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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泰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原因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2024年1月8日,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新增股份的上市日为2024年1月16日,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数量为398,845,12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于2023年7月6日届满,存续期将于2024年7月6日届满。公司于2024年1月6日披露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0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4)、《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等。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LED驱动电源领域等新兴用胶市场,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化兆舜”)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州市从化区投资建设“高端新材料智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约为30,000万元。 2024年1月,从化兆舜与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2024年3月,从化兆舜参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以3,347万元人民币竞得位于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鳌头工业基地龙星片区龙星四路西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24年3月26日,从化兆舜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2024-024)。 (四)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9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4-016)。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979,384股,占首次回购时公司总股本的0.99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4-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于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回购进展公告》(2024-02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22、2024-025)。 (五)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公司于2024年2月收到了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6980,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2024-02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