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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收入统计

信息技术2024-06-25OECDY***
2024 年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收入统计

亚洲及太平洋收入统计 亚洲的税收繁荣 1990-2022 2024 亚洲及太平洋收入统计 2024 亚洲的税收繁荣 1990-2022 这项工作由经合组织秘书长负责出版。本文表达的意见和采用的论点不一定反映经合组织成员国或其发展中心的官方观点。 本文件以及本文所包含的任何数据和地图均不影响任何领土的地位或主权,国际边界和边界的划定以及任何领土,城市或地区的名称。 请引用本出版物: 经合组织(2024),《2024年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收入统计:亚洲税收收入繁荣》,经合组织出版社,巴黎,https://doi.org/10.1787/e4681bfa-en。 ISBN978-92-64-48418-4(打印) ISBN978-92-64-68454-6(PDF) ISBN978-92-64-76580-1(HTML) ISBN978-92-64-44163-7(epub) 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收入统计ISSN2788-9351(印刷) ISSN2788-936X(在线) 照片信用:封面©主要封面插图中的一些图形元素改编自Freepik.com。 经合组织出版物的更正可在以下网站上找到:www.oecd.org/about/publishing/corrigenda.htm。 ©OECD2024 这项工作的使用,无论是数字还是印刷,都受https://www.oecd.org/termsandconditions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前言 2024年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收入统计是经合组织税收政策与管理中心和经合组织发展中心与亚洲开发银行(ADB)合作的联合出版物。太平洋岛屿税务管理员协会(PITAA)和太平洋共同体(SPC),并得到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联合王国政府的财政支持。它提供了36个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税收收入的详细、国际可比数据:亚美尼亚、澳大利亚、阿塞拜疆、孟加拉国、不丹、柬埔寨、1,印度尼西亚,日本,哈萨克斯坦,基里巴斯,韩国,吉尔吉斯斯坦2,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绍尔群岛,蒙古,瑙鲁,新西兰,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萨摩亚,新加坡,所罗门群岛,斯里兰卡,泰国,东帝汶,托克劳,瓦努阿图和越南。它还提供了有关不丹,柬埔寨,库克群岛,斐济,香港(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尔代夫,马绍尔群岛,蒙古,瑙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非税收收入的信息。,菲律宾,萨摩亚,新加坡,斯里兰卡,泰国 ,托克劳,瓦努阿图和越南。这些经济体中有四个是经合组织成员(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和新西兰)。亚洲及太平洋收入统计中使用的方法是基于经合组织解释指南的既定方法,该指南已成为经合组织成员国的重要参考来源。还与经合组织国家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的平均收入指标以及2023年版《非洲收入统计》中包括的33个国家的平均收入指标进行了比较。 在本出版物中,“税收”一词仅限于对一般政府的强制性,单相思的付款。正如《经合组织解释指南》所概述的那样,税收是“无回报的”,因为政府向纳税人提供的福利通常与其付款不成比例。OECD方法根据税基对税种进行分类:收入、利润和资本利得(按标题1000分类)、工资(标题3000)、财产(标题4000)、商品和服务(标题5000)和其他税种(标题6000)。支付给一般政府的强制性社会保障缴款被视为税收,并归类于标题2000。关于税收概念、税收分类和权责发生制报告的更多细节载于本出版物附件A。 “非税收收入”一词包括所有不符合OECD税收收入定义的一般政府收入。非税收入包括赠款(e。Procedre外国援助),政府市场投资的回报,从公共土地上开采资源的租金,政府生产的商品和服务的销售以及罚款和没收。关于这些收入定义的更多细节见附件B。 本出版物的第1章概述了2010年至2022年该地区36个经济体的主要税收收入趋势和22个经济体的非税收入趋势。关于 亚洲发展中国家税收收入浮力的特别特征见第2章,而第3章包含1990年以来36个经济体税收水平和结构的比较表。第4 章提供了各国税收收入的详细信息。第5章包括有关某些经济体非税收入水平和结构的信息。 1亚行注:亚行承认“香港(中国)”为“中国香港”。 2亚行注意:亚行承认“吉尔吉斯斯坦”为“吉尔吉斯共和国”。 Acknowledgements 2024年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收入统计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税收政策和行政中心(CTP)和经合组织发展中心(DEV)与亚洲开发银行(ADB)的合作联合编制的。太平洋岛屿税务管理员协会(PITAA)和太平洋共同体(SPC),并得到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联合王国政府的财政支持。 负责编制该出版物的经合组织工作人员是:莱昂尼·切达诺、伊曼纽尔·莫迪卡、在马纳尔·科温主任的监督下的CTP的TalitaYamashiroFordeloe,副主任DavidBradbry和AchimPross,税收政策和统计司代理负责人,KrtVaDeder,以及税务数据和统计分析部门代理负责人AlexaderPic;DEV的夏晶晶,在RagheiñrElíradóttir的监督下,副主任SetsoSaya和FedericoBoaglia,以及亚洲部门负责人Taaa。特别节目由SamelHill(世界银行),YothiJijara(ADB)和DoghyPar(ADB)根据三位作者撰写的ADB经济学工作文件撰写。ElizabethNashadDelphieGradriexatDEVadAtoiaVaziiadHazelHealyatCTPassistedwiththeprodctioadpblicatioofthisreport. 作者要感谢经合组织,亚行,PITAA和SPC的其他官员为编写本出版物提供了宝贵的帮助。亚行部门小组的公共管理专家 (税收)GoNagata和KozeIchiyama提供了建议和支持;SPC经济统计顾问NilimaLal;秘书处负责人GeorgeMow 和PITAA培训协调员PeteroMaivcevce;和经合组织发展合作局的PieraTortora。 作者还要衷心感谢在参与亚洲及太平洋收入统计的经济体国家行政部门工作的同事,他们定期与他们进行磋商。这些机构包括参与经济体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机构和国家统计机构。 本文件是在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联合王国政府的财政支持下编写的。本文所表达的观点绝不能反映爱尔兰、日本、卢森堡、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瑞士或联合王国政府的官方意见或政策。 目录 前言3 致谢4 执行摘要9 1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的税收趋势11 2022年税收与GDP的比率12 2010年以来税收与GDP比率的演变18 亚太地区的税收结构及其自2010年以来的演变24 按政府级别划分的税收34 选定经济体的非税收入35 参考文献38 附注42 2亚洲的税收收入浮力43 Introduction44 税收浮力:定义和选择性文献综述44 实证策略和结果45 数据和描述性统计45 估算结果46 COVID-19对税收收入的影响47 结论48 参考文献49 附注49 31990-2022年税收水平和税收结构50 4国家/地区表,税收收入,1990-2022年77 52007-2022年非税收入比较表和国家/地区表161 附件A.经合组织税收分类和解释性指南188 附件B收入统计中的非税收入解释指南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214 Figures 图1.1.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税收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和区域平均值,包括和不包括社会保障缴款 13 图1.2.2021-22年名义税收收入和名义GDP的变化14 图1.3.2021-22年税收与GDP比率的年度变化15 图1.4.按主要税种划分的2021年至2022年税收与GDP比率的净变化17 图1.5.税收与GDP比率的变化(2010-22年和2021-22年)19 图1.6.2010-22年东盟和太平洋岛国经济体的税收与GDP的比率20 图1.7.2022年亚太、东盟(8)和太平洋岛国经济体的税收结构21 图1.8.拉丁美洲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的税收与国内生产总值比率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购买力平价计算) 加勒比、经合组织和非洲国家(2022年)22 图1.9.2022年亚太地区各经济体的税收结构25 图1.10.2021年部分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的增值税收入比率(VRR)27 图1.11.2022年非洲(33)、亚太(36)、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和经合组织平均税收结构27 图1.12.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的税收结构29 图1.13.按主要税种划分的2010年至2022年税收与GDP比率的净变化31 图1.14.2022年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和其他税收以及PIT和CIT的收入32 图1.15.2022年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与环境相关的税收,按主要税基划分33 图1.16.2022年部分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非税收入结构37 图2.1.1998-2020年长期税收浮力系数47 图2.2.2020年超额税收收入损失48 TABLES 表1.1.2000-22年按一般政府分部门划分的税收收入归属35 表1.2.2010-22年部分亚洲及太平洋经济体的非税收入36 表2.1.1998-2020年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税收浮力估计使用均值组估计46 表3.1.1990-2022年税收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51 表3.2.1990-2022年税收总额(不包括社会保障缴款)占GDP的百分比53 表3.3.2022年主要标题的税收收入占GDP的百分比55 表3.4.2022年主要项目税收收入占总税收的百分比57 表3.5.收入和利润税(100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59 表3.6.所得税和利润税(1000)占总税收的百分比60 表3.7.社会保障缴款(200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61 表3.8.社会保障缴款(2000年)占总税收的百分比63 表3.9财产税(400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65 表3.10财产税(4000)占总税收的百分比66 表3.11.商品和服务税(500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67 表3.12.商品和服务税(5000)占总税收的百分比68 表3.13.一般消费税(511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69 表3.14.一般消费税(5110)占总税收的百分比70 表3.15.特定商品和服务税(5120)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71 表3.16.特定商品和服务的税收(5120)占总税收的百分比72 表3.17.按市场价格计算的纳税报告年度以当地货币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73 表3.18.按市场价格计算的纳税报告年度的国内生产总值,以百万美元为单位 汇率74 表3.19.按市场汇率计算的以百万美元计的税收总额75 表3.20.使用的汇率,国家货币/美元76 表4.1.亚美尼亚:税收详情78 表4.2澳大利亚:税收收入详情80 表4.3.阿塞拜疆:税收细节82 表4.4.孟加拉国:税收细节84 表4.5.不丹:税收详情86 表4.6.柬埔寨:税收详情89 表4.7.中国:税收收入详情91 表4.8.库克群岛:税收详情93 表4.9.斐济:税收详情95 表4.10格鲁吉亚:税收收入详情97 Table4.11.HongKong(China),Detailsoftaxrevenue99 表4.12.印度尼西亚:税收详情101 表4.13.日本:税收详情103 表4.14.哈萨克斯坦:税收详情107 表4.15.基里巴斯:税收明细110 表4.16.韩国:税收详情112 表4.17吉尔吉斯斯坦:税收收入明细117 表4.18老挝:税收详情119 表4.19.马来西亚:税收详情121 表4.20.马尔代夫:税收详情124 表4.21马绍尔群岛:税收收入明细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