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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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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 (2023年) (总体观察篇) 吕忠梅等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2024年6月5日 说明 本次发布的内容仅为《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的“总体观察篇”,即《中国环境司法2023:新征程上开新局》;其他的内容,包括“重点分析篇”“特别关注篇”以及附录“2023年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将于2024年12月,由法律出版社付梓出版并予以正式发布,敬请关注! 这里也一并附上课题组分工、章节目录等情况,以飨读者!欢迎各位方家批评指正!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主要分工 课题组负责人:吕忠梅执行负责人:张忠民 总稿人:吕忠梅张忠民 撰写分工: 前言吕忠梅 总体观察篇 中国环境司法2023:新征程上开新局吕忠梅、张忠民侯志强、张琪 重点分析篇 环境侵权司法的多维检视和优化方向刘超、陈梓铭 环境行政案件的类型与司法审查刘长兴、韩印全国生态环境刑事司法工作概要评述焦艳鹏 环境公益诉讼的系统检视与重点解析张博、赵祖斌特别关注篇公安机关在环境犯罪治理中的职能定位与司法效能冀鹏飞、桂凡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证观察王雅琪、袁明、王耀珑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实证检视与路径完善欧恒、王生珍、曾雨婷 附录篇 2023年“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赵珂、李文贺、彭丽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研究”课题组报告撰写人员简介 (按撰写内容先后排序) 吕忠梅法学博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忠民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事务部部长,生态文明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侯志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张琪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 刘超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教育�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合作导师 陈梓铭法学博士,华侨大学法学院讲师 刘长兴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 韩印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焦艳鹏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环境犯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张博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赵祖斌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冀鹏飞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 桂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王雅琪法学博士,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讲师 袁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王耀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欧恒法学博士,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讲师 王生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 曾雨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赵珂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文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 彭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教师、法学院环境法博士研究生 总体观察篇 目录 中国环境司法2023:新征程上开新局1 一、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基础愈加坚实1 (一)环境司法组织机构注重系统性建设1 1.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更加严实2 2.公益诉讼检察专门机构建设持续延伸3 (二)环境司法工作效能强调整体性提升4 1.加强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以数字赋能增强司法能力4 2.统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协同共建提高协作效能5 3.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多元化方式保障生态修复6 (三)环境司法规则制定进行体系性升级7 1.环境司法保护政策更趋精细7 2.司法案例释法功能发挥更加充分9 (四)环境司法能力建设注重与理论研究紧密结合12 1.借智借力加强环境司法能力建设12 2.环境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融合加深13 (五)环境司法的社会功能面向国内国际双向发力15 1.环境司法的法治素养养成功能逐渐显著15 2.中国环境司法贡献东方智慧和独特经验19 二、环境司法专业化能力稳步提升20 (一)环境侵权审判机制运作平稳,基本样态延续21 (二)环境行政案件承办质效稳健提升,多元审查模式彰显23 (三)环境刑事司法工作稳妥推进,政策供应充足25 (四)环境公益诉讼运行顺畅,预防性功能凸显28 三、环境司法重点领域持续发力32 (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专业化模式初现,办案程序尚须优化32 (二)检察建议助推环境司法诉源治理,诉前程序有待完善35 (三)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较为典型,适用规则有待明确38 四、推动环境司法体系提阶升级43 (一)全力完善环境司法专门化体系43 1.夯实环境司法基础,促进环境司法高质化前行43 2.强化生态法治供给,提升环境司法质效44 3.构建环境司法长效机制,激发环境司法共治合力44 (二)着力优化环境司法专业化结构45 1.探索具体适用规则,激活《民法典》“绿色原则”价值45 2.准确运用判断基准,精细化开展环境行政司法审查46 3.优化能动性环境犯罪治理机制,提升生态法益保护水平46 4.调适公益诉讼结构,赋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46 5.用好司法力量,筑牢生态系统根基47 中国环境司法2023:新征程上开新局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国司法系统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准确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本质特征,认真分析疫情后经济恢复发展趋势和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新要求,坚持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专业化稳定持续发展,加强环境司法机制、规则、理论同步化建设,进一步筑牢环境司法基础,切实提升环境司法效能,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开启了新征程上环境司法的新局面。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3年》是“中国环境司法发展”课题组跟踪观测的第八份报告。本报告是在《环境司法专门化:现状调查与制度重构》1《中 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2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7——2018)》 3《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4《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年)》5《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1年)》6《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年)》7等基础上,持续观察2023年度中国环境司法发展状况,总结环境司法发展规律的基 础上形成的。本部分是对2023年度中国环境司法的总体观察。 一、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基础愈加坚实 2023年,全国司法机关认真总结新时代十年的实践经验,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的关系、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双碳”承诺和自主行动的关系为行动指南,全面加强环境组织机构建设、提升工作质效、完善规则体系、锻造专业队伍、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转化紧密结合,为司法服务和保障新征程上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夯实基础。 (一)环境司法组织机构注重系统性建设 2023年度,各级司法机关以生态环境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为着眼点,针对流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其生态服务功能特征,积极探索设立专门审判机构和专门性检察机构,持续推进形成立体化的环境司法组织体系。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数量稳步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专门机构触角进一步延伸。 1吕忠梅等:《环境司法专门化:现状调查与制度重构》,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2吕忠梅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5——2017)》,人民法院出版社2018年版。 3吕忠梅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7——2018)》,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版。 4吕忠梅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19)》,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5吕忠梅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年)》,法律出版社2021年版。 6吕忠梅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1年)》,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 7吕忠梅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年)》,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 1.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体系更加严实 截至2023年12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2813个。8相较于2022年,同比增长15.95%。9(见图1-1) 图1-12021-2023年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组织)的设置情况 (1)立足生态环境特性,科学设置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陕西省新建环 境资源保护法庭90个,全面构建覆盖黄河、长江流域。10江西省以“一江一湖五大河流”等七个流域环资法庭为中心、以庐山、仙女湖等区域环资法庭为辅,构建地域管辖与流域(区域)集中管辖并行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体系。11北京市8家中基层法院统一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立起“高院1+中院1+基层法院7”的立体化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体系。12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重庆环境资源法庭,为流域区域生态环境提供一体司法保护。13 (2)依托生态功能区平台,积极探索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地方人民法 院积极探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在自然保护区、湿地、流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设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广东省清远 8数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9截至2022年12月,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2426个。参见吕忠梅等: 《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2年)》,法律出版社2023年版,第4页。本书的所有数据均只统计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编者注 10《十分守护一片青绿!——陕西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纪实》,载西部法制网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67854283981909425&wfr=spider&for=pc,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2月25日。 11胡佳佳:《让赣鄱大地开窗见绿推门见景——江西法院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一体化保护工作纪实》,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390731.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2月25日。 12赵岩:《北京:挂牌成立8家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载《人民法院报》2023年8月16日,第1版。 13刘洋:《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揭牌》,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21852.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4年2月25日。 市以连山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为依托,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14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在陈禾洞省级自然保护区挂牌成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工作站。1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在道外区民主镇新国村月牙湾湿地挂牌成立“湿地生态保护巡回法庭”。16湖南省法院设立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点,开展跨行政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17 2.公益诉讼检察专门机构建设持续延伸 2023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态度,18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立足系统观念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专门机构建设,推动公益诉讼检察组织建设体系化发展。 (1)推进流域生态环境检察专门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质 效。陕西省设立秦岭北麓、秦岭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地区4个专门检察院, 管辖涉秦岭、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跨区划公益诉讼案件;19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成立黄河流域(西安)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治理办公室,强化黄河流域石川河段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20 (2)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生态保护职能。立足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结合生态环境问题所具有的跨流域、跨地域、跨领域等“三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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