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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9 减少碳排放的全球激励计划 SomikV.LallRaghuramRajanChristianSchoder 本 文 的 验 证 再 现 性 软 件 包 可 在http: / / regiibility.worldbank. org上获得,单击在这里直接进入。 政策研究工作文件10759 Abstract 本文提出了一种客观的方法来估算和分配各国碳排放的“差异化”责任。这些责任转化为未来减排和支持适应、缓解和发展的具体义务和激励措施。本文中的建议应被视为进行知情和富有成果的辩论的起点。在全球碳减排激励下,每个排放超过全球人均水平的国家都会向全球排放基金支付费用。这笔年度付款将根据人均“超额”排放量,该国人口以及称为“全球碳激励”的美元金额计算。低于全球人均平均水平的国家将获得与其“排放不足”相称的支出。“The. 美国和中国是两个最大的排放国,假设全球碳激励措施为10美元,它们将共同向该基金捐款超过700亿美元,印度、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将成为主要受援国。全球碳减排激励措施的一个重要调整是关注消费而不是生产-一个国家不应该通过将生产外包给另一个国家来避免对其消耗的碳承担责任。该方案认为,使用更多集体碳预算的国家已经从相关发展中受益,应该为此付出代价。该提案还考虑了甲烷的排放,并赞扬了各国为防止森林砍伐所做的努力。 本文是发展经济学发展政策团队的产物。这是世界银行为开放其研究并为世界各地的发展政策讨论做出贡献的更大努力的一部 分 。 政 策 研 究 工 作 文 件 也 在http: / / www上 发 布 。 世 界 银 行 。org / prwp.可 以 在raghram与 作 者 联 系 。raja @chicagobooth.ed和slall1 @ worldba。本文的验证再现性包可在http: / /再现性获得。世界银行。请点击。在这里直接进入。 政策研究工作文件系列传播了正在进行的工作结果,以鼓励就发展问题交换意见。该系列的目标是快速得出发现,即使演示文稿还不够完善。论文带有作者的姓名,应相应地引用。本文表达的发现、解释和结论完全是作者的观点。它们不一定代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其附属组织的观点,也不代表世界银行执行董事或它们所代表的政府的观点。 减少碳排放的全球激励计划1 Somik V. Lall,Raghuram Rajan和Christian Schoder JEL分类: F30, F55, Q56关键词:温室气体排放,全球变暖,国际金融机构 动机 1992年联合国里约峰会的结论是,各国对解决温室气体(GHG)排放负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共同点在于气候变化影响到每个人,而差异化是因为各国对制造问题负有不同的责任,以及不同的解决能力。30年过去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2022年4月发布的报告(IPCC 2022)中强调了大幅减排的紧迫性,以防止全球变暖达到比工业化前水平高1.5 ° C。 不幸的是,在如何分配责任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显然,乌干达每年人均排放0.1吨碳(2018年),对大气中已经存在的碳和继续排放的碳的责任远小于美国,美国每年人均排放16吨。然而,欧盟已承诺到2030年将其1990年的排放水平至少减少55%,而拜登政府只希望到2030年将其2005年的排放量减半。当然,如果一个国家不遵守承诺,就不会受到惩罚。 没有规定明确奖励和惩罚的国际协议,政策承诺是不可信的。这阻碍了低碳转型,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私营部门对未来碳价格和技术变革的预期推动的。前瞻性指导和预期管理可以成为促进低碳转型的有效工具。通过使“过量排放”成本高昂,全球碳减排激励GCRI可以作为一个 简单的制度安排,以提高政策承诺的可信度。实际上,它可以帮助动员私营部门加快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排放权是对地球持有的一种产权形式。一个国家减少排放的承诺越弱,它要求的权利就越多。总的来说,各国声称的排放权远远超过了与1.5 ° C上限相一致的排放权,并且没有就如何限制这些自我要求的权利达成一致。 与之相关的是,2009年在哥本哈根,高收入国家承诺到2020年每年向较不富裕的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以帮助它们适应气候变化并减轻温度的进一步上升。承诺含糊不清,因为不清楚这些是赠款和补贴,还是简单地以市场利率融资。它变得更加模糊,因为它没有具体说明谁会拿出这笔钱。 总之,需要一种估计和分配“有区别的”责任的客观方法,然后可以将其转化为具体的义务(以及对适应和缓解的具体支持)和政策激励。如果没有这样的客观措施,行动计划将倾向于基于国内政治强迫和财政空间,而不是地球的需求,并有大量的搭便车。更糟糕的是,随着避免气候灾难的必要性越来越大,“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可能会被搁置。 本文概述了分配责任并为未来气候行动提供激励措施的任何计划的理想特征。它继续描述了满足这些特征的一些方案,并强调了国际谈判最应该关注的关键参数。其中包括基于消费的排放与基于生产的排放,考虑过去和未来排放之间的平衡以及包括哪种类型的排放。最后,本文对这些方案对不同国家的影响进行了初步计算。 1.责任分配和激励方案的期望特征 责任分配和激励计划的理想特征包括公平性,前瞻性导向,效率,易于操作和灵活性以及易于分散。 公平 高收入国家已经将已经存在的大部分碳排放到空气中。而且它们的人均排放量仍然高于许多低收入国家。就排放权是地球上每个人拥有的财产权而言,4个高收入国家有更大的责任来减少排放,这两个原因都是因为它们已经用完了更多的产权(假设排放权的总体预算将使世界达到1.5。°C),并且他们继续排放更多。他们部分地基于过去的排放量而变得富有,他们也有财富来支付适应和缓解措施。总而言之,任何分配责任的计划都应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排放量来执行。它还应帮助每年筹集承诺的1000亿美元。 Ahlwalia和Patel(2021)提出了一个案例,以明显公平的方式将可用的碳预算分配到各个国家的预算中,每个国家都定义自己的排放轨迹以保持在其碳预算内。Dasgpta,Lall和Wheeler(2022)从1900年的历史角度考虑了公平因素;他们表明,60%的高收入国家已经超过了碳预算(基于人口份额)。美国在1945年,英国在1947年,德国在1956年。 前瞻性导向 使支付计划仅取决于过去或现在的排放,可以解决公平的目标,但惩罚过去的行为可能不会为未来的脱碳提供强有力的激励。因此,支付计划应具有前瞻性要素,其中包括支付计划中的未来排放量。这意味着该计划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定期付款,这取决于历史排放量和最近的表现。平衡该计划的历史责任和激励方面将是国际谈判的重要参数。 效率 世界节约成本很重要。获得有效成果的一种方法是让所有国家都面临相同的排放价格。因此,欧洲之所以淘汰燃煤电厂,是因为那里的碳排放价格很高,而乌干达之所以建造燃煤电厂,是因为那里的碳排放价格很低。 不平等的激励措施也会滋生怨恨。正在关闭的高收入国家燃煤公用事业公司的工人如果看到低收入国家开放这种公用事业公司,将不会感到高兴。不幸的是,各国和各国内部的排放价格仍然没有一致(Agnolucci等人,即将出版)。 易于操作和灵活性 任何计划都必须易于实施和监控。过于复杂的计划可能很难与公众沟通,而公众的认可至关重要。难以衡量投入和产出可能导致博弈和逃避,降低公平性和效率。这也将增加该计划的运营成本,减少可用于适应和缓解的资金。 该方案也应该灵活。如果世界的排放远远超过1.5°C上限,在没有详细的全球重新谈判的情况下,通过提高“过量”排放的价格来提高激励措施应该很容易。相反,如果技术变革显着降低了排放成本,那么应该可以同样轻松地降低激励措施。理想情况下,该计划应该基于客观措施进行自我调整。 权力下放的缓解 各国还没有为一刀切的计划做好准备。有些人可能想征收碳税,而在其他国家,碳税在政治上可能是不可能的。相反,在这些国家,排放法规或禁止使用煤炭可能更容易实施。无论如何,各国应该在该计划的范围内具有灵活性,可以尝试在本国最有效的方法。实验和创新可以导致更好的缓解做法,这种做法可以在各国推广。 2.可能的方案 满足这些期望标准的各种方案都是可能的。这些方案可以被认为是对共同主题的变体,扩展或替代方案解决了不同的问题。 全球碳减排激励措施 出发点是,每个人都有在世界人均排放水平上排放的隐含权利。当然,“排放不足”国家不应该被激励增加排放,而“排放过剩”国家应该减少排放。因此,嵌入激励措施是关键。 每个排放超过世界人均平均水平(目前约5吨)的国家都将向全球奖励基金支付费用。每年的付款将通过将人均超额排放量乘以该国人口和称为全球碳激励的美元金额来计算。因此,如果该国人口为3000万,人均排放量为17吨,全球碳激励计划(GCI)定为10美元,则将支付3000万美元*(17 - 5)* 10 = 36亿美元。低于全球人均平均水平的国家将获得与其“排放不足”相称的支出。人均排放2吨的4000万国家将获得4000万美元*(5 - 2)* 10 = 12亿美元。该基金在设计上是完全自负盈亏的— —所支付的完全等于所支付的(假设行政费用可以忽略不计)。请注意,10美元的GCI是出于说明目的而设置的,未来的研究应计算出最佳的利率平衡政治可行性和足够的激励措施。 重要的是,每个国家/地区的人均排放量每增加一吨都将面临10美元的人均损失,无论它们处于高,低或平均水平。因此,乌干达拥有与美国相同的减排动机,因为乌干达从该基金获得的款项如果增加人均排放量,将相应减少。 此外,该方案解决了公平问题。低排放国通常是最贫穷的国家,最容易受到他们没有造成的气候变化的威胁,他们获得了一笔付款,可以用来帮助他们的人民适应。全球碳减排激励(GCRI)计划还以可行的方式分配了付款责任:大排放者通常有能力付款。这种做法符合更广泛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另见Mattoo和Sbramaiam,2013年)。 当然,一个国家在国内做什么完全是自己的事。一个国家可能会对煤炭实施禁止性规定,而另一个国家可能会对能源投入征税,而第三个国家可能会激励可再生能源,而不是征收政治上不受欢迎的碳税。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行事,GCRI补充了他们已经必须在国家一级采取行动的任何道德激励措施。GCRI不会扼杀国内实验。 只需更改GCI的数量,就可以增强或软化激励措施。如果采取行动的紧迫性增加,它可能会增加。如果在减排方面出现一些奇迹般的技术突破,就可以减少。为了避免产生不确定性,在校准的初始阶段之后, GCI的任何变化可以仅每3年左右考虑一次。调整过程也可以通过允许GCI以透明的方式依赖于可用的碳预算来自动化。 每个国家对10美元的GCI的年度付款/收款情况见附件表A。表1列出了前10个国家的GCI付款和收款情况。最大的净支付者是美国和中国,而最大的净支付者是印度,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印度尼西亚。对于每吨10美元的GCI,总付款额为1330亿美元(显然,碳排放不足者的收入是相同的)。法国和英国等人均排放量接近全球平均水平的国家支付金额较小---分别为2.9亿美元和8.4亿美元。瑞典等人均排放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平的国家实际上将是净接受国。为了获得超额排放国1000亿美元的付款,GCI可以降至每吨7.5美元。 表1:全球碳减排激励措施-前10个国家的付款和收入 资料来源:作者根据“我们的数据世界”(https: / / ourworldindata. org /)进行计算。 修改1:消费与生产 GCRI的一项重要调整是将重点放在消费而不是生产上-一个国家不应通过将生产外包给另一个国家来避免对其消耗的碳承担责任。因此,该提案增加了嵌入在进口商品中的碳并减去 来自一个国家生产的碳的出口商品中嵌入的碳。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基于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00亿吨,如果使用基于消费的措施,则降至90亿吨。在美国,“生产”了52亿吨二氧化碳,“消耗”了56亿吨二氧化碳。这项工作是针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