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3年9月19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4.34亿元(含税),其中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340.03亿元(含税)。
若在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决策程序
- 董事会会议: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 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且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该议案。
- 监事会意见: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