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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

2021-03-16BISS***
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

出版物 16.3 CM | [文档字幕]FSI 简报编号 12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胡安 · 卡洛斯 · 克里桑托、约翰内斯 · 埃伦特劳和马科斯 · 法比安2021 年 3 月 FSI 简报由国际清算银行 ( BIS ) 金融稳定研究所 ( FSI ) 的工作人员撰写,有时与其他专家合作。它们是关于监管和监督主题的简短说明,具有技术性。其中表达的观点是作者的观点,不一定是国际清算银行或基于巴塞尔的标准制定机构的观点。由 FSI 主席 Fernando Restoy 授权。该出版物可在 BIS 网站 ( www. bis. org ) 上找到。要与 BIS 媒体和公共关系团队联系 ,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ess @ bis. org 。您可以在 www. bis. org / emailalerts. htm 上注册电子邮件警报。©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Brief excerpts may be replicated or translated provided the source is stated.ISSN 2708 - 1117 ( 在线 )ISBN 978 - 92 - 9259 - 458 - 9 ( 在线 ) 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1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1亮点目前 , 金融服务在大型科技公司的整体活动中只占相对较小的一部分 , 尽管由于其商业模式的独特特征 , 这种情况可能会迅速发生变化 , 并且它们可能很快变得具有系统重要性 - 或 “太大而不能倒闭 ” 。大型技术公司的金融业务与其他市场参与者的要求相同。因此 , 大型技术公司需要持有适当的许可证来开展受监管的金融活动 , 或与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合作提供服务。到目前为止 , 与金融中的大型技术活动相关的风险可能还没有完全被监管方法所捕获 , 监管方法是针对单个实体或特定活动 , 而不是由大型技术集团内部的实质性相互联系及其作为金融机构关键服务提供商的角色所产生的风险。对金融领域大型科技活动的有效监督要求超越零碎的政策框架,考虑重新调整基于实体和基于活动的规则的组合,在某些政策领域有利于前者。进一步的步骤是评估为包含全面公共政策框架的大型技术人员引入定制方法的可能性。无论如何,都需要加强跨部门和跨界合作安排。1.Introduction大型科技公司 — — 大型科技公司 — — 越来越吸引决策者的注意。最近,通过新立法的政治势头越来越大,特别是在竞争和反托拉斯领域。表明这种做法的例子包括美国国会关于美国最大科技公司的报告 ; 《欧盟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 ; 或中国银行和市场监管机构最近的反垄断行动。2随着大型科技公司继续扩大其金融产品 , 这些监管努力尤其重要。然而 , 关于监管框架是否与它们给金融部门带来的风险相称的问题越来越大。This paper provides an overview of the current regulatory landscape for big techs operating in finance and discusses aviues for improvement. Section 2 describes why big techs are likelse other entities and were regulatory attention.1胡安 · 卡洛斯 · 克里桑托 ( 胡安 · 卡洛斯。Crisato @ bis 。org ) 和 Johaes Ehretrad ( Johaes 。Ehretrad @ bis 。org) 、国际清算银行和马科斯 · 法比安 (fabia @ asbaspervisio 。org),美洲银行监理协会 (ASBA) 。我们感谢 Stij Claesses,Jo Frost,Leoardo Gambacorta,Deise Garcia Ocampo,Joseph Noss 和 Jermy Preio 的有用评论,并感谢 Esther K ü zi 的行政支持。2对于美国,请参阅 2020 年 10 月在 https: / / jstiecy 上发布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hose.gov / ploadedfiles / competitio _ i _ digital _ marets.pdf? tm _ campaig = 4493 - 519; 对于欧盟,请参阅 2020 年 12 月在 https: / / er - lex 上发布的《数字市场法》和《数字服务法》的提案。欧罗巴。e / legal - cotet / EN / TXT / PDF /? ri = CELEX: 52020PC0842 ad https: / / er - lex.欧罗巴。e / legal - cotet / EN / TXT / PDF /? ri = CELEX : 52020PC0825 ; 对于中国,请参见 Restoy ( 2021 ) 中的方框 3 。 2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他们在许多司法管辖区获得了。第 4 节为决策者提供了一些考虑因素 , 第 5 节得出结论。2. 金融领域的大技术 : 为什么他们值得关注大科技公司的商业模式是面向运营互联产品和服务的数字生态系统。目前,大型科技平台主要在电子商务、互联网搜索或社交媒体等领域之外运作。利用其强大的技术能力,一些大型技术人员也是云计算和数据分析等 IT 服务和基础设施的重要提供商。3例如 , 亚马逊网络服务 (AWS) 是风险管理、核心银行系统和数据分析等领域金融机构云计算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IBFED 和 Oliver Wyman (2020)) 。大型科技公司越来越多地涉足金融领域。尽管大型科技公司并不主要从事金融服务 , 但它们将其作为更广泛的活动的一部分提供。大型科技公司参与金融始于支付 ,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 , 它们已经达到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4 他们很快扩展到其他部门,现在还参与提供信贷 ( 特别是消费融资和期限较短的小额贷款 ),银行,众筹,资产管理和保险 ( 表 1 ) 。从地理上看,大型科技公司向金融服务的扩张在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尤其是中国,比发达经济体更为明显 (FSB (2020a)) 。5 通过增加金融服务的业务线 , 大型科技公司可以使其收入来源多样化 , 访问新的数据源并减少其核心非金融产品的摩擦 , 从而使其整体生态系统对用户更具吸引力 ( FSB ( 2019b ) ) 。3例如 , 参见 BIS (2019) 、 FSB (2017) 、 Frost (2020) 和 Croxson 等人 (即将出版) 。4例如 , 在中国 , 大型科技公司在 2018 年处理的支付相当于 GDP 的 38% (FSB (2020a)) 。5在全球范围内 , 2019 年的大型科技信贷估计将达到 5720 亿美元 (Cornelli 等人 (2020)) 。 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3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表 1大技术主营业务银行业务%信贷拨备Payments众筹资产管理保险Google互联网搜索 / 广告✔*✔苹果技术 / 生产硬件✔Facebook社交媒体 / 广告✔亚马逊电子商务 / 网上零售✔✔✔✔阿里巴巴 ( 蚂蚁集团 )电子商务 / 网上零售✔✔✔✔✔✔百度 (杜小满)互联网搜索 / 广告✔✔✔✔✔✔JD. com (JD 数字)电子商务 / 网上零售✔✔✔✔✔✔腾讯技术 / 游戏和消息传递✔✔✔✔✔✔NTT Docomo移动通信✔✔✔✔乐天电子商务 / 网上零售✔✔✔✔Mercado Libre电子商务 / 网上零售✔✔✔✔ 通过大型科技实体和 / 或与至少一个司法管辖区的大型科技集团以外的金融机构合作提供金融服务。✔* 预计将于 2021 年推出。 % 从事银行业务的实体的核心活动是吸收存款 , 尽管各国的法规各不相同。资料来源 : 国际清算银行 ( 2019 ) ; 花旗 GPS ( 2018 ) ; FSB ( 2019b ) ; IBFED 和 Oliver Wyman ( 2020 ) ; van der Spek 和 Phijffer ( 2020 ) ; 公共来源 ; FSI 。大型科技公司在与传统金融机构的竞争中或在其产品和基础设施之上的合作中提供金融服务 , 大型科技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只提供面向客户的层。6除了自己提供金融服务外 , 大型科技公司还投资于集团以外的金融机构。7虽然金融服务目前对大型科技公司的整体收入贡献不大8 并且主要在他们的商业模式中扮演从属角色 , 由于其独特的功能 , 这有可能迅速改变 , 并且它们可能很快变得具有系统重要性 - 或 “太大而不能倒闭 ” ( Carstens ( 2021 ) ) 。四个功能脱颖而出。首先 , 大型技术人员正在利用具有强大网络效应的活动。因此 , 他们从所谓的竞争优势中受益data 分析 ,n网络外部性和交织a活动 ( DNA ) 环。一旦一项大型技术在其平台的两侧都吸引了足够多的用户,网络效应就会开始发挥作用,加速其增长并增加规模回报。每个额外的用户都会为其他用户创造价值 — — 更多的买家会吸引更多的卖家,反之亦然。一个平台拥有的用户越多,它产生的数据就越多。反过来,更多的数据为数据分析提供了更好的基础,从而增强了现有服务,从而吸引了更多用户 ( BIS ( 2019 ) ) 。6例如,现有的合作安排包括苹果 / 高盛和亚马逊 / 摩根大通 ( 提供信用卡 ) ; 谷歌 / 花旗集团 ( 通过 Google Pay 应用程序提供支票帐户 ) ; 以及亚马逊 / 美国银行 ( 作为亚马逊贷款的融资合作伙伴 ) 。大技术人员也可能充当中介。例如,亚马逊印度公司运营着一个基于 API 的卖方贷款网络 ( SLN ),该网络允许其平台上的卖方向第三方贷方寻求贷款。7例如 , 腾讯是巴西 Nubank 的少数股东。82018 年 , 大型科技公司的核心业务约占其收入的 46% ; 金融服务约占 11% (BIS (2019)) 。 4金融大技术 : 监管方法和政策选择其次 , 重大的网络效应可能使大型技术人员成为看门人 , 使他们能够利用自己在特定市场中的主导地位来对其运作产生影响。这可能包括控制谁可以进入市场 , 谁接收什么样的数据以及市场如何运行。他们在一个市场中的影响范围通常会扩展到与之相关的其他市场。第三 , 大型技术公司拥有庞大而严格的用户群。9广泛的客户网络 , 加上较低的在线获取成本 , 为他们带来了在核心业务之外的细分市场快速扩大规模的能力。例如 , 蚂蚁金服的芝麻信用花了 11 个月的时间才达到 1 亿用户 ; 其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花了 20 个月 (花旗 GPS (2018)) 。第四 , 以大数据为命脉 , 大科技公司投入大量资源开发或获取最先进的技术也就不足为奇了。10毕竟 , 只有在与技术能力相匹配的情况下 , 对大量数据的访问才能产生价值。大型技术公司将从数据分析中获得的见解作为开发新服务的基础 , 包括难以触及的细分市场 , 或增强现有服务的用户体验和速度。11随着大型科技公司的发展,金融当局正在寻求一种平衡,以支持大型科技的好处,同时最大程度地减少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虽然大型科技公司进入金融服务的总体影响仍未定论,但据说大型科技公司可能会提高金融部门的效率,改善客户业绩,并有助于金融包容性。然而,它可能会给金融稳定和消费者保护带来或增加风险,并给竞争、数据隐私和网络安全带来挑战。129例如 , Facebook 每月活跃用户约 23 亿 ; 腾讯的微信约 10 亿 ( IBFED 和 Oliver Wyman ( 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