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
分析师认为,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全面解决财政体制面临的问题,预计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重点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地产税收等多个税种,并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改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宏观税负
- 我国宏观税负经历三个阶段变化:1994年分税制改革前宏观税负下降;1994年至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后宏观税负上升;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宏观税负回落。
- 预计新一轮财税改革保持宏观税负基本稳定:与OECD国家相比,我国宏观税负并不算高,且近年来出台的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将在未来几年延续。
税制改革
- 增值税改革: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政策。
- 个人所得税改革:进一步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 消费税改革:征收环节后移,稳步下划地方。
- 房地产税收: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房地产税的征收可能需要等待更好时机。
中央地方财政关系
- 地方收入占比高于中央收入:2023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45.9%,地方收入占比54.1%。
- 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不匹配:多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地方财政承担更高支出比例。
-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疫情以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占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达到47.5%。
-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将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改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