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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药: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30财报-
海南海药:2023年年度报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30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建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荣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晏小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分析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公司治理3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4 第六节重要事项6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93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00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01 第十节财务报告102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海南海药 指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兴际华集团 指 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 医药控股 指 新兴际华医药控股有限公司 际华资本 指 新兴际华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华同实业 指 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 凯正生物 指 北京凯正生物工程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南方同正 指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海口市制药厂 指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天地药业 指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力声特、力声特 指 上海力声特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抗体 指 中国抗体制药有限公司 廉桥药都 指 湖南廉桥药都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汉阔 指 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 开元医药 指 盐城开元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GMP认证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临床试验 指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包括生物等效性试验)。药物的临床试验,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且必须执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报告期 指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海南海药 股票代码 000566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海南海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HAINANHAIYAO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HAINANHAIYA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建平 注册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31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70311 公司网址 www.haiyao.com.cn 电子信箱 000566@haiyao.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石磊 王小素 联系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电话 0898-36380609 0898-36380609 传真 0898-36380609 0898-36380609 电子信箱 000566@haiyao.com.cn 000566@haiyao.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000201289453D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1、1992年8月8日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琼股办字(1992)10号文批准,在原海口市制药厂基础 上改组设立的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2年12月30日领取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3年12月经国家证券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115号文批准向社会发行公众股,并于1994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142,500,000.00元。公司控股股东为海口市国有资产管理局。2、1998年1月15日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国家股及法人股79,173,404股,占总股本的39.13%。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3、2001年9月24日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依法竞得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并已质押给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37,011,575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18.29%。2002年12月20日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依法竞得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6,198,033股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转让并完成过户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共计53,209,608股,占总股本26.3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4、2020年2月27日,南方同正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3,029,776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20%)转让给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3月13日,华同实业受让南方同正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剩余的全部债券,并完成换股93,960,113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020年3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由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华同实业有限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崔晓强朱红升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478,580,692.25 1,779,052,193.18 1,779,052,193.18 -16.89% 2,059,062,761.85 2,059,062,761.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06,488,625. 10,515,675.29 10,506,772.60 不适用 -1,555,415,45 -1,555,415,45 润(元) 88 1.91 1.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410,186,284. 63 -246,611,310. 46 -246,620,213. 15 -66.32% -1,323,506,95 6.80 -1,323,506,95 6.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3,548,849.10 142,170,662.10 142,170,662.10 -27.17% 108,223,441.12 108,223,441.1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21 0.0081 0.0081 不适用 -1.1989 -1.19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21 0.0081 0.0081 不适用 -1.1989 -1.19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4% 0.49% 0.49% -5.53% -53.13% -53.13%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366,534,916.00 7,365,442,827.12 7,365,561,817.90 0.01% 8,362,720,404.64 8,362,720,40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062,448,256.73 2,164,791,389.86 2,164,782,487.17 -4.73% 2,149,227,286.82 2,149,227,286.82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1,478,580,692.25 1,779,052,193.18 无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2,643,750.59 21,821,882.55 主要为销售材料、资产出租,不属于主营范围,需扣除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1,455,936,941.66 1,757,230,310.63 无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95,029,847.71 464,544,723.35 293,077,257.52 225,928,863.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69,720.32 4,876,357.89 -34,092,369.05 -81,942,335.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8,090,060.12 -73,458,748.27 -54,117,396.69 -264,520,079.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5,521.45 16,875,633.91 -6,043,976.46 91,091,670.20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