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信贷ABS风险计提影响分析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信贷ABS风险计提影响分析 www.ccxi.com.cn 作者: 中诚信国际结构融资部杨威wyang@ccxi.com.cn 中诚信国际结构融资部评级总监王立lwang03@ccxi.com.cn 2023年10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颁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新资本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 行。这是自2012年《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颁布以来,首次对该文件的全面修订。此次修订立足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特征的新变化、资本监管面临的新问题,并结合国际监管改革的最新成果,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持续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新资本管理办法中,资产证券化风险权重的计量方法有三种,分别为内部评级法、外部评级法和标准法。其中,外部评级法为国内商业银行计量ABS风险权重的主流方式。本文分析了新资本管理办法施行前后,运用外部评级法计量的信贷ABS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化情况。 新资本管理办法对信贷ABS风险计提影响分析 (1))ABS产品风险权重计量规则变化 新资本管理办法在《附件11: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对商业银行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暴露计量规则进行了详细约定。相较于原资本管理办法1,新资本管理办法 下的外部评级法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进一步细化各级别证券的风险权重,将原有的5个档次2调整为18个档次,使得风险权重曲线更为平滑,显著缓解了原来信用风险计量中的“悬崖效应”。 其次,新资本管理办法首次提出国内版本的“简单、透明、可比”(以下简称“STC”)标准。STC标准涵盖基础资产、资产池分散度、结构化现金流、参与方、信息披露等要求。对于符合STC标准的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在计量风险加权资产时可获得一定的资本优惠。 基础风险权重 符合STC标准的风险权重 优先档次剩余期限次优先档次剩余期限优先档次剩余期限次优先档次剩余期限 评级 1年 5年 1年 5年 1年 5年 1年 5年 表1:《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外部评级法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权重 AA+15%30%15%90%10%15%15%55% AAA15%20%15%70%10%10%15%40% AA25%40%30%120%15%20%15%70% AA–30%45%40%140%15%25%25%80% A50%65%80%180%30%40%60%135% A+40%50%60%160%20%30%35%95% A–60%70%120%210%35%40%95%170% BBB+75%90%170%260%45%55%150%225% BBB–120%140%330%420%70%85%270%345% BBB90%105%220%310%55%65%180%255% BB+140%160%470%580%120%135%405%500% BB160%180%620%760%135%155%535%655% B+ 250% 280% 900% 950% 225% 250% 810% 855% BB–200%225%750%860%170%195%645%740% B310%340%1050%1050%280%305%945%945% B– 380% 420% 1130% 1130% 340% 380% 1015% 1015% CCC+/CCC /CCC– 460%505%1250%1250%415%455%1250%1250% CCC–以下1250%1250%1250%1250%1250%1250%1250%1250% 资料来源:《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中诚信国际整理 1原资本管理办法系指2012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2原五个档次:AAA到AA-,风险权重20%;A+到A-,风险权重50%;BBB+到BBB-,风险权重100%;BB+到BB-,风险权重350%;B+及B+以下或者未评级,风险权重1250%。 再次,新资本管理办法还要求根据剩余期限和证券档次对风险权重做出调整。对剩余期限在1~5年之间的证券,应使用线性插值法计算风险权重;对次优先档次证券,还应根据档次厚度进行调整,次优先档次证券的风险权重=期限调整后的风险权重*[1-min(T,50%)],其中T为档次厚度。 此外,对于不良贷款证券化,新资本管理办法明确其风险权重下限为100%。 鉴于近年来发行的信贷ABS产品优先档次证券评级普遍高于AA,且期限普遍在3年以内,采用新资本管理办法进行风险暴露计量,优先档次风险权重会有所降低,而次优先档次风险权重可能上升,次级档风险权重无变化,仍为1250%;对于不良贷款证券化,如之前按照优先档次20%的风险权重计量,则优先档次的风险权重将明显上升,次级档风险权重也无变化。 (2))存续信贷ABS产品情况 新资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商业银行也将按新资本管理办法调整其资本监管指标计算。为分析新资本管理办法施行前后信贷ABS产品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化情况,我们统计了截至2023年末存续的信贷ABS产品,共597单,存续规模8,043.75亿元,涉及证 券1,215只。其中,优先档次和次优先档次证券619只,余额合计4,825.71亿元;次级档证券 596只,余额合计3,218.04亿元。 证券级别 余额 余额占比 数量 数量占比 AAA 4,715.87 58.63% 560 46.09% AA+ 82.49 1.03% 37 3.05% AA 1.20 0.01% 1 0.08% A 3.06 0.04% 2 0.16% A– 5.93 0.07% 7 0.58% BBB+ 4.75 0.06% 3 0.25% BBB 12.42 0.15% 9 0.74% 次级档 3,218.04 40.01% 596 49.05% 总计 8,043.75 100.00% 1,215 100.00% 表2:截至2023年末存续信贷ABS产品证券级别分布(亿元、只) 资料来源:wind,中诚信国际整理 从级别分布来看,外部评级为AAA的证券余额占比最高,为58.63%;其次是无评级的次级档证券,余额占比40.01%;次优先档次证券余额占比仅为1.37%。 表3:截至2023年末存续信贷ABS产品剩余期限分布(只) 证券级别/剩余期限 <1年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 AAA 264 106 41 18 12 119 AA+ 29 5 2 - - 1 AA - 1 - - - - A 2 - - - - - A– 7 - - - - - BBB+ 3 - - - - - BBB 9 - - - - - 总计 314 112 43 18 12 120 注:剩余期限为2023年末至Wind实际到期日。资料来源:中诚信国际整理 从优先档次和次优先档次证券剩余期限来看,截至2023年末,剩余期限小于1年的证券最多,共314只;剩余期限在1~2年之间的证券共112只,主要为AutoABS产品和不良类ABS产品的优先档次;剩余期限在4年以上的证券共132只,基本为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起的RMBS产品的优先档次。 (3))资产证券化风险加权资产变化 我们根据存续证券的外部评级、剩余期限及档次厚度等,计算其适用的风险权重,进而确定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经过我们的测算,新资本管理办法施行前后,信贷ABS产品风险加权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原办法 新办法(适用基础风险权重) 变化情况 新办法(适用STC标准风险权重) 变化情况 优先档次 943.17 1,072.88 13.75% 774.94 -17.84% 次优先档次 38.40 57.98 50.99% 48.53 26.39% 总计 981.57 1,130.86 15.21% 823.47 -16.11% 表4:信贷ABS产品风险加权资产变化(亿元) 注:测算基于以下假设,(1)AAA评级证券均为优先档次,非AAA评级证券(不包括次级档证券)均为次优先档次证券,以其初始档次厚度计算调整后的风险权重;(2)假设RMBS、AutoABS、微小企业贷款ABS、消费贷款ABS及信用卡分期贷款ABS产品均符合STC标准,CLO、类REITs及不良类ABS产品均不符合STC标准。 资料来源:中诚信国际整理 整体来看,(1)如不考虑适用STC标准,新资本管理办法施行后,优先档次和次优先档次的风险暴露均有所增加,其中,优先档次风险加权资产增长13.75%至1,072.88亿元,次优先档次风险加权资产增长50.99%至57.98亿元,增长更为显著。(2)如考虑符合STC标准, 则优先档次可实现一定的资本释放,风险加权资产最多下降17.84%至774.94亿元,而次优先 档次的风险暴露仍将有所增加,但增幅降至26.39%。可见,符合STC标准的信贷ABS产品资本节约效果明显。 原办法 新办法(适用基础风险权重) 变化情况 新办法(适用STC标准风险权重) 变化情况 正常类 914.16 793.80 -13.17% 486.41 -46.79% RMBS 435.99 397.40 -8.85% 217.99 -50.00% AutoABS 309.36 244.31 -21.03% 157.99 -48.93% 微小企业贷款ABS 97.78 93.37 -4.50% 69.28 -29.14% 消费贷款ABS 68.71 56.10 -18.35% 39.00 -43.24% 信用卡分期贷款ABS 1.87 1.41 -24.58% 0.94 -50.00% 类REITs 0.45 1.20 168.29% 1.20 168.29% 不良类 67.41 337.06 400.00% 337.06 400.00% 总计 981.57 1,130.86 15.21% 823.47 -16.11% 表5:信贷ABS风险加权资产变化-按产品类型(亿元) 资料来源:中诚信国际整理 分产品类型来看,(1)如不考虑适用STC标准,新资本管理办法实施后,除类REITs之外的正常类ABS产品的风险暴露都有所降低,其中,AutoABS和消费贷款ABS产品优先档次证券级别较高且剩余期限较短,其风险加权资产下降幅度最大;而RMBS产品优先档次证券的剩余期限普遍较长,其风险加权资产的下降幅度较小。(2)如考虑符合STC标准,外部评级为AAA、但不同剩余期限的优先档次证券风险权重均为10%。因此,RMBS产品优先档次证券的风险权重均从20%降至10%,资本释放作用明显。(3)而不良类ABS产品,由于新资本管理办法明确其风险权重下限为100%,因此,如之前按照优先档次风险权重20%计量,则风险加权资产将有明显增长。 整体看来,新资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正常类ABS产品资本释放的作用,对于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新资本管理办法也明确了不良类ABS产品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有利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 总结 新资本管理办法针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特征的新变化,结合国际监管改革成果,在商业银行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风险暴露计量方面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并首次引入了STC标准。新资本管理办法将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积极适用STC标准,并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进行资本管理。但我们也注意到,适用STC标准在逐笔资产信息披露等方面仍然面临一定的困难,不良资产证券化按照不低于100%计提风险加权资产等或将对不良类ABS产品发行和投资产生一定影响。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本文件享有完全的著作权。本文件包含的所有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中诚信国际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本文件的任何内容进行复制、拷贝、重构、删改、截取、或转售,或为上述目的存储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