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857) (H股股票代码:857) 2022年8月25日 目录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5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 董事会报告10 重要事项2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46 债券相关情况49 财务报告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5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139 备查文件16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164 本半年度报告载有若干涉及本集团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之前瞻性声明。由于相关声明所述情况之发生与否,非为本集团所能控制,这些前瞻性声明在本质上具有高度风险与不确定性。该等前瞻性声明乃本集团对未来事件之现有预期,并非对未来业绩的保证,亦不构成本集团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实际成果可能与前瞻性声明所包含的内容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副董事长侯启军先生和执行董事焦方正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分别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和执行董事任立新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董事长戴厚良先生、董事兼总裁黄永章先生、财务总监王华先生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分别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经统筹考虑本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为回报股东,董事会决定以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为基数派发2022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0258元(含适用税项),总派息额人民币370.76亿元。 本公司是于1999年11月5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现已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后均简称“中国石油集团”)重组过程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是我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最大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是我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原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发、输送、生产和销售及新能源业务;原油及石油产品的炼制,基本及衍生化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及新材料业务;炼油产品和非油品的销售以及贸易业务;天然气输送及销售。 本公司发行的美国存托证券、H股及A股于2000年4月6日、2000年4月 7日及2007年11月5日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PetroChinaCompany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华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电话:86(10)59982622 传真:86(10)62099557 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梁刚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电话:86(10)59986959 传真:86(10)62099557 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 香港代表处总代表:魏方 联系地址:香港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2座3705室 电话:(852)28992010 传真:(852)28992390 电子信箱:hko@petrochina.com.hk 公司法定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邮政编码:100011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邮政编码:100007 互联网网址:http://www.petrochina.com.cn 公司电子信箱:ir@petrochina.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A股参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本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本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上市地点: 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中国石油 A股股票代码:601857 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交所 H股简称:中国石油股份 H股股票代号:857 存托股份ADS:纽约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号:PTR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 永道中心11楼 境外: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于《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办公地址:中国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72,369 2,502,262 1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617 1,263,561 5.6%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14,621 1,196,581 3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91 53,037 5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061 116,034 69.0%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摊薄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净资产收益率(%) 6.2 4.2 2.0个百分点 2、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2,772,637 2,502,533 1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868 1,263,815 5.6%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14,621 1,196,581 3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88 53,036 55.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9,639 45,231 44,408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稀释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45 0.29 5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 4.3 2.0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061 116,034 69.0%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6,87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91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51 处置其他子公司收益 49 其他营业外支出 (2,845) 小计 (9,224)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956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额 17 合计 (7,251) 4、境内外财务报表差异 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917.17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计算的净利润为917.14亿元,差异为0.03亿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 的股东权益为14,955.12亿元,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股东权益为14,957.64 亿元,差异为2.52亿元。本集团的准则差异主要是由于1999年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评估所致。 本公司1999年重组改制时,对于中国石油集团投入的资产和负债于1999年进行了评估,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上述评估结果中非固定资产、油气资产的部分未予确认。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 2、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股东总数为598,182名,其中境内A股股东 592,279名,境外H股股东5,903名(包括美国存托证券股东135名)。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 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份数量 中国石油集团 国有法人 146,882,339,136(1) 80.25 0 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2) 境外法人 20,900,510,254(3) 11.42 1,083,433 0 0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国有法人 3,819,963,834 2.09 -1,200 0 3,819,963,834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17中油EB专户”)(4) 国有法人 2,051,488,228 1.12 -126 0 2,051,488,22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20,165,128 0.56 0 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5) 境外法人 1,001,687,237 0.55 161,453,981 0 0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60,000,000 0.31 0 0 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01,695,000 0.11 0 0 0 博时基金-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博时基金鑫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国有法人 177,258,900 0.10 -5,470,800 0 0 施爱忠 境内自然人 79,031,044 0.04 7,800,000 0 0 注:(1)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其他公司或个人股东持有本公司H股股票。 (3)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imited持有291,518,000股H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16%,该等股份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总数中。 (4)中国石油集团2017年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标的股票为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发行规模为100亿元,期限为5年,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61,000,000股标的股票划转至17中油EB专户。截止本报告日期,中国石油集团已完成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摘牌,并完成了17中油EB专户中剩余未交换的2,051,487,972股股票的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事宜。上述股票办理解除担保 及信托登记后,中国石油集团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48,933,827,108股(此数不包括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境外全资附属公司FairyKingInvestmentsLimited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17中油EB专户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22-025号)以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投资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 (2)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份种类 1 中国石油集团 146,882,339,136(1) A股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20,900,510,254 H股 3 中石油集团-中信建投证券-17中油E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819,963,834 A股 4 17中油EB专户 2,051,488,228 A股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20,165,128 A股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01,687,237 A股 7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