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所提供的文字内容,以下是关于法国企业破产预防程序的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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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对比:总结指出,在处理困难企业的过程中,法国企业倾向于优先选择“预防性重组”(如破产保护)而非“司法重整”,尽管前者在2008至2018年间仅占平均6%的比例。这可能反映了企业更偏好于保护其声誉的保密程序,如临时任命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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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率差异:与进入司法重整的企业相比,选择破产保护的企业有更高的重组计划通过率,62%的破产保护企业能与其债权人达成重组协议,而只有27%的司法重整企业能成功重组债务。这表明破产保护在企业生存率上具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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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探讨:这一成功率差异可能由多个因素解释:
- 可观察企业特征:如负债比率、规模、行业或地理位置。
- 不可观察企业特征:企业在进入程序前的特定特质,如企业家个性。
- 程序声誉:破产保护程序可能因其较高的企业生存率而享有更好的声誉,使得企业在面临问题时更愿意选择这一途径,这增加了企业生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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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展望:总结强调了对即将实施的欧盟预防性程序指令进行改进的重要性,以提高企业对破产保护程序的利用度,并明确其与司法重整的区别。
综上所述,虽然破产保护程序在法国的使用率相对较低,但其相对于司法重整的成功率较高,显示出较高的企业生存率。然而,仍有许多企业未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可能由于对程序的不充分了解或对其他非公开程序的偏好。未来的立法改革有望进一步优化破产保护程序,以提高其在解决企业财务困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