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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数字基础设施服务的税收和准财政费用

2024-05-30世界银行Z***
非洲数字基础设施服务的税收和准财政费用

授权公开披露 授权公开披露 授权公开披露 非洲的治理与数字经济背景技术系列 税收和准财政费用 授权公开披露 非洲数字基础设施服务 版权所有©2023 世界银行1818HStreetNW 华盛顿特区20433 电话:202-473-1000互联网 :www.worldbank.org 免责声明 这项工作是世界银行工作人员的产物。这项工作中表达的发现,解释和结论不一定反映世界银行,其执行董事会或其代表的政府的观点。 权限和权限 Thematerialinthisworkissubjecttocopyright.Anyqueryonrightsandlicenses,includingsubsidiaryrights,shouldbeaddressedto: 世界银行出版商办公室 1818HStreetNW,华盛顿 ,DC20433美国 传真:202-522-2422 电子邮件:pubrights@worldbank.org Acknowledgements 本背景说明由顾问HanneloreNiesten和高级经济学家TaniaBegazo编写,并由RamiAmin(长期顾问), SebastianPena(顾问)和MariluzCancho(顾问)提供。 背景说明从其他专家的参与、协助和见解中受益匪浅。该团队特别感谢同行评审员JaLoepric和JeromeBezzia提供的反馈,ChrisWales和AaCebreiro-Gómez分享的见解,以及Colso-Harey和国家贡献者进行的背景工作,以收集有关税收的信息。小组还感谢顾问AaRival对编写本说明的支持。 本说明是“非洲数字经济治理与反腐败”项目(P172417)的一部分,该项目由JamesAnderson,TaniaBegazo 和GeorgianaPop共同领导。 本说明合并了2020年和2021年收集和分析的数据的结果。虽然已经进行了定期更新以增强信息的相关性,但鼓励读者仔细考虑最初收集数据的背景,因为这可能会影响其当前的适用性和准确性。 标准缩写和定义的术语 本节解释了本文使用的标准术语和缩写。 缩写/术语 完整术语/定义 ATAF 非洲税务管理论坛 AU 非洲联盟 CASA 南非通信管理局 CEL 塞内加尔的贡献 CIT 企业所得税 CST 尼日利亚通信服务税 DFID 国际发展部 DRC 刚果民主共和国 EAC 东非共同体 ECNS 南非电子通信网络服务 西非经共体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ECS 南非电子通讯服务 ESF 能源支持基金 GAT 年总营业额 GSMA 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 HS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 IDF 进口报关费 ITU 国际电信联盟 财政部 财政部 MSME 中小微企业 NCC 尼日利亚通信委员会 NTRA 埃及国家电信管理局 OECD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TT Over-the-topservices PURA 冈比亚公用事业监管局 RAM RegistredesAppareils手机 RDL 铁路发展征费 RUTEL 塞内加尔对访问或使用公共电信网络的税收(Redevanced'utilisationdestélécommunications) SIIT 传入国际运输的附加税 SIL 特殊进口税 TARTEL 几内亚的电话网络接入税 TCMO 移动设备拥有的总成本 USF 普遍服务基金 VAT 增值税 WAEMU 西非经济和货币联盟 WOAN 无线开放接入网络 WTO 世界贸易组织 目录 Summary1 1.介绍非洲数字经济治理的财政挑战4 1.1.非洲电信用户和运营商的高财政负担4 1.2.非洲电信部门的财政政策概述11 1.3.报告的结构14 2.应用基本税收原则:有效,简单和公平的电信税收框架Africa14 3.电信运营商的税费20 3.1.电信运营商的税收20 3.1.1.电信运营商的CIT高于其他行业20 3.1.2.关税24 3.1.3.具有指定收入的其他社会经济税27 3.2.电信运营商监管费28 3.2.1.一般监管费29 3.2.2.许可费30 3.2.3.普遍服务基金(USF)捐款31 3.2.4.其他监管费33 3.3.电信运营商的豁免和激励措施35 4.数字连接用户的税费36 4.1.手机和SIM卡的税费37 4.2.激活和连接费用38 4.3.使用电信服务的税收39 4.3.1.移动服务:通话、短信和数据40 4.3.2.国际交通税收和费用42 4.3.3.数字基础设施上提供的数字服务的税收44 4.3.4.数字金融服务45 5.非洲数字化转型的税收政策考虑48 5.1.建议1.重新评估税收政策框架及其社会成本48 5.2.建议2.确保一个简单和透明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明确规定适用于电信公司和消费者49 5.3.建议3.通过尽量减少数字货币的过度征税,确保公平的税收框架 经济和电信运营商和用户的税费与其他部门的协调50 5.4.建议4.将国家税收框架简化为全球数字税收政策改革经济52 5.5.建议5。最大限度地提高利益攸关方的参与程度。52 参考书目53 附件1.选定非洲国家电信部门的税费概述61 附件2.选定非洲国家的进口关税概述62 附件3.选定非洲国家的监管许可费64 附件4。USF在某些非洲国家的贡献概述68 数字列表 图一2019年未接入移动服务和移动互联网服务的人口比例4 图二.表示更有利的税收环境的指数,基于总税收成本占移动总成本的百分比所有权6 图三.一般税费和部门税费占市场收入的比例9 图四、2018年税收占GDP比例13 图五安哥拉、几内亚、突尼斯和科特迪瓦对移动运营商征收更高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021年21 图六.通信设备和基站的关税概述25 图七移动服务(电话和sim卡)用户货物的关税概述27 图八.运营商公布的部分非洲国家移动互联网服务消费者税率 .....................................................................................................................................................................................40 图九。运营商公布的部分非洲国家固定互联网服务的消费者税率。40图X。使用移动服务的综合税率202142 表列表 表一电信行业税费分类7 表二不同税费概述20 表三.按收入组划分的手机平均进口关税,撒哈拉以南非洲与其他地区(2017-2019年) .....................................................................................................................................................................................26 TableIV.SelectedcountryexamplesinAfricathattenegyfeesonnumberingresources33 表五.非洲国家编号费概况34 表六.非洲国家选定的激活税和费用概述39 表七.对传入国际运输征税的选定示例44 表八.非洲电信部门改革建议摘要.48 Summary 本报告分析了非洲国家在为提供数字基础设施服务的电信运营商和用户建立适当的财政制度方面的进展,以加强非洲电信行业的数字经济治理。该报告基于对20多个非洲国家的主要立法、税收和监管政策工具的高级别比较评估,将2021年底电信税收和准财政收费的状况信息系统化,以了解非洲的现状和趋势,并指导政策建议。这20个国家的详细信息得到了非洲所有国家(如果有)的信息的补充,并与其他区域进行了比较。鉴于数字连接的重要好处,高税收阻止数字化发挥其潜力的风险甚至更大。 对所审查的非洲国家的分析表明,对该部门征税的方法存在很大差异,导致与其他经济活动相比,采用了额外的税收,以及一系列复杂的税收和准财政费用,这些税收和准财政费用并不总是符合税收原则和公共行政原则。税收在经济活动中具有歧视性;有些是倒退的,有些则难以管理。准财政费用与提供服务的成本不成比例,或者不用作提高部门效率或实现特定部门目标的机制。与其他部门和地区相比,电信运营商和电信消费者的高税收负担是非洲电信格局的特征。 电信运营商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其他直接税,其中一些与其他部门相当。运营商对利润缴纳公司所得税 (少数国家的电信部门税率较高),对其投入的关税(与用于移动网络的设备或转售的访问设备相关)或其他具有专用收入的社会经济税。例如,一般CIT费率从15%(毛里求斯),24.72%(津巴布韦),25%(加纳),30%(刚果民主共和国,肯尼亚,卢旺达,坦桑尼亚,乌干达,塞内加尔)到33%(喀麦隆)不等。但是,对电信公司征收调整后的CIT税适用于安哥拉和突尼斯(35%而不是15%)和科特迪瓦(30%而不是25%)。布基纳法索对电信运营商征收7%的年度净收入税。在塞内加尔,电信服务税的税率为运营商收入的5%。 除了电信行业的特定税外,运营商还要支付其他费用。费用包括监管费(如许可费和频谱费)和普遍服务基金缴款 。在许多情况下,监管费被设定为收入的百分比,与履行监管职能所需的成本不成比例,或者以最小化市场扭曲的方式设定。此外,许多非洲国家的电信运营商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介于1%和5%之间)捐给了普遍服务基金或其等价物,以资助农村地区的网络发展并支持更多地使用数字技术,尽管在许多情况下没有使用资金。其他国家,如冈比亚或安哥拉,没有任何USF。在埃及,电信被许可人并不直接负责向USF捐款,而是通过许可费间接捐款。 国家电信管理局预算的一部分。在拥有普遍服务基金的非洲国家,发现捐款管理不善阻碍了资源的有效利用。 电信用户还必须支付除一般增值税或销售税之外的多种税。例如,购买移动电话(已经缴纳增值税),激活线路或使用电信服务(在许多非洲国家/地区缴纳增值税和特定部门税)需要缴纳额外税款。虽然激活费现在变得越来越不常见,但它们以及设备的额外税收增加了连接到网络的成本,使得使用变得更加困难。由于激活费通常是固定的金额,它不成比例地影响穷人和那些决定是否使用互联网和电话服务的人。政府对通话时间,SMS和数据征收从价消费税。但是,动机尚不清楚,因为很难争辩说这些服务会产生负外部性或被视为奢侈品。一些非洲国家(e。Procedre,塞内加尔和加纳)对国际来电征收特殊税,使其总成本几乎翻了一番,从而为国际连接带来了额外的障碍。例如,在加纳,国际来电的附加税为每分钟19美分。 消费税使该部门受制于与标准商品和服务不同的税收制度,人为地提高了电信服务的价格,阻碍了数字服务的获取和使用,从而导致了经济活动的扭曲。根据世界银行电信税费数据库收集的数据,在接受评估的20个非洲国家中,有7个国家(刚果民主共和国、加纳、肯尼亚、马达加斯加、卢旺达、坦桑尼亚和乌干达)对电信服务(电话、短信和数据)征收消费税。在肯尼亚,电话服务的消费税在2018年从10%提高到15%,随后在2021年提高到20%,使其成为最高的消费税之一。尽管乌干达最终放弃了对社交媒体服务征收失败的罪恶税,转而将更有利可图的税收纳入汽油泵价格,但乌干达对通话时间征收12%的税(加上18%的增值税)。马达加斯加和卢旺达是对电信服务征收10%消费税的国家之一,而坦桑尼亚的消费税高达17%。其他13个国家不收取任何消费税,包括安哥拉、布基纳法索、喀麦隆、埃及、科特迪瓦、毛里求斯、多哥和突尼斯。 在COVID-19危机之后,增加税收以资助债务支付和经济复苏可能会损害行业增长,并降低包容性数字技术采用的积极溢出效应;因此,解决该行业现行政策中的差距是及时的。随着数字化渗透到经济活动中,对数字连接征收高额税收以阻止数字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