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印尼修改棕榈油DMO政策
印尼将国内棕榈油零售参考价格上限从每升14000印尼盾提升至15700印尼盾,并将国内供应量目标从每月30万吨下调至25万吨。新规取消了以往散油出口配额规则,仅限MINYAKITA获得出口配额,不同包装和地区有不同乘数因子。出口许可比例保持1:4不变。
二、对出口的影响
新规下调国内供应量至25万吨/月,但出口配额仍受出口许可比例影响。截至7月底印尼未完成出口配额为395万吨,基本可保证未来1-2个月出口。因此,新规暂时对印尼棕榈油出口影响不大,后期需观察出口许可比例调整。
三、对精炼利润的影响
印尼精炼利润受原料和零售价影响。截至8月15日,以CPO招标价计算精炼利润约40美元/吨(不含加工费),以出口价计算不足10美元/吨(不含加工费)。新规上调零售价上限至15700印尼盾/升,理论上利于精炼利润增加,但政府补贴相应减少。原料价格持续高位,或使精炼利润恶化,但相对此前有所好转。
四、印尼棕榈油生柴情况
6月印尼生物柴油消费量同比减少4.2%,但仍处历史同期高位。1-6月累计消费同比增加8.6%。预计7、8月消费维持100万千升左右,高于历史同期,下半年可能低于去年同期。生柴基金余额约22亿美元,但未完成对精炼厂商的食用油溢价补贴。补贴延迟和原料高位导致部分厂商煎熬,但基金余额充足,暂无大力促进出口压力。
五、总结
印尼修改DMO政策旨在提高国民食用油卫生标准,减少散油使用。新规对出口影响不大,出口配额充足。精炼利润受原料和零售价双重影响,新规利弊并存。生柴基金虽未完成补贴,但余额充足,短期内不会因资金问题促进出口。后期市场仍受产量、宏观和地缘因素影响,需持续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