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RimagGroupCo.,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522 独家保荐人、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阁下如对本招股章程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征询独立专业意见。 JiangxiRimagGroupCo.,Ltd. 江西一脉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全球发售 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17,816,000股H股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1,782,000股H股(可予调整)国际发售股份数目:16,034,000股H股(可予调整) 最高发售价:每股H股16.80港元,另加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面值:每股H股人民币1.00元股份代号:2522 独家保荐人、独家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华富建业证券 QUAMSECURITIES @:9)Зࡋ⳪暲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章程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招股章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招股章程连同本招股章程附录七“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及展示文件”所述的文件,已遵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的规定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章程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 预期发售价乃按整体协调人与我们于定价日协议厘定。定价日预期为2024年6月5日(星期三)(香港时间)或前后。发售价将不高于每股发售股份16.80港元,现时预期不低于每股发售股份14.60港元。倘基于任何原因,整体协调人与我们无法于2024年6月5日(星期三)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前就发售价达成协议,全球发售将不会继续进行且将告失效。 申请香港发售股份的投资者可能须于申请时(视乎申请渠道)支付最高发售价每股香港发售股份16.80港元,连同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倘发售价最终厘定为低于16.80港元,则多缴股款可予退还。 整体协调人(代表包销商)征得我们同意后,在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可于香港公开发售递交申请截止当日上午或之前随时调低本招股章程下文所载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14.60港元至16.80港元)。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下调香港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imag.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登。进一步详情载于本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及“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本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而本公司的所有业务均位于中国。有意投资者应注意中国与香港在法律、经济及金融体系方面的差异,以及投资于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面临的不同风险因素。有意投资者亦应注意中国的监管架构与香港的监管架构不同,并应考虑H股的不同市场特性。该等差异及风险因素分别载于本招股章程“风险因素”、“附录四—主要法律及监管规定概要”及“附录五—组织章程细则概要”。 如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所承担的义务可由整体协调人(代表香港包销商)予以终止。请参阅本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香港包销协议—终止理由”。 注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我们的网站www.rimag.com.cn。阁下如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发售股份并无亦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且仅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在美国境外以离岸交易方式提呈发售及出售。 2024年5月30日 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全电子化申请程序 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本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本招股章程已刊载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料”一栏及我们的网站www.rimag.com.cn。阁下如需要本招股章程印刷本,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阁下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 (1)于网上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以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搜寻“IPOApp”并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提出申请; (2)透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以电子化方式促使香港结算代理人代表阁下申请,透过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香港结算参与者)以香港结算FINI系统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渠道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招股章程电子版本的内容与按照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42C条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的招股章程印刷本相同。 阁下如为中介公司、经纪或代理,务请提示阁下的顾客、客户或主事人(如适用)注意,本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有关阁下可通过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程序的更多详情,请参阅“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阁下须透过网上白表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申请认购至少500股香港发售股份,并为下表所列的其中一个数目。倘阁下透过网上白表服务提出申请,阁下可参照下表,了解就所选定股份数目应付的金额。阁下于申请香港发售股份时须悉数支付该申请的相应应付最高金额。倘阁下通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阁下须根据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指定的金额为阁下的申请预缴基于适用的香港法例及规例厘定的款项。 申请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成功 配发股份时应 付最高金额(2) 申请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成功 配发股份时应 付最高金额(2) 申请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成功 配发股份时应 付最高金额(2) 申请的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 申请╱成功 配发股份时应 付最高金额(2) 港元 港元 港元 港元 500 8,484.71 8,000 135,755.42 70,000 1,187,859.95 600,000 10,181,656.80 1,000 16,969.43 9,000 152,724.85 80,000 1,357,554.25 700,000 11,878,599.60 1,500 25,454.14 10,000 169,694.28 90,000 1,527,248.52 800,000 13,575,542.40 2,000 33,938.86 15,000 254,541.42 100,000 1,696,942.80 891,000(1) 15,119,760.35 2,500 42,423.56 20,000 339,388.55 150,000 2,545,414.20 3,000 50,908.29 25,000 424,235.70 200,000 3,393,885.60 3,500 59,393.00 30,000 509,082.85 250,000 4,242,357.00 4,000 67,877.71 35,000 593,929.98 300,000 5,090,828.40 4,500 76,362.42 40,000 678,777.12 350,000 5,939,299.80 5,000 84,847.15 45,000 763,624.25 400,000 6,787,771.20 6,000 101,816.57 50,000 848,471.40 450,000 7,636,242.60 7,000 118,786.00 60,000 1,018,165.68 500,000 8,484,714.00 (1)阁下可申请认购的香港发售股份最高数目,为初步提呈发售的香港发售股份50%。 (2)应付金额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倘阁下的申请获接纳,经纪佣金将支付予联交所参与者(定义见上市规则)或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就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供应商的申请渠道提出的申请而言),而证监会交易征费、联交所交易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则会支付予联交所(就证监会交易征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而言,分别由联交所代证监会及会财局交易征费收取)。 申请认购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且任何有关申请将不获受理。 倘以下香港公开发售的预期时间表发生任何变动,我们将于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rimag.com.cn上刊发公告。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 上午九时正 透过网上白表服务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完成电子认购申请的最后时限(2): (1)IPOApp,可于AppStore或GooglePlay 中搜索“IPOApp”下载,或于www.hkeipo.hk/IPOApp或www.tricorglobal.com/IPOApp下载;或 (2)指定网站www.hkeipo.hk2024年6月4日(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3)2024年6月4日(星期二)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透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付款转账完成 网上白表申请付款及(b)向香港结算 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最后时限(4)2024年6月4日(星期二) 中午十二时正 倘阁下指示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香港结算参与者)通过香港结算FINI系统发出电子认购指示, 代表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则阁下应联络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 查询作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其可能与上文所示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香港公开发售认购申请(3)2024年6月4日(星期二) 中午十二时正预期定价日(5)2024年6月5日(星期三) 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 香港发售股份分配基准的公告在本公司网站www.rimag.com.cn及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登载(6)2024年6月6日(星期四)或之前 透过本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B.公布结果”一节所列多种渠道, 查阅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自2024年6月6日(星期四)起 可于IPOApp透过“配发结果”功能或于www.tricor.com.hk/ipo/result或www.hkeipo.hk/IPOResult透过“按身份证号码 搜索”功能查询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4)自2024年6月6日(星期四)起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寄发全部或 部分获接纳申请所涉及的H股股票 或将相关H股股票存入中央结算系统(7)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或之前 寄发网上白表 电子自动退款指示╱退款支票(7)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或之前 预期H股开始在联交所买卖2024年6月7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 附注: (1)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日期及时间。 (2)于递交申请截止当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后,阁下不得透过IPOApp或指定网站www.hkeipo.hk使用网上白表服务提交申请。倘阁下已于上午十一时三十分前递交申请并已从IPOApp或指定网 站取得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