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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30财报-
兆新股份:2023年三季度报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年10月 证券代码:002256证券简称:兆新股份公告编号:2023-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5,727,823.07 3.60% 242,756,524.12 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401,863.40 -143.66% -160,079,064.84 -257.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527,525.35 -125.80% -160,164,955.90 -128.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586,886.78 129.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00.00% -0.08 -3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00.00% -0.08 -3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9% -1.92% -13.77% -10.0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847,815,479.94 1,961,749,336.18 -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168,962,493.86 1,203,618,055.61 -2.88% 注:年初至报告期末摊销股权激励费用10,614.45万元,扣除该影响后,扣非归母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亏21.69%,第三季度扣非归母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减亏46.74%,环比第二季度减亏57.40%。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9,213.0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5,269.96 475,293.1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9.28 -513,255.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69.04 -56,557.0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8,889.69 61,916.27 合计 125,661.95 85,891.0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401,863.40 -143.66% -160,079,064.84 -257.29% 本年摊销大额股权激励费用,扣除该影响后本报告期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43.17%,其中光伏板块发电量有所下降,但精细化工业务毛利同比增长129.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527,525.35 -125.80% -160,164,955.90 -128.25% 扣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本报告期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减亏4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586,886.78 129.95% 本期减少其他经营活动支出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 -100.00% -0.08 -300.00% 与净利润变动原因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 -100.00% -0.08 -300.00% 与净利润变动原因一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19% -1.92% -13.77% -10.02% 与净利润变动原因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25,68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恒丰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1702期 其他 25.47% 486,007,100 486,007,100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91% 17,397,304 0 冯正洪 境内自然人 0.63% 11,940,800 0 张广亮 境内自然人 0.40% 7,617,900 0 于士彬 境内自然人 0.26% 4,959,800 0 张丹丹 境内自然人 0.25% 4,700,300 0 区志洪 境内自然人 0.24% 4,576,800 0 林映标 境内自然人 0.23% 4,308,680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0.23% 4,308,636 0 宋文谦 境内自然人 0.22% 4,284,40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17,397,304 人民币普通股 17,397,304 冯正洪 11,940,800 人民币普通股 11,940,800 张广亮 7,617,900 人民币普通股 7,617,900 于士彬 4,959,800 人民币普通股 4,959,800 张丹丹 4,700,300 人民币普通股 4,700,300 区志洪 4,576,800 人民币普通股 4,576,800 林映标 4,308,680 人民币普通股 4,308,68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308,636 人民币普通股 4,308,636 宋文谦 4,284,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84,400 上海隆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东冯正洪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940,800股,股东区志洪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76,800股,股东宋文谦通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283,300股,股东张丹丹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0,3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国电投华泽并购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与深圳市玖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玖涵投资”)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深圳市玖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玖兆”)参与了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竞拍。深圳玖兆已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发来的《择优结果通知书》,即取得唯一增资权,该增资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7,991.60万元,认购比例为31%。基于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战略考量,深圳永晟已受让玖涵投资持有的深圳玖兆全部股权,进而获得国电投华泽增资项目独家增资权利,相关工商变更已于2023年8月11日办理完成。 国电投华泽现股东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已于2023年6月29日在天津产权交 易中心公告产权转让其对国电投华泽出资5,6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10.33%(对应国电投华泽增资后的股权比例为7.13%),公司拟进一步参与轨道集团持有的国电投华泽股权转让。 若增资项目及股权受让顺利达成(以下统称“华泽并购项目”),公司将合计持有国电投华泽38.13%的股份,成为其第一大股东,进而实现对国电投华泽的实际控制及并表。华泽并购项目现处于筹划推进阶段,交易方案整体将结合公司自身资金及资产储备,采用资产及现金出资的方式,合计交易对价约10.8亿元。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处于复核阶段,公司正在中介机构的专业辅导下研判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及过渡期损益问题,并与交易对手方就协议核心条款进行磋商。本次交易计划中的轨道集团7.13%股权受让的实施,将取决于华泽31%股权增资的实际进展情况,当前进展与原计划周期相比有所推迟,公司将尽快推进相关工作。 (2)青海锦泰股权转让事项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决定出售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给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路”),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0,159万元,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续新金路放弃进一步收购意向,同时提出转让其收购公司持有的青海锦泰全部股权的合同权益。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新金路、青海霖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霖航”)达成《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协议》,由青海霖航受让新金路《股权转让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收购公司持有的青海锦泰股权,剩余的股权转让款金额为40,500万元,由青海霖航继续支付。 为实现后续股权转让款的顺利收回,公司与青海锦泰的股东青海富康矿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康矿业”) 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富康矿业将其持有青海锦泰的8.8793%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后续青海霖航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担保。2022年12月30日,青海锦泰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青海霖航成为青海锦泰股东,公司不再持有青海锦泰任何股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年度公司已收到青海霖航支付的股转款5,000万元(合并累计收到股转款15,015.90万元),剩余股转款正按照前期约定如期支付。 (3)安徽生源业绩对赌进展 2021年4月26日,公司通过债转股、货币形式认购安徽生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生源”)69.23%的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安徽生源纳入合并范围。公司与安徽生源原股东青岛嘉愉佳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嘉愉佳悦”)、和县特安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县特安洁”)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协议中原股东承诺安徽生源2021年至2023年扣除公司在安徽生源的新项目损益后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未实现净利润差额部分由原股东以其持有安徽生源的股份补偿公司,差额即为补偿公司的股份数额,补偿上限以原股东持有股权份额为准。 2021年度,安徽生源经营结果扣除公司在安徽生源的新项目损益后净利润为-666.74万元,补偿公司966.74万股。 2022年度,安徽生源经营结果扣除公司在安徽生源的新项目损益后净利润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