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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珍妮2024年度业绩

2024-06-26-财报一***
维珍妮2024年度业绩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eginaMiracleInternational(Holdings)Limited 維珍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199)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 財務概要 截至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變動 港幣千元百分比港幣千元百分比 收入 7,016,802 100.0 7,879,287 100.0 (10.9%) 毛利 1,583,567 22.6 1,902,111 24.1 (16.7%)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 143,175 2.0 383,258 4.9 (62.6%) 息稅折舊及攤銷前利潤# 1,011,975 14.4 1,310,013 16.6 (22.8%)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經調整溢利#* 316,471 4.5 417,387 5.3 (24.2%) 息稅折舊及攤銷前經調整利潤#* 1,185,271 16.9 1,344,141 17.1 (11.8%) 港仙 港仙 每股盈利-基本及攤薄 11.7 31.3 每股股息 5.7 10.3 -中期股息3.58.5 -建議末期股息2.21.8 #該等項目並非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下計量表現的指標,惟由管理層從營運角度監控公司業務表現時廣泛應用。其未必可與其他公司呈列的類似計量指標作比較。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經調整溢利以及息稅折舊及攤銷前經調整利潤由撇除特殊重組成本而得出。 全年業績 維珍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維珍妮」或「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2024財年」)的全年業績,連同2023年同期(「2023財年」)的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收益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附註 2024年 港幣千元 2023年 港幣千元 收入 3 7,016,802 7,879,287 銷售成本 5 (5,433,235) (5,977,176) 毛利 1,583,567 1,902,111 其他收入 4 24,257 38,007 分銷及銷售開支 5 (152,270) (180,657) 一般及行政開支 5 (561,126) (701,748) 研發成本 5 (267,463) (235,765) 其他經營開支 5 (173,296) (34,129) 經營溢利 453,669 787,819 財務收入 6 2,341 3,197 財務成本 6 (336,956) (293,532) 財務成本淨額 6 (334,615) (290,335) 使用權益法入賬的應佔聯營公司純利╱(虧損)淨額 33,123 (41,263) 除所得稅前溢利 152,177 456,221 所得稅開支 7 (9,002) (72,963) 年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 143,175 383,258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的每股盈利 (以每股港仙呈列) -基本及攤薄 8 11.7 31.3 綜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 港幣千元 2023年 港幣千元 年內溢利 143,175 383,258 其他全面虧損: 已重新分類或可於其後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貨幣換算差額 (341,114) (253,756) 保單投資公平值收益╱(虧損) 7,414 (10,662) 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列賬的貿易應收賬款的公平值變動 (60,510) (49,843) 於出售後將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的貿易應收賬款儲備重新分類至保理利息及費用 59,848 49,522 應佔一間聯營公司的其他全面收入╱(虧損) 2,040 (15,307) 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業主自用物業轉撥至投資物業的 公平值收益(已扣除稅項) 77,245 – 年內其他全面虧損(已扣除稅項) (255,077) (280,046)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全面(虧損)╱收入總額 (111,902) 103,212 綜合資產負債表 於2024年3月31日 附註 2024年 港幣千元 2023年 港幣千元 資產非流動資產物業、廠房及設備 4,210,405 4,246,304 使用權資產 468,678 478,359 投資物業 115,589 – 無形資產 27,469 31,295 保單投資 220,242 202,155 於聯營公司的投資 396,682 381,505 按金及預付款項 119,164 380,978 遞延所得稅資產 52,882 57,316 5,611,111 5,777,912 流動資產存貨 1,225,092 1,437,829 貿易應收賬款 10 1,027,483 710,534 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111,486 74,347 可收回稅項 3,299 1,302 受限制銀行存款 1,162 5,338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623,117 675,028 2,991,639 2,904,378 資產總值 8,602,750 8,682,290 權益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股本 95,247 95,247 儲備 3,275,228 3,452,015 權益總額 3,370,475 3,547,262 負債非流動負債 附註 2024年 港幣千元 2023年 港幣千元 借款 3,532,595 3,638,548 其他應付款項 35,420 37,728 租賃負債 81,986 99,253 遞延所得稅負債 80,403 40,691 3,730,404 3,816,220 流動負債貿易應付賬款 11 390,330 340,327 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 413,770 426,399 租賃負債 40,658 61,194 借款 621,032 319,988 即期所得稅負債 36,081 170,900 1,501,871 1,318,808 負債總額 5,232,275 5,135,028 權益及負債總額 8,602,750 8,682,290 附註 1一般資料 維珍妮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0年9月21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10年修訂本)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第一上市地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的地址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Islands。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主要從事生產及買賣貼身內衣、運動產品、消費電子配件、胸杯及其他配件產品及鞋類。 除另有註明者外,該等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幣千元(「港幣千元」)列示。 2編製基準 編製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所用的主要會計政策載列如下。除另有註明者外,該等政策於各呈列年度貫徹應用。 本集團的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的披露要求編製。該等綜合財務報表按歷史成本常規編製,並已就重估按公平值計入其他全面收入列賬的貿易應收賬款及按公平值列賬的投資物業及保單投資作出修訂。 編製符合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該等綜合財務報表需要使用若干重要會計估計。這亦需要管理層在應用本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作出其判斷。 (a)本集團採納的新訂及經修訂準則 本集團已於2023年4月1日開始的年度報告期間首次應用下列新訂及經修訂準則: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報告第2號(修訂本) 會計政策披露 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的定義 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相關遞延稅項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國際稅收改革-支柱二範本規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修訂本)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的修訂 -保險合約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首次應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比較資料 採納該等新訂及經修訂準則對過往期間確認的金額並無任何影響,且預期不會對當前或未來期間造成重大影響。 (b)本集團尚未採納的經修訂準則及詮釋 下列新訂及經修訂準則以及詮釋已頒佈,但毋須於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強制應用,而本集團尚未提早採納: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 (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 (修訂本)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6號(修訂本) 負債分類為流動或非流動2024年4月1日 附帶契諾的非流動負債2024年4月1日 售後租回的租賃負債2024年4月1日 香港詮釋第5號 (經修訂) 財務報表的呈列-借款人對載有按要求償還條文的定期貸款的分類 2024年4月1日 香港會計準則第7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修訂本) 香港會計準則第21號 (修訂本) 供應商融資安排2024年4月1日 缺乏可兌換性2025年4月1日 香港會計準則第28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修訂本) 投資者與其聯營公司或合營企業之間的資產出售或投入 待釐定 預期該等經修訂準則及詮釋於當前或未來報告期間不會對本集團及可預見未來交易產生重大影響。 (c)香港長期服務金計劃抵銷安排的會計政策變動 於2022年6月,香港政府制定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自2025年5月1日(「轉制日」)起生效。根據修訂條例,實體於強制性公積金計劃項下僱主強制性供款產生的任何累算權益(「強積金權益」)將不可再用以抵銷其於轉制日或之後累算長期服務金(「長期服務金」)部分的長期服務金責任。於轉制 日前累計的長期服務金部分的最後一個月工資的計算基準亦有所變動。 於2023年1月1日前,本集團應用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第93(b)段的可行權宜方法(「可行權宜方法」),將可抵銷強積金權益入賬列作視作僱員供款,以減少於提供相關服務期間的現時服務成本。 於2023年7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取消香港強積金-長期服務金對沖機制的會計影響》(「指引」),對有關取消對沖機制的會計考慮因素提供明確及詳盡的指引。指引釐清,於修訂條例頒佈後,長期服務金不再為擬應用可行權宜方法的「簡單類型供 款計劃」。 根據指引,本集團因而更改其會計政策,且不再應用可行權宜方法,而是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第93(a)段,自僱員服務就長期服務金法例而言首次享有權益之日起,以直線法重新歸類視作僱員供款。 上述會計政策變動不會對2023年3月31日的綜合財務報表構成重大影響。 (d)採納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 該等修訂收窄初始確認豁免的範圍,使其不適用於初始確認時產生相等及抵銷暫時性差額的交易,例如租賃及退役負債。本集團應於最早可比較期間開始時對所有與該等交易相關的可扣減及應課稅暫時性差額確認遞延稅項資產(以可能可動用者為限)及遞延稅項負債。確認該等調整的累計影響在保留溢利的期初結餘或權益的其他組成部分(倘適用)中確認。 採納上述修訂後,本集團應於最早可比較期間開始時確認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產生的暫時性差額。採納上述修訂對本期間或任何過往期間的綜合財務狀況表以及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概無任何影響,亦不大可能對未來期間造成影響,惟其會影響遞延稅項資產及遞延稅項負債的披露。 3分部資料 管理層已根據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營運決策者」)所審閱用於作出策略性決策的資料釐定經營分部。主要營運決策者已識別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於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主要營運決策者主要從產品角度評估本集團的表現。本集團分為五個分部,從事製造及買賣: (i)貼身內衣-製造及買賣胸圍、外穿內衣、內褲、塑型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