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57) 2024年8月26日 目录 重要提示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4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 董事会报告10 重要事项2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5 债券相关情况47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50 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146 备查文件17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17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除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侯启军先生、非执行董事段良伟先生、执行董事任立新先生和张道伟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出席外,其余董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侯启军先生及段良伟先生已书面委托黄永章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任立新先生及张道伟先生已书面委托谢军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 发2024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2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约人民币402.65 亿元。 本半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中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输送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输送及销售业务。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存托股”)、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 日、2000年4月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纽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其中存托股已于美国东部时间2022年9月8日从纽交所退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PetroChinaCompany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电话:86(10)59982622 传真:86(10)62099557 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刚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电话:86(10)59982622 传真:86(10)62099557 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魏方 联系地址:中国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 电话:(852)28992010 传真:(852)28992390 电子信箱:hko@petrochina.com.hk 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邮政编码: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007 互联网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公司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本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本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上市地点: 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中国石油 A股股票代码:601857 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H股简称:中国石油股份 H股股票代号:857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1、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53,869 1,479,871 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11 85,272 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7,329 221,706 (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48 0.47 3.9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0.48 0.47 3.9 净资产收益率(%)5.9 6.0 (0.1)个百分点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项目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期末增减(%) 总资产2,768,039 2,752,448 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489,661 1,446,163 3.0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553,869 1,479,871 5.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07 85,276 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91,590 87,393 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7,329 221,706 (2.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8 0.47 3.9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8 0.47 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 6.1 (0.1)个百分点 项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68,297 2,752,710 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489,904 1,446,410 3.0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71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83 与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542)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74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33 小计(2,304) 所得税影响额(676)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3) 合计(2,983) 4、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6.14亿元,按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96.10亿元,差异为人民币0.04亿元;按 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779.09亿元,按中国企业会 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6,781.53亿元,差异为人民币2.44亿元。本集 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于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477,453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 472,095名,境外H股记名股东5,358名。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持有有限质押、标记 股东 比例 报告期内 售条件 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总数 (%) 增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 国有法人 150,923,565,570(1) 82.46 0 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境外法人 20,915,273,808(3) 11.43 +7,707,832 0 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30,210,000 1.00 0 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 境外法人 1,122,096,969 0.61 -83,747,664 0 0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20,165,128 0.56 0 0 0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7,376,675 0.15 +76,553,876 0 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其他 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223,005,254 0.12 - 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1,695,000 0.11 0 0 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181,920,963 0.10 +43,748,864 0 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6,523,601 0.09 +16,200,300 0 0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份。 (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份种类 1 中国石油集团 150,923,565,570(1) A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0,915,273,808(3) H股 3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830,210,000 A股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22,096,969 A股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20,165,128 A股 6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267,376,675 A股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223,005,254 A股 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95,000 A股 9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81,920,963 A股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66,523,601 A股 (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该等H股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上述股东回购专户情况的说明:上述股东中,不存在回购专户。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存在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情况。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说明:上述股东在报告期内均未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转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