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8年法国引入全民社会福利制度以来,其目标旨在保护极度贫困群体免受经济困难。随着时间推移,这一政策目标逐渐扩展,以鼓励无业家庭不放弃工作机会。在近二十年间,法国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如引入各种补助计划和税收优惠,以实现这一双重目标。
首先,分析显示,自2000年以来,无业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总体上有所增长,增幅范围从3%至14%,具体取决于家庭构成。然而,尽管中位收入在同时期内增长了15%,但无业家庭的货币贫困保护水平却有所下降,与贫困线的差距增加了3至8个百分点,仅在有三个孩子的家庭中保持不变。这表明,尽管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但与整体经济增长相比,贫困线的相对位置并未得到改善。
另一方面,工作能够带来收入提升。无论家庭结构如何,只要有人开始工作,整个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即生活质量)都会有所提高。就业补贴,如就业激励金、圣诞奖金和活动奖励,对无业家庭重新就业产生了积极影响。例如,对于单身人士而言,在半工时的情况下,通过从事最低工资工作,生活质量可提高近40%,这一数字在2000年前几乎为零。一般而言,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普遍提升,除了那些与有最低工资工作配偶的已就业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重返工作带来的财务收益可能低于2000年。
尽管工作能够带来经济收益,但它并不保证消除贫困。仅在拥有最低工资半工时工作的家庭中,孤立的单亲家庭才能摆脱贫困。对于单亲家庭以及有工作的夫妻,他们的生活质量仍低于贫困线,分别达到85%和80%的贫困线。即使全职工作,这些家庭也难以达到这一水平。
总的来说,自2000年以来,法国的收入支持体系经历了显著变化,旨在通过补贴、税收减免和其他政策工具来保护低收入家庭免受贫困,并鼓励工作参与。然而,要全面解决贫困问题仍然具有挑战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