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判例评论
1. 开放式表述和封闭式表述共存时如何确定权利要求的范围 - AMGEN INC. v. AMNEAL PHARMACEUTICALS LLC
法院: CAFC
判决日期: January 20, 2020
争议焦点:
- 对两个马库什式权利要求的解释,特别是“包括(comprising)”与“由......组成(consisting of)”的区别。
- 禁止反悔原则与等同原则的适用。
简评:
- CAFC纠正了一审法院关于权利要求解释的错误,认为“包括”一般意味着开放性列举,而“由......组成”的表达方式并不排除涉诉产品配方中未被马库什群组所列举的黏合剂或崩解剂。
- 关于禁止反悔原则,CAFC维持了一审法院对Piramal的不侵权判决,但撤销了对Amneal的不侵权判决,并发回重审。
2. 判断现有技术的固有内容时可参考非现有技术内容 - HOSPIRA, INC. v. FRESENIUS KABI USA, LLC
法院: CAFC
判决日期: January 9, 2020
争议焦点:
- 在判断固有性问题时,是否可以考虑非现有技术的实施例。
- 法院适用的显而易见性标准。
简评:
- CAFC确认了一审法院的处理方法在法律上是正确的,且事实认定并无明显错误。在显而易见性分析中,法院可以考虑现有技术及非现有技术的实施例来判断固有性。
- 一审法院在事实认定上未犯明显错误,因此维持了一审判决。
以上两篇评论分别探讨了美国专利法中关于权利要求解释和现有技术固有内容判断的关键点,对专利侵权的判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