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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发展报告

2024-08-27联合资信张***
2024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发展报告

2024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发展报告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上半年债券市场发展报告 摘要: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董欣焱张岩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出台多项举措,完善债市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对绿色、科技创新等领域债券的支持,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加强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管控。总体来看,我国债券市场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 债市整体运行方面,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强化逆周期调节,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为经济回升向好营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利率债收益率总体呈现波动下行态势,主要信用债发行利率有所下降。利率债发行总量同比有所下降,主要信用债发行量整体稳中有升。 信用债运行方面,2024年上半年,非金融企业所发债券中,AAA级主体占比有所上升,无债项评级债券占比继续上升。从发行主体的企业性质来看,地方国有企业债券发行量占比有所下降,民营企业债券发行量有所回升。非金融企业债券发行人涉及的区域和行业保持分化态势。创新品种债券发行势头良好。信用债风险方面,高风险主体逐步出清,信用风险仍呈现收敛态势。 展望2024年下半年,信用债发行量或将保持稳定,科创类债券发行量有望进一步增长;地方政府化债压力较大,但短期内标债违约风险较低;房地产行业政策托底意愿较强,但产业链信用风险仍值得关注。 一、债券市场政策回顾 2024年上半年,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强,我国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面临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等挑战。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出台多项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体制机制,持续推动绿色、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债券融资,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加强债券市场信用风险管控。总体来看,上述政策有利于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完善债券市场体制机制 规范债券发行业务。2024年1月12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市场各方参与主体应当严格遵守发行承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约定,主动维护市场发行秩序,不得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强调交易所要提升融资审核服务效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合理债券融资。通知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债券发行利率的市场化水平,提升债券发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规范绿色债券信息披露。2024年1月31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适用<绿色债券存续期信息披露指南>的通知》,明确存续和新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要求及存续期信息披露形式等,通知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质量。 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2024年2月29日,央行发布《关于银行间债券 市场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4〕45号),与2016年第2号公告相比,一是明确了柜台业务品种和交易方式,二是优化了对投资者开户的管理规则,三是允许境外投资通过柜台渠道投资。通知的发布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居民的投资渠道,促进便利居民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 规范资产支持证券发行。2024年3月29日,沪深交易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业务规则》及信息披露系列文件,本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条件,信息披露要求,持有人权益保护机制安排,停复牌监管等。同时,对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和一般原则做出优化调整,并增加了补充/更正披露的基本要求等。政策的发布进一步规范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提升了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助于推动资产证券化市场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优化证券公司债券执业质量评价。2024年6月12日,证券业协会修订《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本次修订结合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实际情况对风控实效指标、风险处置指标与服务国家战略指标进行了修改完善,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工作,提升证券公司对绿色及低碳转型、科技创新等领域债券的服务能力。 (二)推动债券市场定向扩容,支持绿色、科技创新等领域债券发行 支持绿色债券发行。2024年3月27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积极发展碳中和债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支持地方政府将 符合条件的生态环保等领域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等。同时,规范开展 绿色债券业务。鼓励境外机构发行绿色熊猫债,投资境内绿色债券。政策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行为,防止“漂绿”行为,同时有助于促进绿色债券发行,引导绿色债券投资,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支持科技创新领域债券发行。发行方面,2024年4月19日,商务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投入科技领域。支持境外机构投资的科技型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积极扩大发行规模。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纳入试点主体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更好支持企业创新发展。2024年4月19日,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指出加强债券市场的精准支持。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融资,鼓励政策性机构和市场机构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行科创债券融资提供增信支持。2024年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发行公司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增强创业投资机构筹集长期稳定资金的能力等。2024年6月29日,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提出建立科技型企业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从融资对接、增信、评级等方面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债融资,完善科技创新专项金融债券等政策工具等。投资方面,2024年4月16日,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指出保险资金要在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通过债券等多种形式,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上述政策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债券发行,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中长期的资金支持。 支持住房租赁领域债券发行。2024年1月5日,央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提出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专项用于租赁住房建设、购买和运营;鼓励优化债券发行流程,提高住房租赁债券发行效率,为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支持商业银行发行用于住房租赁的金融债券;支持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纳入债券管理框架等。意见的发布有助于拓宽住房租赁企业的债券融资渠道,提高住房租赁债券的发行效率,推动住房租赁领域债券进一步扩容。 创新推出“两新”债务融资工具。2024年6月14日,交易商协会召开银行间市场支持“两新”投融资推进会,创新推出“两新”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指出,“两新”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投向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等《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涉及领域,专项用途占比不低于30%。 采用“产品不贴标,用途针对性强”的方式,市场化引导资金精准聚焦“两新”领域。 “两新”债务融资工具的推出,有助于引导资金精准聚焦于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等领域,切实提升金融支持“两新”领域的能力和质效。 (三)推动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发展 引导评级机构市场化竞争。2024年3月8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以下简称《评级业务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评级业务指引》明确了评级机构展业的基本原则、流程和作业规范,重点强调评级独立性和机构内控管理,并简化操作细节要求,引导评级机构个性化创新发展,以投资者为导向、评级质量为核心开展市场竞争。《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规范了评级信息的披露内容和频率,要求评级机构定期披露评级质量检验结果,强化市场监督和约束。整体来看,两则业务指引的发布是对五部委文件精神的进一步落实,有助于规范评级行业发展,提高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压实评级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动信用评级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规范评级机构执业行为。2024年3月20日,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尽职调查操作指南》(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南》)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质量检验操作指南》(以下简称《评级质量检验指南》),《尽职调查指南》对信用评级的尽职调查方法、具体内容和底稿作出详细规定;《评级质量检验指南》明确了平均累积违约率、迁移矩阵、利差分析等评级质量检验指标。两则指南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规范评级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 优化评级机构评价办法。2024年3月22日,交易商协会、证券业协会联合发布 《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与前期发布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评价标准》相比:一是突出了评价指标体系中评级质量的核心地位和投资人服务的导向性;二是增加了对合规管理、数据库建设、市场竞争力的评价;三是增加了加分项,明确加分标准,细化减分标准;四是取消了主承销商评价,降低专家评价权重,增加监管机构评价和自律组织评价。办法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质量和投资者服务水平,加速推动评级机构由“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同时,也有助于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强监管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引导评级机构高质量发展。 提升对评级机构的监管效能。2024年6月4日,发改委发布《2024—202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从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统筹推进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等五方面提出政策举措。同时指出,提升信用监管效能,加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等。政策的发布有助于加强对评级机 构的监管,压实评级机构责任。同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有助于为评级机构提供高 质量的信用信息数据,推动评级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升评级机构的风险揭示和评级预警能力。 (四)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规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发行。2024年1月12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指引(试行)》,指引对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在我国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注册与发行、注册文件要求、信息披露要求和中介机构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引的发布有助于促进外国政府类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债券业务规范发展,提升债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水平。 助推内地香港金融合作。人民币国债等资产被香港纳入合资格抵押品。2024年1月24日,人民银行宣布,在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共同推动下,香港金融管理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合作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此前,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经将离岸发行的中国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资格抵押品名单。这是首次在离岸市场确立境内债券的担保品功能,有利于增加债券通债券的使用场景,促进和提升境外机构的持债意愿,进一步增强中国债券市场的吸引力,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优化“互换通”机制安排。2024年5月13日,央行发布公告,进一步优化“互换通”机制安排。一是丰富产品类型,推出以国际货币市场结算日为支付周期的利率互换合约,与国际主流交易品种接轨。二是完善配套功能,推出合约压缩服务及配套支持的历史起息合约。此外,将同步推出其他系统优化和优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