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0证券简称:*ST新联公告编号:2023-10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49,359,126.85 -4.80% 2,673,070,161.59 -14.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5,799,837.17 -10.02% -1,757,597,133.92 -18.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529,537,414.43 -24.72% -1,931,409,199.98 -30.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05,827,022.54 134.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25 -8.65% -0.9267 -18.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25 -8.65% -0.9267 -18.7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7,778,854,266.34 39,315,305,079.29 -3.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188,652,909.90 -742,017,916.61 -194.96%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11,282.00 -66,900,650.8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0,699,549.06 46,345,832.15 债务重组损益 16,071,298.00 412,639,346.9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287,660.37 -208,021,285.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16,022.06 1,376,573.24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366,562.07 11,373,135.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6,351.42 254,614.79 合计 -6,262,422.74 173,812,066.0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科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755,963,521.10 1,707,467,729.71 -55.73%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2,854,649,876.23 - 主要系湖南华建被申请破产,核算方法由长期股权投资转变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210,618.61 10,618.61 11300.91%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 291,661,103.20 419,649,955.31 -30.50% 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所致 应收股利 146,234.98 8,636,366.15 -98.31% 主要系湖南华建被申请破产,华建不再并表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2,137,413.25 1,014,754,649.26 -99.79% 主要系长沙银行股票法拍所致 预收款项 14,527,046.97 11,138,234.29 30.43%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预收款项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36,767,627.10 220,223,806.55 -37.90% 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职工薪酬所致 其他应付款 7,043,985,070.33 3,535,998,346.64 99.21% 主要系湖南华建被申请破产,华建不再并表所致 长期借款 2,476,111,436.46 5,261,773,803.10 -52.94% 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104,665,805.18 69,864,484.52 49.81% 主要是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专项储备 242,079.00 1,476,252.00 -83.60% 主要系湖南华建被申请破产,华建不再并表所致 税金及附加 107,521,267.49 292,601,457.13 -63.25% 主要系本期结转的税金及附加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480,354,141.70 1,110,662,880.01 33.29% 主要系本期确认的罚息复利等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 461,653,823.25 77,198,876.12 498.01% 主要系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所致 投资收益 67,058,398.81 231,978,038.82 -71.09% 主要系湖南华建出表,华建不再并表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 -21,529,258.69 -12,331,906.25 74.58% 主要系本期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86,040,637.87 -100.00% 主要系上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41,771,852.95 444,324.83 9301.20% 主要系处置唐山酒店所致 营业外支出 214,257,920.00 78,585,594.20 172.64% 主要系本期确认滞纳金所致 所得税费用 221,745,925.42 140,395,207.24 57.94% 主要系长沙银行股票法拍产生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9,13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1.96% 1,175,117,364 质押 1,082,721,557 冻结 1,112,352,587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3% 30,967,718 #北京恒天永晟科贸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3% 10,000,000 李朝杰 境内自然人 0.26% 5,009,977 #周恋 境内自然人 0.22% 4,232,400 尹永幸 境内自然人 0.20% 3,711,058 #曾志添 境外自然人 0.17% 3,303,000 梁珊珊 境内自然人 0.17% 3,270,900 廖昭琼 境内自然人 0.17% 3,134,000 吴梦玲 境内自然人 0.16% 2,994,78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175,117,364 人民币普通股 1,175,117,364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967,718 人民币普通股 30,967,718 #北京恒天永晟科贸有限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李朝杰 5,009,977 人民币普通股 5,009,977 #周恋 4,232,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32,400 尹永幸 3,711,058 人民币普通股 3,711,058 #曾志添 3,303,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03,000 梁珊珊 3,270,900 人民币普通股 3,270,900 廖昭琼 3,134,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34,000 吴梦玲 2,994,782 人民币普通股 2,994,78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北京恒天永晟科贸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10,000,000股;周恋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4,232,400股;曾志添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250,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8日及2023年5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同意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详情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2023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决定书》〔(2023)京01破申461 号〕及〔(2023)京01破申461号之一〕,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 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公司债权人应于2023 年6月25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稳妥有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和退市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年6月10日18:00(北京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提交至临时管理人。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3日、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080),就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及其他预重整相关工作进展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暨预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就公司和临 时管理人分别与6家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就公司和临时管理人分别 与重整投资人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