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运设备行业动态点评 首批试点城市名单确定,“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提速 / 2024年07月05日 【事项】 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首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北京、上海、重庆、鄂尔多斯等20个城市入选,“车路云一体化”进入规模化落地发展的新阶段。 【评论】 “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城市公布,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提速。7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首批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名单。试点城市名单共有20座城市,实现不同层 级的覆盖,不仅包括北上广深等超一线城市,武汉、杭州、成都、合肥等省会城市,也包括十堰等地级市。首批试点的城市基本都有与汽车相关的产业,推动“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当地产业升级和发展,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汽车产业基础,也为后续推广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将充分发挥前期的建设基础,致力于各环节统筹协调发展。目前,全国共建设17个国家级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区、7个车联网先导区、16个“双智”试点城市,开放测试道路32000 多公里,发放测试牌照超过7700张,测试里程超过1.2亿公里,各 地智能化路侧单元(RSU)部署超过8700套,多地开展云控基础平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将充分发挥前期测试区、车联网先导区、“双智”试点等试点工作的建设基础,推动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技术落地与规模应用。一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统一的架构设计,推动城市级建设、城市群“连片”基础设施建设,打破“碎片化、烟囱式”的“单点”部署,实现更大规模、更广范围的应用实践。另一方面,强调车、路、云、网、图、安全等各环节统筹协调发展,突出“网联赋能”加持作用,从场景上覆盖协同预警、协同驾驶辅助、协同自动驾驶等不同等级的网联化功能应用。 挖掘价值投资成长 强于大市(维持) 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证券分析师:周旭辉 证书编号:S1160521050001 联系人:付丹蕾 电话:021-23586313 相对指数表现 4.96% -0.75% -6.46% -12.17% -17.88% -23.60%7/59/511/51/53/55/5 交运设备沪深300 相关研究 《智能网联汽车提速发展,自动驾驶加快商业化落地》 2024.06.25 《武汉“车路云一体化”项目将开工,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发展》 2024.06.20 《动车组招标量超预期,轨交行业基本面全面向上》 2024.05.14 《空气悬架不断向下渗透,自主供应商纷纷崛起》 2024.03.20 《轨交景气度全面提升,轨交车辆产业链有望受益》 本次应用试点意在建成低时延高可靠的网联云控基础设施、促进多场景自动驾驶规模化应用、探索形成“车路云一体化”投建运新型商业模式以及形成统一的标准与测试评价体系。我们认为,智能化领先的整车厂和智能化零部件供应商有望率先受益。整车端,智能驾驶功能 领先且具备L3级别功能试点资格的整车厂有望受益,比如长安汽车、比亚迪、蔚来、小鹏汽车广汽乘用车、上汽集团和宇通客车等;零部件方面,我们建议关注核心智能化零部件标的,比如经纬恒润、均胜电子、伯特利、科博达、保隆科技等。 2024.03.06 行业研究 交运设备 证券研究报告 2017 【风险提示】 项目推进速度不及预期; 试点效果不及预期; 2017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分析师申明: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作者的研究观点,力求独立、客观和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或影响,特此声明。 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 报告中投资建议所涉及的评级分为股票评级和行业评级(另有说明的除外)。评级标准为报告发布日后3到12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也即:以报告发布日后的3到12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股市场以沪深300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针对协议转让标的)或三板做市指数(针对做市转让标的)为基准;香港市场以恒生指数为基准;美国市场以标普500指数为基准。 股票评级 买入: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5%以上; 增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15%之间;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减持: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5%~-5%之间;卖出: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5%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10%以上; 中性: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弱于大市: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10%以上。 免责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除外)发布。 本研究报告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 本研究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且目前已公开的信息撰写,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客户也不应该认为该信息是准确和完整的。同时,本公司不保证文中观点或陈述不会发生任何变更,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会适时更新我们的研究,但可能会因某些规定而无法做到。除了一些定期出版的报告之外,绝大多数研究报告是在分析师认为适当的时候不定期地发布。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只提供给客户作参考之用,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作出邀请。 本报告中提及的投资价格和价值以及这些投资带来的收入可能会波动。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未来的回报也无法保证,投资者可能会损失本金。外汇汇率波动有可能对某些投资的价值或价格或来自这一投资的收入产生不良影响。 那些涉及期货、期权及其它衍生工具的交易,因其包括重大的市场风险,因此并不适合所有投资者。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本报告主要以电子版形式分发,间或也会辅以印刷品形式分发,所有报告版权均归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发或公开传播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将报告内容作为诉讼、仲裁、传媒所引用之证明或依据,不得用于营利或用于未经允许的其它用途。 如需引用、刊发或转载本报告,需注明出处为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