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合作数量限制取消,明确代理佣金标准 银行 2024年05月09日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研究 行业事项点评 银行 银保合作数量限制取消,明确代理佣金标准 2024年05月09日 本期内容提要: 看好 上次评级 看好 投资评级 事件:为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促进相关业务规范发展,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监管总局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并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执业编号:S1500523080008 邮箱:zhangxiaohui@cindasc.com 银行业分析师 张晓辉 执业编号:S1500522110005 邮箱:liaoziyuan@cindasc.com 银行业分析师 廖紫苑 一是取消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相较于2019年原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通知》取消了合作数量限制,明确商业银行代理互联网保险业务、电话销售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各级分支行及网点均不限制合作保险公司数量。我们认为,这将有利于银行拓宽保险机构合作范围、丰富银保产品和服务类别,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增加客户粘性;与此同时,也可能会加剧市场竞争,因此银行需提升自身服务质量、成本管控和风控能力,迎接机遇与挑战。 执业编号:S1500519120002 邮箱:wangfangzhao@cindasc.com 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 王舫朝 二是明确双方合作层级。《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原则上应当由双方法人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确需由一级分支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该一级分支机构应当事先获得其法人机构的书面授权。我们认为,这将有助于提升银保合作的规范性,使合作双方权责明确,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旨在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NDASECURITIESCO.,LTD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邮编:100031 三是明确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通知》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我们认为,监管部门对委托代理业务佣金率进行规范,可能会抑制一些不规范的高佣金支付行为,短期内或对部分依赖高佣金产品销售的银行中收造成一定压力,但长期来看,将有助于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引导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更好地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 投资建议:机遇与挑战并存,银保合作有望迎来新气象。《通知》的发布既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也不乏挑战。短期内对不同代销实力的银行或产生不同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推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将有助于中收提升。我们认为,2024年银行息差仍有收窄压力,主要是隐含LPR下调、银行协助地方债务化解等因素的预期。建议重点关注业绩持续性强、资产质量有望逐步向好的银行。下阶段可重点关注:1)基本面优质、业绩持续性有望加强、存在区域新亮点的银行:齐鲁银行、常熟银行、瑞丰银行;2)随着市场政策及经济预期加强,地产有望修复贡献风险缓释可期的银行:招商银行;3)国企改革背景下,基本功扎实+低估值+高股息的全国性银行:邮储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 风险因素: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可能影响银行业绩;政策落地不及预期可能影响银行业务发展等。 研究团队简介 廖紫苑,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硕士,浙江大学学士,入选竺可桢荣誉学院、金融学试验班。曾就职于中国银行、民生证券、天风证券,五年银行业研究经验。2022年11月加入信达证券研发中心,从事金融业研究工作。 张晓辉,信达证券研发中心银行资深分析师,悉尼大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邮政集团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西部证券等。2023年加入信达证券研究所,从事金融业研究工作,主要覆盖银行行业,包括上市银行投资逻辑、理财行业及理财子、资产负债、风控、相关外部环境等。 王舫朝,信达证券研发中心金融地产中心总经理、非银&中小盘首席分析师,毕业于英国杜伦大学企业国际金融专业,历任海航资本租赁事业部副总经理,渤海租赁业务部总经理,曾就职于中信建投证券、华创证券。2019年11月加入信达证券研发中心。 分析师声明 负责本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分析师在此申明,本人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组成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分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免责声明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本报告由信达证券制作并发布。 本报告是针对与信达证券签署服务协议的签约客户的专属研究产品,为该类客户进行投资决策时提供辅助和参考,双方对权利与义务均有严格约定。本报告仅提供给上述特定客户,并不面向公众发布。信达证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本公司的当然客户。客户应当认识到有关本报告的电话、短信、邮件提示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是基于信达证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编制,但信达证券不保证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最初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涉及证券或投资标的的历史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保证。在不同时期,或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致使信达证券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对此信达证券可不发出特别通知。 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也没有考虑到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求。客户应考虑本报告中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若有必要应寻求专家意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工具、意见及推测仅供参考,并非作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向人做出邀请。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信达证券或其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并可能会为这些公司正在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 本报告版权仅为信达证券所有。未经信达证券书面同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发布、转发或引用本报告的任何部分。若信达证券以外的机构向其客户发放本报告,则由该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信达证券对此等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同时不构成信达证券向发送本报告的机构之客户提供的投资建议。 如未经信达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信达证券将保留随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投资建议的比较标准 股票投资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 本报告采用的基准指数:沪深300指数(以下简称基准);时间段: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 买入:股价相对强于基准15%以上; 看好:行业指数超越基准; 增持:股价相对强于基准5%~15%; 中性:行业指数与基准基本持平; 持有:股价相对基准波动在±5%之间; 看淡:行业指数弱于基准。 卖出:股价相对弱于基准5%以下。 评级说明 风险提示 证券市场是一个风险无时不在的市场。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赢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蕴含的各项风险并谨慎行事。 本报告中所述证券不一定能在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向所有类型的投资者销售,投资者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信达证券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