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357 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胡啸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啸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小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财务数据重大变动原因: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二、报告期期末的普通股股本结构、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是√否 三、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大事件 重大事项的合规情况 重大事项详情、进展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23,2023-027),公司与关联方胡若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胡若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路2218号BHC中环中心大厦2006室,租金为人民币12,500元/月。租期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已披露的承诺事项均不存在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情形,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7、2023-013)。 第四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三)合并利润表 (四)母公司利润表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