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300864 证券简称:南大环境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大恩洁优环境技术(江苏)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南大恩洁优”)、江苏南大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生态”)收到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南大恩洁优高新技术企业系首次认定,南大生态高新技术企业是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南大恩洁优和南大生态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2023年-2025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以现有公司总股本155,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4,032,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 本 事 项 尚 需 提 交 公 司2023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分 别 于2024年3月29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2、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张以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雁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