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政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延斌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之十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的内容。《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公司治理29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3 第六节重要事项48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1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6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68 第十节财务报告第1页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钢板材、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鞍钢集团 指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钢集团 指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本溪钢铁公司、本钢公司 指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辽宁省国资委 指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钢浦项 指 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鞍钢财务公司 指 鞍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鞍钢股份 指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钒钛股份 指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本钢板材、本钢板B 股票代码 000761、20076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本钢板材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BENGANGSTEELPLATES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BSP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岩 注册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17000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17000 公司网址 无 电子信箱 zhengzhengli76@126.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郑政利 陈立文 联系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钢铁路1-1号 电话 024-47827003 024-47828980 传真 024-47827004 024-47827004 电子信箱 zhengzhengli76@126.com bgbc000761@126.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242690243E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21年8月20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鞍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辽宁省国资委向鞍钢集团无偿划转其持有的本钢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2021年10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成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保持不变,仍为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郭顺玺、张家辉、付羊意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2022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1年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57,814,969,351.65 62,616,621,627.60 62,616,621,627.60 -7.67% 77,912,144,981.46 77,912,144,98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742,574,163.92 -1,232,976,557.37 -1,232,976,557.37 -41.33% 2,500,582,902.58 2,500,582,90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2,067,775,288.69 -1,416,415,028.51 -1,416,415,028.51 -45.99% 2,517,758,656.14 2,517,758,656.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329,351,258.30 1,276,362,965.56 1,276,362,965.56 239.19% 413,473,454.04 413,473,454.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40 -0.3000 -0.3000 -41.33% 0.6000 0.6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40 -0.3000 -0.3000 -41.33% 0.496 0.4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73% -5.68% -5.68% -4.05% 11.88% 11.88%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1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6,181,979,851.06 44,114,652,440.64 44,459,650,119.11 3.87% 55,147,123,275.30 55,507,214,587.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009,969,496.07 18,789,151,216.62 18,789,151,216.62 -9.47% 22,500,969,014.30 22,500,969,014.30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 (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项目 2023年 2022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57,814,969,351.65 62,616,621,627.60 总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187,913,732.14 2,143,539,898.31 销售原材料及废品、提供劳务等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56,627,055,619.51 60,473,081,729.29 销售原材料及废品、提供劳务等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5,784,242,237.23 14,783,166,967.80 12,935,206,488.37 14,312,353,658.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524,016.34 -1,052,469,640.02 -240,873,918.19 -496,754,62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0,931,650.60 -1,078,210,989.45 -327,965,565.23 -732,530,384.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3,913,987.48 1,828,723,294.33 190,084,866.44 -523,370,889.9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2021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98,940,955.41 3,648,546.62 -60,100,706.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79,554,896.45 72,300,830.48 66,345,976.6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37,205,991.34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6,626,340.44 2,879,850.07 2,436,869.33 债务重组损益 5,179,346.89 1,274,270.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1,663,946.71 13,507,766.62 5,176,371.4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92,174,927.78 减:所得税影响额 327,320.42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