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365万元;公司与港瑞保理和港惠租赁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港瑞保理和港惠租赁在《框架协议》签署并生效后36个月内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授信融资额度每年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具体额度使用以具体合作项目开展为准。上述关联交易截止2023年9月30日的履行情况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2、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67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循环使用(不含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融资租赁进行的融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办理上述敞口总额不超过67亿元人民币且单笔融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不含2亿元)的具体融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单笔融资额度达到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为便于子公司的融资事项,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担保,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公司为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业务提供新增担保的总额度为33亿元(额度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上述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依据各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截止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余额为45.96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77亿元,均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额度。 3、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募集资金可循环使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如下: 4、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工作圆满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静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龙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