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爱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爱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计划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拟向7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57)、《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62)。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同意向7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于2023年1月11日完成登记,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64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36.80万股。在授予之后的缴款验资过程中共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或部分放弃认购,其中完全放弃认购的人数为12名,上述人员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三节公司治理”之“五、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作的承诺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三节公司治理”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对公司所作的承诺”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及其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及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已承诺事项均在履行中,无违背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董监高作出的承诺详见“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3、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主要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保证金,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对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