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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联:2024年一季度报告

2024-04-18财报-
*ST新联:2024年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20证券简称:*ST新联公告编号:2024-028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805,462,915.49 490,848,737.55 6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685,648.35 -968,291,803.40 10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5,091,639.21 -826,826,769.18 101.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2,534,621.30 311,819,916.71 -180.9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35 -0.51 100.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35 -0.51 100.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8% 不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4,074,534,696.00 14,778,193,172.84 -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389,129,165.90 5,377,364,355.37 0.22%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60.2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10,693,858.6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93,149.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15,841.90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68,808.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08,289.22 合计 5,594,009.1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项目 期末数/本期数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率 变动原因 应付职工薪酬 71,038,239.74 132,191,525.72 -46.26% 主要系期末计提的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 805,462,915.49 490,848,737.55 64.10% 主要系本期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税金及附加 52,110,892.30 30,988,743.32 68.16% 主要系本期结转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 22,473,174.55 39,582,946.50 -43.23%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 57,446,190.23 112,350,196.48 -48.87%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7,495,585.33 477,041,159.11 -96.33%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有息负债减少,相应的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 10,809,386.26 5,990,720.87 80.44% 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1,044,799.51 -108,623,313.45 99.04% 主要系上期长沙银行股票拍卖产生的投资损失较大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6,783.06 100.00% 主要系上期长沙银行股票价格波动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 360.24 13,952.70 -97.42% 主要系本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 8,566,104.72 68,048,364.49 -87.41%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及税收滞纳金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35,700,611.68 115,013,858.62 -68.96%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5,297,923.51 863,905,148.09 -48.46%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9,765.47 21,769,577.41 -97.93% 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034,073.54 263,228,455.34 -59.34% 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1,898.20 180,270.00 -98.95% 主要系本期处置资产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72,348.96 18,200,785.49 -93.56%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自持物业的成本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900,00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未发生投资活动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100.00% 主要系本期未取得借款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2,700,000.00 332,356,758.05 -90.16%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有息负债减少,相应的偿还债务支出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17,635,428.22 44,185,107.74 -60.09% 主要系公司重整后合并范围减少、有息负债减少,相应的偿还利息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39.72 -100.00% 主要系本期未发生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支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6,134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其他 32.64% 1,916,318,701 0 不适用 0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44% 1,200,000,000 1,200,000,000 不适用 0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01% 1,175,117,364 0 质押 1,082,721,557 冻结 1,112,352,587 深圳市招平同盛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2.83% 166,000,000 166,000,000 不适用 0 深圳市招平齐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94% 114,000,000 114,000,000 不适用 0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玄武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他 1.70% 100,000,000 100,000,000 不适用 0 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3% 83,929,622 0 冻结 83,929,622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36% 80,000,000 80,000,000 不适用 0 深圳市德远投资有限公司-德远投资深度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14% 66,700,000 66,700,000 不适用 0 武汉大花山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9% 52,264,080 0 冻结 52,264,08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1,916,318,701 人民币普通股 1,916,318,701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1,175,117,364 人民币普通股 1,175,117,364 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3,929,622 人民币普通股 83,929,622 武汉大花山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2,264,080 人民币普通股 52,264,080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43,626,484 人民币普通股 43,626,484 湖南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8,762,229 人民币普通股 38,762,229 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3,360,507 人民币普通股 33,360,507 西藏雪峰科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967,718 人民币普通股 30,967,718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6,230,577 人民币普通股 16,230,577 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14,315,166 人民币普通股 14,315,16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招平同盛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平齐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大花山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醴陵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原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湖南富兴集团有限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2022年9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具体负责开展各项重整工作。2023年4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3年4月1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3年5月31日新 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3年6月19日通过了表决议案。2023年10月12日,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13 日。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