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证券简称:松原股份公告编号:2022-076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77,515,485.92 71.60% 701,362,710.41 41.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5,331,382.37 57.36% 78,817,847.25 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205,563.15 81.45% 78,214,639.96 8.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21,694,592.02 -30.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57.36% 0.35 6.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 57.36% 0.35 6.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4% 36.74% 9.75% -5.8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99,041,661.27 1,086,387,929.07 28.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833,525,857.80 772,299,984.98 7.9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8,075.30 -18,075.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850.00 2,696,845.22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7,220.9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643,562.36 -1,131,389.2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4,000.00 -838,872.2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978.09 7,094.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1,628.79 319,616.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0.00 0.00 合计 -874,180.78 603,207.2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 834,304.68 61,569,446.38 -98.64% 主要系银行理财赎回所致 应收账款 361,389,659.61 277,671,190.35 30.15%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大所致 预付款项 47,283,408.29 23,607,520.96 100.29% 主要系预付钢材采购款所致 存货 195,895,235.89 148,123,457.28 32.25% 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大所致 在建工程 216,663,494.61 98,188,627.69 120.66% 主要系新建厂房尚未转固所致 短期借款 171,043,606.54 102,184,196.56 67.39% 主要系固定资产投资所需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应付票据 59,830,298.51 27,421,765.58 118.19% 主要系公司采购规模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121,114,805.55 主要系固定资产投资所需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022,872.24 13,917,131.99 36.69% 主要系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所致 股本 225,000,000.00 150,000,000.00 50.00% 系资本公积转增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701,362,710.41 496,158,154.93 41.36% 主要系新增气囊、方向盘销售品类所致 营业成本 505,115,070.10 327,822,860.87 54.08% 主要系新增气囊、方向盘销售品类成本较高所致 研发费用 38,246,847.60 26,743,990.44 43.01% 主要系新项目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1,240,705.88 875,793.66 -241.67% 主要系汇兑损益所致 其他收益 2,705,440.04 724,690.31 273.32% 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915,128.65 1,801,440.24 -150.80% 主要系银行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606,241.70 主要系股票公允价值变动及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4,356,432.93 -1,342,113.62 224.59% 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期末 上年度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94,592.02 31,283,904.18 -30.65% 主要系预付钢材采购款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404,457.32 -70,188,786.13 102.89% 主要系购置长期资产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172,578.08 127,804,356.25 22.98% 主要系固定资产投资所需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18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胡铲明 境内自然人 46.88% 105,468,750 105,468,750 沈燕燕 境内自然人 20.09% 45,200,894 45,200,89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4% 18,080,356 18,080,3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69% 3,802,5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6% 2,611,9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3% 2,551,55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其他 0.68% 1,531,98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0.60% 1,360,1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9% 1,325,53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其他 0.56% 1,266,355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02,548 人民币普通股 3,802,5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创新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11,943 人民币普通股 2,611,94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51,550 人民币普通股 2,551,55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1,531,985 人民币普通股 1,531,98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360,150 人民币普通股 1,360,15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25,538 人民币普通股 1,325,53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久富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66,355 人民币普通股 1,266,35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优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61,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61,9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7,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17,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新常态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75,200 人民币普通股 1,075,2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胡铲明、沈燕燕为夫妻关系。胡铲明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3%的合伙份额,系执行事务合伙人,胡凯纳(胡铲明和沈燕燕之子)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1.67%的合伙份额。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胡铲明 70,312,500 0 35,156,250 105,468,750 首发前限售 2023年9月24日 沈燕燕 30,133,929 0 15,066,965 45,200,894 首发前限售 2023年9月24日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53,571 0 6,026,785 18,080,356 首发前限售 2023年9月24日 合计 112,500,000 0 56,250,000 168,750,000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2月27日,法兴萨尔茨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法兴萨尔茨堡”或“原告”)将公司作为被告向浙 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诉讼(案号:(2021)浙02知民初571号),请求判令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对其第ZL201180054403.9号专利、名为“用于安全带卷收器的带有端位锁紧阻挡的缩紧单元”专利的全部侵权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专利侵权产品以及销毁所有库存涉案专利侵权产品,公司向法兴萨尔茨堡赔偿经济损失以及为涉诉案件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00万元。 2022年9月,经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落入专利保护范围的 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