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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爱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爱静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适用□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末(1-9月)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拟向7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股权激励对象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057)、《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2-062)。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权益的议案》,同意向7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256.0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于2023年1月11日完成登记,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64名,实 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36.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1)。 2023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向1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64.00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68)。 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权益的议案》,同意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于2023年12月20日完成登记,实际预留授予权益人数15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64.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参与考核的60名激励对象中,58名激励对象达到考核标准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关于调整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3、股份回购事项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4名激励对象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以及2023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不为A的14名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84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共计限制性股票292,840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92,84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4、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三节公司治理”之“五、同业竞争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作的承诺详见“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三节公司治理”之“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对公司所作的承诺”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兼职情况及其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及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已承诺事项均在履行中,无违背承诺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董监高作出的承诺详见“公开发行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4、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