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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2023年三季度报告

2023-10-26财报-
永顺生物:2023年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德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秋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旦家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第二大股东为广东省农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7081%。第三大股东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持股比例为11.2676%。其中农科资产经营、动物卫生研究所归属于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间接持有公司30.9757%的股份。 个人股东张健騑2013年4月起退休,其后返聘在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动物卫生研究所寄生生物学研究室工作。除此之外,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股份回购事项 1、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永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2、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2%,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100%,最高成交价为8.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8,801,567.63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66.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三)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承诺人均正常履行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