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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审观察

金融2024-07-30毕马威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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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审观察

商202业4年银二季行度内审观察 毕二马零威二金四融年行七业月研究中心 刊物简介 毕马威“内审观察季刊”系列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服务专题报告。我们持续跟踪国内外内部审计理论发展、银行业重要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监管检查与处罚动态、市场变化及舆情信息等,运用毕马威专家团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解读,及时与您分享内部审计相关的风险洞察与应对建议。 监管新规追踪 1.内审风险提示 二季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等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交易所等共发布63篇新规及征求意见稿,重点影响信贷业务、债券业务、支付结算、代理业务、反洗钱、“五篇大文章”等业务及管理领域。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与证监会均于二季度陆续公布了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金融稳定法、商业银行法、国有资产法,以及涉及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地方金融监管等重要法律法规均在制定或审议过程中。结合已发布的立法计划及征求意见稿来看,金控集团管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反洗钱、合规管理等领域亦在酝酿变革,预计将有系列新规陆续落地。从已经出台落地和即将生效的新规来看,信贷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反洗钱、问责管理、合规管理与监管配合等领域更新要求较为密集,建议内审部门重点关注。此外“五篇大文章”领域亦有多项工作方案与指导意见出台,建议内审部门从政策落实与战略支撑的视角,关注政策传导落实的及时性与有效性,以及相关业务的质量。 建议关注领域 •基础领域:信贷业务(含互联网贷款、汽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支付结算业务、问责管理、 •前瞻增值:集团管理(含综合化子公司管理、分支机构管理)、宏观政策落实(含“五篇大文 反洗钱管理(含受益所有人管理)、合规管理与监管配合等 章”)、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说明:根据监管机构网站公开发布信息自行编制。立法计划、征求意见类别滚动收录已公布但尚未正式落地的新规计划;出台落地类别收录刊物编制当期颁布的新规;即将生效类别收录已颁布,未来即将生效的新规。 监管处罚观察 二季度,监管处罚高压态势持续不减,较上一季度罚单数量与罚没金额均有上升。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外管局(含总部及其派出机构)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共下发1,077张罚单,涉及罚没金额总计达人民币 37,393万元,主要集中在信贷业务、内控合规、国际业务、代理业务、监管配合等领域。5月,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大额罚单落地,针对2019年的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共计罚没总行与分支机构合计人民币6,723.98万元。 此外,通过综合分析本季度及近期监管处罚特点、典型案例以及数据变化,我们观察到以下趋势和迹象,提示内审部门予以关注: 观察一:近期受罚上升及苗头趋势性领域需引起内审关注 结合二季度监管处罚数据的综合分析与观察,我们发现部分领域的监管处罚密集或呈现上升态势,个别领域首次成为监管处罚原因,需引起内审部门关注。 支付结算 自2024年以来,支付结算领域的监管处罚数量和金额均迅速增长。截至6月末,本年已累计下发55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人民币2,538万元。在第二 季度,共下发了34张罚单,占上半年整体的61.82%,罚没金额为人民币1,147万元,占上半年整体的45.19%。与2023年同期相比,支付结算领域的罚单数量增长超过两倍,罚没金额上升约1.5倍。 违反账支户付、结外算汇、账账户户等)管理相关(如规定结算未按规定报撤送销账等户资开料立、变更、 支处付罚结常算见领案域由 超过期限报送账户开立、撤销资料核准未类经银人行民结银算行账户核的准开立 银行结算账户未开备立案、变更、撤销后 银行结算账户超期限备案 供应链金融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供应链金融业务领域受到的监管处罚有所增加,处罚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供应链业务信贷资金未按合同规定用于约定用途 未严格审查供应链业务基础交易真实性 供应链业务办理不审慎等方面 在推动产业链和供应链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监管机构正在不断加强对于商业银行供应链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整治工作,避免金融 资金沉淀空转,使金融有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为企业纾困解难。建议银行内审部门特别关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统一授信管理、交易真实性核验,以及贷款用途监控等关键环节的有效性,防范信用风险。 线上贷网款贷和款互联 线上贷款和互联网贷款自动化程度普遍较高,其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的有效性高度依赖管理策略与系统模型。随着科技进步与人们生活习惯的变化,业务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其蕴含风险亦需引起内审部门重视。 5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制银行等三类银行互联网 贷款业务的通知》。近期线上贷款和互联网贷款的处罚案由呈现多样化特点,广泛涉及业务整体管理、风险管理、统一授信、授信额度与贷款期限 管理、贷后管理、资金流向监控、业务问题整改、营销宣传、信息披露、展业合规性等事项,建议内审部门关注。 涉及环节、事项 业务整体管理 风险管理 案由名称 互联网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互联网贷款业务开展不审慎 违规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 个人线上信用贷款管理不到位 互联网贷款业务中未对借款人进行统一授信 授信管理 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互联网贷款风险管理不到位 互联网贷款业务授信额度及期限不符合监管规定 贷后管理 互联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互联网贷款业务贷后管理严重缺失线上经营贷业务贷后管理不到位线上消费贷款业务贷后管理不尽职 资金用途监控 个人线上信用消费贷款资金用途违规个人互联网贷款部分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线上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线上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证券领域个人线上自助小额消费贷款违规被挪用于购买理财 业务整改 消费者权益保护营销宣传与信息披露 互联网贷款业务整改不到位 互联网贷款业务侵害借款人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互联网贷款信息披露不规范、夸大营销 内部账户 2023年与2024年,分别出现了三起涉及“内部账户”的监管处罚。第一起为某村镇银行“违反内部账户管理规定划转信贷资金”。第二起为某农村 商业银行,“利用内部账户违规过渡资金”。第三起为某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内部账户违规操作延缓风险暴露”。以往监管处罚中,亦出现“挪 用内部账户过渡资金”、“开立内部账户,未单独履行账户开户程序、未保存账户档案、未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准或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 构报备”、“内部账户管理职责不清”、“内部账户管理失控”、“使用内部账户截留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收入和承接风险资产”、“内部账户对外收付款未进行备案”等案由,建议内审部门予以关注。 资金中介 2024年二季度金融监管总局共发布7张涉及贷款中介、资金中介的罚单,处罚金额共计人民币210万元,处罚对象覆盖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 银行与城市商业银行。2023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于资金中介的监管关注呈现上升态势,建议内审部门予以关注。 利用资金中介虚增存贷款规模贷款中介风险排查不到位 员工与资金中介存在异常资金往来违规与票据中介合作 五篇大文章 5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结合近期密集发布的“五篇大文章”相关政策文件与监管要求,预 计未来此领域的监管关注将持续抬升。从近期监管处罚来看,2024年普惠金融领域的处罚较为密集,2023年绿色金融领域有多张罚单,养老金融、科技金融、数字金融领域近期暂未出现相关处罚。 绿色金融绿色贷款专项统计有误报送的境内绿色贷款统计有误绿色信贷政策落实不到位绿色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 普惠金融 个导人致经普营惠性小贷微款企数业据贷统款计数不据准失确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管理不到位 未用尽途挪的用真至实期性货,市导融致场和卡信业贷股市务资贷金款被 发放无实际用途的小微企业贷款为目完标成,普通惠过型存小单微质企押业等贷方款式任发务放 虚假发放普惠小微企业法人贷款 无真实用途贷款规,模虚增小微企业 业绩违压规力行驱为动的 受罚机构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 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 近期,由于经济承压与金融转型,商业银行面临较大的业绩增长与风险化解方面的挑战,二季度关注到多类由于业绩压力驱动导致违规的处罚案由, 如掩盖真实资产质量、延缓风险暴露、虚增业务规模、调节利润等,建议内审部门予以关注。 案由名称 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 分支机构承担非标投资信用风险 通过同业投资掩盖资产损失、延缓风险暴露 同业非标投资业务未计足风险加权资产以贵金属产业基金模式融出资金违规用于股权投资 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贷款规模 违规办理续贷、展期业务 受罚机构案由名称 违规签署虚构的债权转让协议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 某城市商业银行 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本行风险贷款 通过内部账户违规操作延缓风险暴露通过以贷还贷、以贷收息、利息挂账缓收等方式掩盖信贷资产质量 以“换壳”的方式承接债务,掩盖不良贷款 某城市商业银行某城市商业银行某民营银行 某农村商业银行某农村商业银行某农村商业银行 某城市商业银行某城市商业银行 某农村商业银行 某农村商业银行某政策性银行 某农村信用合作社 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某村镇银行 代理业务 利用资金中介虚增存贷款规模 刚性兑付代销资管计划突击发放短期无实际用途贷款 违规置换已核销贷款信贷资产非洁净出表 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 违规通过借新还旧掩盖贷款风险 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虚增存贷款规模 发放贷款资金用于归还已核销贷款贷款风险分类不实 贷款“三查”不到位,未核实贷款还款资金来源通过办理虚假业务协助企业进行违规转贷 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协助掩盖不良贷款掩盖真实资产质量 二季度代理业务相关处罚大幅增长,罚单共计52张,合计罚没金额高达人民币9,649万元,主要涉及代理国库、保险、理财、基金、资管计划、保 管箱等业务品种,以及代理业务整体管理、销售行为管理、信息披露、销售人员资质管理等事项。 特别是代销保险领域罚单较为集中,高达19张,处罚事由涉及代理保险的多个业务环节,且违规事由深入业务非常详细,体现了监管关注与检查的 力度与深度。5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未来预计代理保险业务将进一步扩大,建议内审部门重点关注。 整体管理 •违规销售代理保险 •未按规定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变更登记 •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在营业场所销售保险 销售行为管理 销售人员管理 •未按规定进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管理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不到位 •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构因保管箱业务管理不到位,被处以人民 2024年4月,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 币35万元的罚款,同时,该分支机构副行 长、下设营业部内勤行长也被予以了警告 不仅对信贷业务、资金业务等关键业务领 领域首次成为监管处罚的原因,监管机构 的“双罚”处理。此次罚单为保管箱业务 域进行严格检查,而且正逐步扩大关注范 围,例如业务中的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 •对向特定人群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管理不到位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销售行为不规范 •未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 •保险销售可回溯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代理保险销售未按规定实施双录 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 •代理销售保险承诺收益等欺骗投保人 •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以来监管机构对代理保险领域的处罚案由具有日趋精细化的特点,深入不同的保险产品、客群与业务环节,典型案由包括:未按规定提供完整合同信 息、向超过规定年龄的客户销售保险产品、对特定人群的销售管理不到位、保险代理未开立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