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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林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08-28财报-
派林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2024年08月28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李昊、财务总监王晔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晔弘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对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进行详细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公司治理24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重要事项3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4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9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50 第十节财务报告5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稿;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备查文件。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派林生物、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指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双林 指 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派斯菲科 指 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七度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七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胜帮英豪 指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胜帮科技 指 胜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国资委 指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智成科技 指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兰香生物 指 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德源 指 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西藏浙岩 指 西藏浙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浙景私募 指 舟山浙景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浙玖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浙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西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报告期 指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 指 2024年6月30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派林生物 股票代码 000403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双林生物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派林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PacificShuanglinBio-pharmacyCo.,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昊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赵玉林 联系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商务区申滨路168号丽宝广场TIB号楼3层 电话 0759-2931218 传真 0759-2931213 电子信箱 ir@slbiop.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136,178,207.09 709,071,800.34 60.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6,984,394.22 143,137,171.51 12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96,625,321.89 104,222,388.72 18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2,858,305.14 156,384,423.12 -27.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74 0.1958 128.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74 0.1958 128.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39% 2.07% 同比增长2.32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836,677,258.03 8,630,474,084.53 2.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615,971,397.34 7,428,649,258.06 2.5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545,492.9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4,811,440.9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10,671,544.4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25,401,912.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517,231.5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4,899.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2,052.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60.52 合计 30,359,072.3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为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血液制品行业基本情况和发展趋势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行业的细分行业,主要以健康人血浆或经特异免疫的人血浆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在医疗抢救及某些特定疾病预防和治疗上,血液制品有着其他药品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属于不可或缺的国家重要战略性储备物资及重大疾病急救药品。 血液制品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二战期间,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产品品种已由最初的人血白蛋白 发展到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等20多个品种,2023年全球采浆量超6.5万吨,国外企 业数量从20世纪末超100家至目前仅剩不到20家血液制品企业,其中美国5家,欧洲8家,而且CSLBehring、Baxter、Grifols、Octapharma等几家大型企业的产品就占了血液制品市场份额的80%左右,行业整体呈寡头垄断格局。根据北京欧立信调研中心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血液制品市场规模约500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血液制品市场规模超900亿美元。 中国血液制品始于上世纪60年代,至今已有60余年的历史,我国从2001年起不再批准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总量控制,国家对血液制品行业严格监管,我国采浆量仅占全球采浆量约18%,产品种类最多的企业仅14种,我国血液制品行业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根据北京欧立信调研中心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血液制品市场规模超500亿元,预计到2030年我国血液制品市 场规模将达到950亿元,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未来成长空间巨大。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国家将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生物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在当前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国家将不断加强产业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加速血液制品行业快速发展,我国血液制品行业发展仍处于上升通道,血液制品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具体血液制品行业特点和发展趋势如下: 1、高度管制的行业准入壁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我国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总量控制,从2001年起不再批准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截至目前我国仅有28家具有生产资质的血液制品企业,我国血液制品行业具有极高的行业准入壁垒。 2、国家实施全流程严格监管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我国对血液制品实行全流程严格监管,对单采血浆站审批设立及管理、原料血浆采集、血浆检疫期制度及质量检测、血液制品生产和产品批签发上市销售等均有严格的监管限制,以保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年国家为进一步加强及规范管理,陆续颁布了新药品管理法及《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2021年版)》《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版)》《血液制品生产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生产智慧化监管成为大势所趋。监管趋严短期来看对行业将造成影响,但长期来看更有利于行业整合及健康发展。 3、原料血浆稀缺且不可替代 血液制品的原材料为健康人血浆,通过单采血浆站采浆区域户籍内符合法规年龄要求的健康居民向单采血浆站献浆获得,只能提取,无法通过传统药品的合成等工艺技术获得,且原料血浆资源具有稀缺性,相较欧美国家我国允许的采浆频次较低、每次可采集的血浆量较少。在临床治疗中,三大类制品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在医疗急救及某些特定疾病的预防和治疗中由于其明确的治疗效果,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重组产品开发仍主要集中在凝血因子领域,基因重组技术作为行业补充,将与血液制品行业长期共同发展,无法替代血液制品。血液制品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奠定了血液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4、血液制品长期供不应求 我国血液制品供应量有限,相较欧美国家采取更加严格的血浆采集政策,且对血液制品进口采取严格的管制措施,目前仅允许进口人血白蛋白和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两种血液制品,国内血液制品长期供不应求。根据行业机构数据统计及研究,2023年我国总体采浆量约12,000吨,我国采浆量仅占全球采浆量约18%,采浆量相较美国存在明显差距。中长期来看,随着各地“十四五”规划陆续执行,国家加强产业扶持力度,新获批浆站数量明显增加,未来我国采浆量有望持续提升。 5、未来市场增长空间巨大 由于临床用药习惯和对血液制品的认知程度不同,国内外消费结构差异明显,我国血液制品产品消费结构以人血白蛋白为主,国际市场免疫球蛋白与凝血因子类产品应用最为广泛,未来随着国内免疫球蛋白类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