派股息时已计及(其中包括)本集团整体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就本期间派付任何中期股息(过往期间:无)。 期后重大事项 据董事所知,于本期间末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概无发生任何重大事项。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企业管治 企业管治常规 本公司已采纳GEM上市规则附录15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主席与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不应由同一人士兼任。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责区分须清楚订明。 然而,本公司并无区分主席与行政总裁,现时由畲良材先生(“畲先生”)兼任本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两个角色。董事会相信,此架构可有助于确保本集团内部领导贯彻一致,使本集团的整体策略规划更有效及更具效率。由于董事会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认为,现行安排不会使权力和授权平衡受损,此架构可让本公司迅速、高效及有效地作出及落实管理及企业决策,而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有充足检查及平衡。董事会将继续进行检讨,并会在计及本集团的管理需要及企业整体情况后考虑于适当时候委任适合人选担任行政总裁的角色的需要。 除上文所披露偏离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外,本公司于本期间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其他适用守则条文。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于本期间,本公司已就董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一套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条至5.67条所载的交易必守标准(“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向董事作出具体查询,而各董事已确认彼已全面遵守标准守则,且本公司并不知悉本期间有任何董事不符合标准守则之情况。 其他资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b)须登记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如下: (i)于本公司的权益 董事姓名 身份 所持普通股股份数目 概约持股百分比 (附注1) 畲先生 受控制法团权益 611,250,000(L) (附注2) 61.125% 陈丽燕女士(“陈女士”) 受控制法团权益 86,250,000(L) (附注3) 8.625% 附注: 1.字母“L”指董事于股份的权益的好仓。 2.受控制法团为HearthfireLimited,其由执行董事畲先生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畲先生被视为于Hearthfire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3.受控制法团为PresentMomentLimited,其由执行董事陈女士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陈女士被视为于PresentMoment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其他资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续) (ii)于相联法团的权益 所持相联法团 董事姓名 相联法团名称身份 普通股股份 数目(L) 概约持股百分比 (附注) 畲先生 Hearthfire实益拥有人 Limited 1股每股面值1.00美元的股份 100% 附注:字母“L”指董事于相联法团股份的权益的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及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登记任何(a)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之权益及淡仓);或(b)须记入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所述登记册内之权益或淡仓;或(c)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条至5.67条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其他资料 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据董事所知,以下人士(上文所披露的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将或被视为或当作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予披露的权益及╱或淡仓,或获记录于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存置的本公司登记册,或直接或间接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拥有5%或以上的权益: 股东名称 身份 所持普通股股份数目 概约持股百分比 (附注1) HearthfireLimited 实益拥有人 611,250,000(L) (附注2) 61.125% PresentMomentLimited 实益拥有人 86,250,000(L) (附注3) 8.625% 附注: 1.字母“L”指股东于股份的权益的好仓。 2.HearthfireLimited由执行董事畲先生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畲先生被视为于Hearthfire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3.PresentMomentLimited由执行董事陈女士全资拥有,就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陈女士被视为于PresentMomentLimited持有的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据董事所知或获另行知会,概无其他人士或实体(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须登记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本公司须存置的登记册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予披露的权益或淡仓。 其他资料 竞争权益 于本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据董事所知,董事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概无拥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对本集团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权益,而任何该等人士与本集团之间亦不存在或不可能存在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本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