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证券简称:长城证券公告编号:2023-08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王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阮惠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947,007,090.92 50.31% 3,147,117,784.61 1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3,370,412.86 142.62% 1,212,741,690.11 11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22,003,717.15 146.49% 1,206,597,728.68 115.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6,167,886,982.07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100.00% 0.30 6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100.00% 0.30 6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 上升0.55个百分点 4.33% 上升1.56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5,147,490,870.65 100,240,824,204.01 14.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8,372,290,163.28 27,564,192,110.51 2.9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95.71 32,841.3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857,151.64 3,453,921.2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02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219.85 -616,423.9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899.88 4,406,439.92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5,946.90 2,072,311.0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0,524.47 80,506.11 合计 1,366,695.71 6,143,961.4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期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涉及金额(元) 原因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552,273,560.60 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公司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投资收益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披露。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2023年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金融资产收益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支出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3,42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6.38% 1,870,991,745 431,767,325 - -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6% 498,474,497 115,036,674 -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77% 393,972,330 0 - - 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5% 54,462,230 0 - - 深圳市龙华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09% 44,009,779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85% 34,340,973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77% 31,041,992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0.58% 23,205,670 0 - - 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50% 20,183,374 0 - - 宁夏恒利通经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2% 17,092,615 0 质押 1,73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1,439,224,420 人民币普通股 1,439,224,42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93,972,330 人民币普通股 393,972,330 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 383,437,823 人民币普通股 383,437,823 福建湄洲湾控股有限公司 54,462,230 人民币普通股 54,462,230 深圳市龙华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44,009,779 人民币普通股 44,009,77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4,340,973 人民币普通股 34,340,97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1,041,992 人民币普通股 31,041,9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3,205,670 人民币普通股 23,205,670 成都市成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83,374 人民币普通股 20,183,374 宁夏恒利通经贸有限公司 17,092,615 人民币普通股 17,092,61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能集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能源)的第二大股东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能国际),持有深圳能源25.02%股份,华能集团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华能国际46.22%股份;深圳能源的前十大股东之一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能源0.32%股份,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华能集团持有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4%股权。除此之外,公司未获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宁夏恒利通经贸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730,100股外,还通过长城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5,362,515股,实际合计持有17,092,615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债务融资相关事项 为及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序、高效开展公司债务融资工作,公司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统筹管理。2023年1-9 月,公司合理安排债务融资工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100亿元,发行短期融资券累计100亿元。截至2023年9月30 日,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体待偿余额为349.17亿元。 (二)分支机构搬迁及更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支机构搬迁、更名情况如下: 序号 搬迁前 搬迁后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地址 分支机构名称 分支机构地址 1 贵阳河西路证券营业部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河西路1号国贸大厦11层4号 贵阳数博大道证券营业部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北区3栋1单元15层1-1、1-2、1-3、1-4 2 天津广东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13号增1号 天津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河西区增进道28号2006 上述情况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 (三)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下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诉讼;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达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其他未了结诉讼和仲裁程序的案件(含子公司,不含为客户权益案件及第三方代起诉案件)涉案总金额为15,266万元。 (四)资管子公司设立相关情况 2023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78号),核准公司通过设立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并核准公司自身减少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23 年6月,根据前述批复,长城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2023年7月,公司办理完成本次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 分配以总股本4,034,426,9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3,442,695.6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并于2023年7 月24日实施完毕。 (六)董事、法定代表人变动情况 2023年9月,公司收到董事长张巍先生书面辞职报告,张巍先生因工作调整拟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将继续履 行职责并在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时正式离任。2023年10月,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选举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公司依法办理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张巍先生变更为王军先生;伍东向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23 年9月15日、10月11日、10月20日、10月2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七)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相关事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持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